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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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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以人员互访、学术交流、引进国外智力为主。友好校际关系建设从高校扩大到中小学(幼儿园)。教育项目交流仅与德国、美国等少数国家进行。
一、出国考察访问
1991—2005年,省教育厅(省教委)共派遣教育代表团组114个、1057人次,分别派往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独联体国家等发达国家和南非、印度、巴西、智利等发展中国家进行考察访问。通过交流,了解了外方的教育情况,增进了友谊,促进了双方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1991—2005年,山东省组织教育出国访问团组59个,分别访问美国、英国、法国、日本、朝鲜、澳大利亚、德国、瑞典、芬兰、加拿大、南非、埃及、西班牙、奥地利、巴西、智利、阿根廷、瑞士等国家,考察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商谈交流合作事宜,取得重要成果。
1995—2005年,为学习发达国家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办法,省教育厅(省教委)会同省人事厅组织主要由各级教育行政干部参加的13个教育培训团组出国培训。其中包括1996年赴新加坡的省属重点中学校长培训团、赴澳大利亚的省成人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团,2001年赴美国的省素质教育培训团、赴德国的省职业教育培训团,2002年赴美国的省教育发展战略与体制改革研究培训团、省高校教学管理培训团、赴德国的省教育经济网络培训团,2003年赴美国的省教育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团、省职业与成人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团、赴德国的省高校建设规划培训团,2004年赴德国的省高校学生管理干部培训团、赴法国的省课程改革与教育评价培训团和2005年赴新加坡的省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及课程设置培训团。
二、外国代表团组来鲁考察访问
1991—2005年,受邀或主动要求到山东省访问的外国教育访问团组明显增多。山东省接待来自南美洲、北美洲、欧洲、非洲、大洋洲和亚洲的国家和地区的教育代表团组120余个,约400人次,取得良好的合作交流效果。
政府机构接待的外国重要教育访问团组有:1991年美国远距离教育研究中心代表团、泰国学前及小学教育管理考察团、美中教育交流协会代表团、菲律宾国际乡村改造学院考察团、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处代表团、朝鲜教育委员会普通教育代表团、世界银行贷款地方大学发展项目中外专家评估团、印度教育代表团、巴西职业教育代表团、蒙古教育部教科所访华团、日本山口县教育考察团;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团、日本友好人士访华团、日本山口县教育考察团;1993年澳大利亚远距离教育代表团、德国赛德尔基金会代表团、美国旧金山市立学院代表团、日本筑波大学教育访问团、日本教育学会会长代表团、澳大利亚立项代表团、莫桑比克国际关系学院代表团、印度记者访问团、联合国人口基金项目中期评审官员代表团、日本山口县教育考察团、美国旧金山环球社区学院代表团;1994年世界银行职业技术教育立项工作团、世界银行贷款职业技术教育考察团、联合国人口基金方案评审和战略制定代表团、苏丹两尼罗河大学校长代表团、日本大阪教育大学访华团、第二次中德教科书会议德国代表团、日本山口县教育考察团;1996年泰国教科文全委会代表团、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教育代表团;2003年新西兰尤尼泰克理工学院代表团;2004年华夏园丁大联欢—2004山东之旅、德国赛德尔基金会代表团;2005年新加坡教育代表团、西班牙教育部访问团、美国康涅狄克州教育厅访问团、新加坡中小学生修学访问团。
其间,还有许多国外友好人士访问山东。其中包括美籍华人著名物理学家丁肇中、德国赛德尔基金会主席皮尔克、美国万致明、新加坡教育部行政服务署副署长何卓生、新加坡驻华大使馆二等秘书吴淑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教育局亚太教育创新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周南照、“世界教育”副主席卡乐、美国圣荷西兰立大学教育学院院长苏珊、德国巴伐利亚州教育文化部国务秘书卡尔·弗雷勒、德国巴伐利亚州政府督学安德丽姬·佩昔尔、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社区部副部长林美丰、澳中集团董事局主席澳中工商会会长金凯平及夫人、德国巴伐利亚州科研艺术部部长托马斯·戈佩尔、德国巴伐利亚州科研艺术部国际司司长埃米尔·吕尔茨、新加坡教育部政务部长曾士生、新加坡华文教师总会秘书长陈之权、西班牙教育部秘书长甘萨罗、新加坡教育部课程规划和发展司助理工科司长梁春芳、新加坡南洋女中副校长周文慧、美国康涅狄格州教育厅厅长贝蒂·斯顿伯格等。

图8-1 1993年3月,“世界教育”副主席卡勒博士到烟台市考察,并与烟台职业教育学会正式建立合作关系

三、互派留学生
1991—2005年,为培养高层次人才,山东省继续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出国留学方针,努力扩大出国留学规模。
(一)出国留学人员选派
1.公费出国留学人员选派
山东省注重加强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争取有更多的教师出国留学。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在山东省选拔一定数量的出国留学人员,每年被录取选派人数不等,1991—2005年,在山东省属高校累计选拔派遣出国留学人员562人;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通过使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省和学校自筹经费等渠道,累计选拔派遣2728人。
省政府继续自筹经费重点选派高校教师和科研单位的专业骨干赴国外学习。1991—2005年,省财政共投入570万美元的配套资金,由省教育厅(省教委)、省人事厅公同组织派遣及管理。重点资助省内急需的专业和学科,提高出国留学层次。其间,根据实际情况派遣759人(教育系统占60%,非教育系统占40%);1998—1999年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按照1:1的比例出资派遣87人。
同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机构设立专项经费,开展单位公派留学工作,为广大教师、科研人员提供更多出国深造机会。建立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留学效益评估机制,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充分发挥留学人员作用。
至2005年,90%的派出人员已回国,在各自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
2.自费出国留学
1991年以后,自费出国留学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山东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管理自费出国留学,加强了对留学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其合法运行,促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市场健康发展。2000年,教育部、公安部批准山东省17个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2004年,教育部又批准6个。至2005年,山东省每年通过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派出的留学生在3000人左右。
1991—2002年,省教育厅(省教委)审核全省具有大学和大学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12000余人。2002年11月,国家取消了该项行政审核。
为做好回国留学人员安置工作,省教委于1992年11月成立山东省回国留学服务中心。1996年4月,省教委、省人事厅出资40万元拍摄《情系齐鲁——归来的山东留学生》4集电视专题片,并在山东电视台播放,全面反映留学回国人员在山东建功立业,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宣传山东省为留学人员提供的优越生活工作条件和良好投资环境,产生良好社会效应。
(二)外国来鲁留学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来华在大学学习的学生称为外国留学生,来华在中小学校学习的学生称为外国学生。
1991—2005年,山东省充分利用沿海经济、教育大省优势,加大教育国际推介力度,大力发展来鲁留学教育。坚持“积极发展、提高层次、保证质量、规范管理”原则,不断优化来鲁留学环境,使山东省成为来华留学生的重要目的地。为了更好地宣传山东,让世界更多的人了解山东,了解齐鲁文化和文化教育,促进山东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与合作,省教委于1997年拍摄完成《外国留学生在山东》电视片,以悠久灿烂的东方文化为背景,以源远流长的齐鲁文化为线索,以外国留学生在山东高校学习、生活为主体,以艺术和纪实相结合的手法,描写了外国留学生在山东的学习、生活和感受。该片获1997年度山东省对外传播奖。
1.高校接受外国留学生
20世纪90年代初,全省只有山东大学、青岛海洋学院和山东师范学院等少数几所大学经批准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数量仅几十人。1992年,青岛大学、烟台大学、山东中医学院被批准接受外国留学生。1995年,增加山东矿业学院、石油大学(华东)、山东财政学院、青岛医学院、济南联合大学、山东艺术学院、泰安师范专科学校7所高校。1996年,增加青岛化工学院、山东教育学院、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建筑学院、山东医科大学、胶东民族艺术进修学院7所高校。1997年,增加山东工程学院、山东轻工业学院。1998年,增加淄博师范专科学校。青岛海洋大学、青岛大学被批准招收汉语言本科专业外国留学生。1999年,增加泰山医学院。青岛大学被批准招收硕士研究生。2001年,增加山东艺术学院、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山东纺织职业学院、潍坊科技职业学院4所高校。2002年,增加德州学院、潍坊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滨州医学院、威海华东艺术学校7所院校。2004年,增加莱阳农学院、山东交通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2004年来鲁的各类外国留学生共4610人,其中韩国学生2900人,日本学生160余人,尼泊尔学生140人,德国、美国学生各100人左右,泰国、印度、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加拿大、英国、乌克兰等国学生数量在3050人不等。来鲁外国留学生的专业,主要有汉语、中医、西医、艺术、经济、管理以及科技等专业。至2005年底,全省有接受外国来华留学生资格的高校达到60所。
具备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的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将此项工作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同时,保护来华留学生合法权益,改善来华留学生教育服务与管理,完善来华留学生签证服务、医疗保险、心理保健、勤工俭学和实习实践制度,为留华工作的留学生提供便利。至2005年底,全省各高校在校外国留学生5452人。1991—2005年累计接受外国留学生近2万人。

1991—2005年来鲁外国留学生数量统计表
表8-1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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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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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177 │380 │345 │362 │572 │760 │1100│510 │1033│1211│1370│2532│2882│3000│3661│ 19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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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受外国学生
2003年6月,省教育厅、省外事办公室、省公安厅根据教育部1999年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山东省实际,联合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暂行管理办法》。根据规定,2003—2005年,全省累计审批接受外国学生资格的中小学校195所。至2005年底,当年在校外国学生3957人。
四、中小学学生出国(境)参加夏(冬)令营
为了加强中小学学生与国(境)外中小学生的交流,国家允许学校和有关部门组织中小学生赴国(境)外参加夏(冬)令营活动。山东省此项活动发展迅速,1998—2002年,全省有关市(地)共组织派出中小学生夏(冬)令营77批2617人,其中1998年派出12批414人,1999年派出21批572人,2000年派出23批989人,2001年派出14批490人,2002年派出7批152人。2002年6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下放中小学生赴国外参加夏(冬)令营活动审批权限的通知》,将该工作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市教育行政部门。
其间,2000年,青岛南洋学校承办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和美国英语学会联合举办的中学生暑期“中华营”活动,参加的中外学生100余人。2001年,山东联合大学与美国美中教育与文化交流中心联合举办英语夏令营,参加的中外学生200余人。
五、引进国外智力
(一)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外籍教师
1991—2005年,山东省聘请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工作得到快速发展。省政府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经费紧张情况下,连续三个五年计划都把聘请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经费列入省财政计划,并保持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市(地)拨出专项经费,支持所属学校聘请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除使用政府划拨经费,许多高校自筹经费聘请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
1991—2005年,全省高校先后获得聘请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资格,中小学及部分私立学校对聘请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也十分重视。特别是2000年以后,全省申请聘请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资格的学校数量年年攀升,至2005年底,全省有聘请资格的各级各类学校453所,当年聘请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近1400名。高校聘请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从聘请语言专家为主转向聘请科技、管理等专业专家为主。聘请渠道一般通过友好学校、友好城市、国内外政府及民间组织以及个人自荐等。聘请的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多来自欧美、独联体、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印度、南非等发展中国家。
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带来了国外教育理念、教材、图书和教学方式方法,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方式和教学效果得到改善和提高。所聘专家和教师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专业结构不断优化,对省重点学科、新型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博士点、硕士点建设,高新技术领域和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开发以及中小学外语教学起到了重要作用。

1991—2005年全省聘请外国专家学校和外国专家、外籍教师数量统计表
表8-2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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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聘请学校数(个)│ 专家计划 │ 外籍教师计划 │ 实际聘请数 ┃
┃ │ │(昝财政拨款部分) │(非省财政拨款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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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 │ │ 80 │ 21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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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 │ │ 82 │ 21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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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 │ │ 82 │ 21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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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 │ │ 82 │ 21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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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 │ 29 │ 90 │ 21 │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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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 │ 29 │ 100 │ 19 │ 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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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 │ 34 │ 106 │ 25 │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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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 │ 35 │ 112 │ 30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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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 │ 52 │ 118 │ 47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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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 │ 54 │ 122 │ 66 │ 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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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 │ 120 │ 113 │ 880 │ 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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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 │ 198 │ 119 │ 1341 │ 1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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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 │ 319 │ 125 │ 1088 │ 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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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 │ 399 │ 132 │ 1086 │ 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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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 │ 453 │ 139 │ 1260 │ 1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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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453 │ 1592 │ 5947 │ 7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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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2001年,为充分调动外国专家、外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聘请效益,根据省教委《山东省外国文教专家教学奖暂行规定》,每年评选在教学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先后共评选10届,共计256名外国文教专家获教学奖。
(二)聘请外国(地区)名誉教授
山东省鼓励各高校积极引入国外优秀管理人才,促进教育、科研管理现代化;鼓励各高校与世界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设立联合实验室,共同开展高水平和自主创新的科研,了解并掌握国际科研的最新动态和前沿发展方向,提高高校科研水平和研发能力。
为加强与国外(境外)知名专家的联系、合作与交流,更好地向国外(境外)专家学习,许多高校聘请外国和中国港澳台地区知名专家为本校名誉教授,邀请他们来学校讲学、指导科研等。1991—2005年,全省共聘请外国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名誉教授(含顾问)45名。
六、友好校际关系建设
1991—2005年,山东学校与国外学校建立校际交流的规模和层次发生较大变化,除高校与国外高校建立校际交流关系外,一些中小学也与国外中小学逐步建立了友好校际交流关系。交流范围扩大到欧美等发达国家,合作交流内容发展到人员、信息、教材、图书资料以及科学研究等方面。1991—2005年,全省共有290对高校、54对中学和15对小学(幼儿园)建立了国际友好交流关系。
七、中外合作办学
山东省与国外学校合作办学始于1995年,有2所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中国煤炭经济学院与加拿大辛力嘉学院合作举办烟台中加高等应用技术学院,开展高等学历教育,开设国际会计与理财等专业;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教育部合作成立中国澳大利亚齐鲁留学培训学校,开展中等学历教育,1999年改建为齐鲁国际培训学院,开展高等非学历教育。
1996年后,中外合作办学在山东省全面开展。至2005年底,全省批准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83个,其中,高等学历教育38个(研究生学历1个、本科学历9个、专科学历28个),高等非学历教育31个,中等学历教育7个,中等非学历教育4个,培训机构举办的非学历教育3个。
2001年12月,教育部批准山东中医药大学与马来西亚中医学院在马来西亚合作举办中医专业本硕连读班。协议规定学制7年,使用山东中医药大学的教学计划、教材和师资,毕业考试合格者颁发山东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协议为期9年,从2002年开始招收学生。该项目系全国为数不多的境外合作办学项目。
至2005年,山东省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外智力,开拓了全省同国外大学强强合作渠道,引进了师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课程及软件、教育理念和管理模式等优质教育资源,增强了山东省教育机构吸收、消化、利用、创新的能力,提升了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提高了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能力。
八、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是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外国机构、外资企业、国际组织的驻华机构和合法居留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部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申请开办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学校实施中等(含普通中学)及其以下学校教育,招收在中国境内持有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员子女。
为促进全省的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给外籍人员子女在山东省境内接受教育提供方便,自1996年始,经省教育厅审核,报请教育部批准,先后在济南、青岛、烟台等市设立外籍人员子女学校7所。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批准设立外籍人员子女学校80所。山东省设立的该类学校数量列北京、上海和广东之后,居全国第四位。
九、国际学术交流
高校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和派人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是高校对外交流的重要形式,也是提高高校学术水平的必要途径。1991—2005年,全省高校共举办国际学术会议188次,其中山东大学举办103次,中国海洋大学举办62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举办3次,其余由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等省属高校分别举办。全省高校教师出国参加各种国际学术会议238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