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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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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是招生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随着形势的发展,全省在考试科目、形式、命题、组织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标准化考试改革和实验走在全国前列。
一、考试组织
为加强考试的组织,山东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实施一系列改革,做好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的选拔、培训,并不断规范培训工作;监考实行考核聘任制,未经考核合格不允许上岗。
1995—2000年,全省每隔两年进行一次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登记,登记过的人员触犯招生考试纪律,从严从重处罚。
1996年起,山东省建立主考、副主考省招办备案制度,加强对主考的管理;考点实行“一把手工程”,层层把关,实行责任制;把考点管理作为评价学校和校长工作的重要内容。
2001年前,省、市两级派遣统考检查组,后改为省招生办公室(简称“省招办”)主要领导带队到全省包片蹲点,加强对考试的巡视检查。
2003年开始,为防止考生作弊多样化、隐蔽化行为,全省推出金属探测器、无线电屏蔽仪、无线电信号探测仪等现代化高科技设备,防止考生利用无线电技术作弊。
二、标准化考试
1995年,经教育部专家组验收合格,山东省招办获得教育部颁发的标准化考试管理合格证书。
1996—2000年,山东省在普通高考中使用标准分数。标准分数具有较为科学严格的数学理论基础,其分值范围为100900,具有较大的分值分布范围,适合高考人数多、录取排名严格的要求。
山东省对标准分数转换模型的一个研究成果是零分处理办法。改进后的转换模型转换出的分数分布与正态分布十分接近,避免了非正常结果的出现。在进行分数转换过程中,山东省根据考生人数多的特点独立研制了《标准分数转换软件》,改进了教育部统一颁发软件中的算法,使运算速度大大提高。其中,理科考生20多万人的转换时间由原来的半个多小时改进为4分钟左右,输出数据的格式也更为实用。公布分数后,省招办给县级招办统一印发分数对照表,用于对社会答疑,同时也积极承担面向特殊类别招生单位的原始分投档服务。在录取投档过程中克服了艺术类使用原始分、普通类使用标准分的困难,开发了适宜于两种分数并存的录取系统,保证了艺术类投档和艺术类考生转文科后的录取工作。
但由于高考录取的政策比较复杂,高校面向全国招生,分类较多,而录取以省为单位管理,给标准分数的推广带来了困难。根据省政府决定,报经教育部同意,山东省普通高考自2001年暂停标准分数的使用。
三、考试科目改革
1993年以前,山东省高考沿用国家规定的高考制度,考试分为文理两类,文史类考政治、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外语;理工农医类考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1981—1993年增加生物考试)。外语成绩采取逐年提高加分比例的办法。
1994—2001年,山东省采用“3+2”式考试科目设置(语文、数学、外语必考,文科加考历史、政治,理科加考物理、化学),此为高中会考基础上进行的高考科目改革,目的是通过高中会考,遏制高中过早文理分科现象,解决高中学生偏科问题,减轻学生负担,利于选拔适合高校培养要求的优秀新生。
2002—2005年,山东省采用“3+X”高考科目。“3”是指语文、数学、外语3科,其中数学分文科、理科试卷,外语听力计入外语科总分;“X”指综合科目,分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根据国家规定,地理、生物科目的命题按《教学大纲》的必修部分命题。
“3+X”高考科目设置的改革既注重知识的考查,更注重能力和素质的考查,其范围既遵循现行普通高中相关各科《教学大纲》,又不拘泥于《教学大纲》,试题增加应用性和能力型题目,主要检验和考查学生是否具有进入高校学习的潜能和初步创新能力。综合科目的考试,首先是学科内的综合,其次才是跨学科的综合。“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各为3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004年秋季开始,根据教育部部署,山东省实施新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将2007年度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作为新课改后的第一次高考。12月,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2007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指导方案》,规定了招生考试工作的科目设置、考试时间和分值、考查范围等。
高考采用“3+X+1”模式。“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3个科目,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X”是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报考文史类、文科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文科综合的考试,报考理工农医类、理科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理科综合的考试。“1”指基本能力,内容涉及高中课程的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类、综合实践等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所有考生都参加基本能力考试。语文分值150分,数学分值150分,外语分值150分,文、理科综合考试分值各200分,基本能力考试分值100分。总分750分。
各科试卷分卷Ⅰ和卷Ⅱ。卷Ⅰ是必做题,主要考查必修内容;卷Ⅱ含必做题和选做题,必做题考查必修内容,选做题考查选修内容。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两种试卷。文科数学适用于文史方向,理科数学适用于理工方向。外语考试含听力,要求学生达到课程标准规定的八级要求。
基本能力考试的必做题主要涉及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4个学习领域的必修内容;选做题分人文与社会、科学2个部分,内容分别涉及2个领域的必修内容。文史方向的考生只做科学部分的题目,理工方向的考生只做人文与社会部分的题目。
四、考场监控
1991—2005年,全省陆续推出利用数码相机照相、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号、计算机打印准考证、条形码技术、指纹检测仪、考生在试卷及准考证上按指纹等技术防止替考、替学,取得明显效果。
2003年,针对考试违纪舞弊行为隐蔽化、舞弊手段现代化趋势和依法治考需要,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普通高考电子监控总控室管理办法》,提出用3年时间建立电子监控系统,通过电子监控全程录像,实现有效打击违纪舞弊行为。为充分调动各市建立电子监控系统的积极性,尽快实现高考全部实行电子监控目标,省招办对全部实行电子监控的市进行适当经费补贴、奖励。对经济欠发达的县(市、区)(原国家级、省级贫困县以及山区、湖区、滩区、海岛等),由各市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招办研究同意后,适当增加补贴。当年,3个市和部分县(市、区)全部实现了电子监控。至2005年,全省考场基本实现电子监控,对传统的舞弊方式起到很好的遏制作用,对利用现代技术舞弊者也有很强威慑力。
五、联席会议制度
2004年,山东省建立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联席会议(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考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形成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为国家教育考试提供强有力保障。其成员单位有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信息产业厅、省保密局、省电力集团公司、武警山东总队。
至2005年,联席会议每年高考前召开一次例会,研究部署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协调解决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为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督促、检查、指导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
六、应急处置预案
2004年5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信息产业厅、省保密局联合印发《山东省普通高考突发及偶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突发事件特指在命题组织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泄密的事件;偶发事件是指考试过程中偶然发生的一般性事件。预案主要适用于普通高考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偶发事件。成人高考、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参照执行。

图9-1 2005年6月7日,济南公安民警在考场外建立执勤点,确保考试安全

省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普通高考安全应急处置协调组(简称“协调组”),主要职责是启动预案,初步确认突发事件等级,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指挥有关地区和部门处理具体事件,协调各部门行动。协调组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根据上级决策和指示部署工作,指挥市级应急处置工作组展开工作,指挥处理突发偶发事件。
各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均成立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分管教育的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第一时间上报事件情况,落实上级协调组办公室工作部署;执行上级决策及指示;落实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偶发事件。
七、自主命题
2005年,报请教育部批准,山东省开始自主命题。成立山东省高考自主命题领导小组,分管副省长任组长。成立山东省命题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同年3月,成立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设命题处。
考试科目按2005年山东省实行的“3+X”设置,分文、理两类。2005年只命制语文、数学、英语试题,难度较大的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题和外语考试中的俄语、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等试题(含听力考试试题)仍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