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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2005年是山东教育发展中具有承前启后意义的时期。以2000年山东省全面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历史目标为分界点,山东教育的改革发展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以改革办学体制、改善教育条件为主,“办好教育为人民”;后一阶段以内涵发展、均衡发展为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1991年5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提高教育质量办好教育为人民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充分认识办好教育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1992年5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办好教育为人民”动员大会暨烟台现场会,要求动员全省各方面力量,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做好“办好教育为人民”这篇大文章。199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简称《纲要》)。1994年1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意见》,确定了到2000年山东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简称《决定》)。10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决定》的意见,提出到2010年山东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同年,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意见》,明确到2010年山东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具体目标。
十五年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全面、深入落实国家《纲要》《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阶段教育发展目标、任务要求,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不断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深化教育体制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调整教育结构,努力服务经济建设,大力推进社会进步。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快速发展,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智力和人力支持。

基础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体系的基础和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其改革发展受到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1989年、1993年,全省相继完成农村和城镇中小学校舍改造,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化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明确基础教育以政府尤其是县、乡政府办学为主。
1992年,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全省开始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简称“普九”)。1993年,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将“两基”作为全省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列入各市(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省、市、县、乡政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全省全面建立对市、县、乡各级政府“两基”督导评估验收制度,推动和保障九年义务教育依法顺利实施。全省各级政府加强了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尤其是财政投入,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实现了“农村最好的房子是学校”的发展要求。全省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积极探讨、深入进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中考招生制度改革、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等教育教学改革,大大提高了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烟台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经验,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为全省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了借鉴。
2000年,全省“两基”战略目标如期实现,成为山东教育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此后,基础教育进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新阶段。各级政府在巩固“普九”成果、高水平实施“两基”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确立“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工程、中小学素质教育工程、基础教育现代化工程,扩大和深化中小学规范化建设;全面实施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建立完善科学的教育评价机制,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优先发展特殊教育,扎实推进免费义务教育,加大学前教育发展力度,推进高中段教育发展,实现少数民族教育优先或与全省教育同步发展。全省中小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质量显著提高,为各类教育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山东省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逐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1992年,省政府印发《关于中等以下教育发展和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职业教育在政府统筹下,以行业、企事业单位办学和各方面联合办学为主,鼓励支持社会各方面兴办职业教育,促进了全省职业教育多元化、多形式协调发展。
1991—1996年,全省以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为中心,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强县、乡两级尤其是乡镇农民成人教育中心学校和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积极开展以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的农村成人教育。大力发展和普及农村初中后、高中后职业教育,不断提高农民文化、科技水平和致富能力,推动了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农民致富。建立城市职工在岗和转岗培训制度,对广大职工实施多种形式的培训。加快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步伐,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和“农(业)、科(技)、教(育)结合”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平度经验”。深入实施培训各类急需人才、运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燎原计划”“星火计划”和“丰收计划”,促进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至1996年,山东省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任务基本完成。2000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颁布,全省职业教育步入规范化轨道,进入深化改革、稳步发展新阶段。各地强化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增强职业教育为区域经济服务的功能,建立并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不断调整教育布局和规划,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拓展办学路子,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推进民办教育发展,建立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逐步形成在政府统筹下,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多形式联合的办学体制。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龙头,紧密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解决“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需要,实施高标准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带动各类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的发展。继续深化教学改革,实施“十、百、千”工程(选拔培养10名名校校长、100名名师、1000名教学能手),增强办学活力和竞争实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教学模式和方法,扩大“双元制”(培训过程在工厂企业和职业学校进行)试点,建立工厂化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适应社会需求,创建科技培训示范乡镇,积极开展农村富民培训、进城和出国务工人员就业培训等多种内容和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在农村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初、中、高相互衔接,为“三农”服务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体系,形成了以县办职业(成人)学校为龙头、乡镇成教中心为骨干、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基础的农村职业教育办学网络和培训格局。
至2005年,全省职业教育体系和成人教育网络更加完善,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建立了从初级到高级相互衔接,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1991年后,山东省高等教育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积极探索管理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1994年,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明确高等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办学;明确了各级政府间的高等教育管理职责和权限,增强了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统筹能力。积极构建教育部与省政府共建和省与市(地)共建的体制。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调整高等学校布局,在新建高校的同时,根据“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的方针,对部分高校进行重组和调整,改变了省属高校管理条块分割、重复设置和“小而全”的状况,逐步减少了单科性院校。加强“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重点建设山东大学、青岛海洋大学、山东工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和青岛大学。理顺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重点,改革调整专业结构和本、专科比例。适应山东经济建设对专科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适当扩大高等专科学校的招生规模,适当发展高等专科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提高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适当调整高等教育的层次比例和科类结构,大力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学科专业,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增强高校综合实力。建立多元化办学体制和投资机制,鼓励民办教育发展,建成一批投资多、规模大、条件好、特色鲜明的民办高等学校。加强实践教育,继续推进“产学研”多位一体的教学体制。认真贯彻“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科技方针,加强基础性研究,大力开展高新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积极发展以科技产业为重点的校办产业,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至20世纪末,全省初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效益较高的高等教育体系基本框架。
2000年后,全省高等教育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重点,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先后实施一流大学建设工程、高校重点建设强化工程、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在高校内部以机制改革为重点,转换办学体制与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实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程、高教布局与结构调整工程、面向21世纪人才质量工程。围绕培养面向21世纪高素质创新型人才,调整培养目标,加强学科建设,拓宽专业面向,优化专业结构,改革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扶持力度,启动校园网建设,大力发展高校园区建设。
至2005年,全省高等教育持续快速发展,顺利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历史性跨越,办学质量和水平逐步提升,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

山东省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简称《教师法》),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1992—1997年,全省中等师范教育在基本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的基础上,持续实施“省级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促进全省师范教育进入快速发展历史时期。同时,根据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中师布局。2002年,全省完全取消中师办学层次,保留的中师全部招收五年制学生,实现了山东师范教育由三级向二级的历史过渡,有力推动了全省小学、幼儿师资培养工作迈入新的层次和发展征程。
全省各级政府重视提高教师的经济待遇和政治社会地位,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努力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优先解决教师住房、医疗问题,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全省逐步提高民办教师待遇,并于2000年彻底解决了民办教师问题,促进了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不断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管理及中小学师资培养培训;实施“跨世纪人才工程”和“园丁工程”,积极培养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及高校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加快教师培养培训步伐,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和整体素质;建立并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持续完善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至2005年,山东省基本建立了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教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有了长足进步。在教师培训、中等师范学校规范化建设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山东省均居全国前列。

1991—2005年,全省教育法制建设力度明显加大,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地方教育立法。省人大颁布实施的《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促进了全省教育事业的法制化发展,也使山东省地方教育法规建设位居全国前列,部分教育法规的制定为全国提供了经验。济南、青岛、淄博等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相继出台了适合本地实际的教育法规。
1998年、2003年,全省两次依法建立对县、乡和市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保障教育法律法规的全面落实,强化了教育工作的政府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深入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教育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全体师生的法制观念明显提高,教育教学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科学化轨道。至2005年,全省各级各类教育进入依法治教新阶段,保障了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1991—2005年,山东省教育系统科研和教研工作改革力度逐步加大,成效明显,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和教育科学研究均取得许多在全国领先的优秀成果。全省高校在众多学科领域成立科研机构,新建或加强了诸多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强科研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设,加大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力度,确保科研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努力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主动与企业和地方政府共建科研生产联合体,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积极为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取得一批重要科研成果,收到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了高校的教学与科研水平。
全省教育科学研究长足发展,省、市、县和高校的教育科学研究院所深入基层、学校和教学一线,积极开展教育学科各专业课题的探索、研究,在许多科研项目上取得重要成果。省、市、县、乡各级教学研究机构和中小学在各学科教学、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学生能力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创造了许多在省内外有影响的教学改革经验,为全省基础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领域实施素质教育、新课程改革实验和推进教材建设做出了贡献。
1991年后,山东省教育对外开放与国际交流的形式、数量和质量均有很大发展和提高,合作与交流的领域逐步扩大。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山东省教育对外开放与国际交流呈快速发展之势。出国考察访问和培训、聘请外国专家、接受外国留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发展友好校际关系、教育援助等传统对外合作交流项目发展迅速,并涌现出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创办外国人子女学校、自费出国留学等新的合作与交流形式,合作交流领域逐步扩大,质量效益不断提高;引进了发达国家成功的教育理念、经验、方法,增进了中外教育界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传播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教育成果和齐鲁传统文化。不断加强与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多领域、深层次、高规格、多形式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开展大、中、小(学校)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互访,增进了解和友谊。2005年,山东省对外访问学者和留学生遍布5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习领域几乎涵盖所有学科,促进了山东教育的改革发展和科技、经济、社会的繁荣。
1991—2005年,随着山东省各类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的不断增加,全省高中和高校招生规模日益扩大。各级政府不断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制定并适时调整招生政策,逐步扩大招生范围和数量,对考试科目、内容以及报名、录取工作等不断进行改革。进一步加强招生考试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加快考试录取工作现代化进程,使录取结果公正、公平,实现了平安高考和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工作目标。1992—2005年,山东省普通高考考生数和录取总量连续位居全国第一,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总数连年上升,成人高考、自学考试、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和各类社会考试蓬勃发展。同时,全省各地也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积极进行各类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试验。其中,中考改革的“招远经验”对全国中小学教育改革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产生了重大影响。
至2005年,山东省教育事业进入蓬勃发展时期,为胜利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