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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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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省教育厅成立信息技术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02年,省教育厅先后印发《关于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山东省市县教育城域网信息平台技术规范》《山东省中小学校园网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就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指导方针和任务目标等提出明确要求。
2002年起,全省把信息技术课程作为高中毕业会考科目,作为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使高中信息技术必修课的开课率达到100%。要求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初中,率先做到中考加试信息技术课程,逐步推广到所有地区;对小学,把小学高年级能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纳入创建省市级规范化学校的必要条件。
淄博市委、市政府实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程”,把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列为各级政府工作的考核目标,并率先实现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目标。
2001年4月,经教育部专家组的评估验收,该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中小学“校校通”的地级市,推动了全省信息技术教育普及工作。
2005年12月,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普及工作评价标准(试行)》,要求各地对照自查,推动工作开展,确保用两年时间全省完成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普及任务。

图1-12 1993年,淄博市桓台县在部分小学开设微机课,成为全省最早开展“娃娃学电脑”县(区)

至2005年底,全省有16个市、119个县(市、区)和10个经济开发区建立了教育信息中心,另建成8个国家级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济南、青岛、淄博、烟台、威海、胜利油田、龙口、高密)、36个省级实验区和65个省级实验校。实验区(校)以课题研究为推动力,发挥了实验性、示范性作用,顺利完成了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普及任务。全省中小学共有计算机72万台,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和计算机比例分别为22:1、15:1、12:1,通过各种形式上网的中小学校达到8762所,占中小学总数的43%,其中有5640所学校建设了校园网。全省20275所普通中小学中,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的学校达到13917所,占学校总数的68%。其中,高中达到100%,初中达到93.8%,小学达到60.5%,特教学校达到59%。全省中小学和特教学校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共21776人,其中专职教师13046人,兼职教师8730人。除淄博市外,烟台、潍坊、青岛、济南、威海、东营6个市基本完成了“校校通”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