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2005年,山东省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逐步健全教师表彰机制,完善教师奖励制度。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对有三代以上直系亲属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家庭成员中有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家庭,由省政府授予“山东省优秀教育世家”荣誉称号。省政府每2年表彰1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每4年评选1次中小学特级教师。
各级政府及其人事、教育部门大力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和尊师重教的先进典型,每年都对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并形成制度。尤其是每年9月教师节期间,省委、省政府都在庆祝教师节大会上对优秀教师、特级教师、人民教师和教育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有力推动了教师社会政治地位的提高。
1993年9月,在国家教委的表彰中,山东省的郭玉梅等45人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尹燕春等383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倪庆印等28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同年,在国家教委通报表彰的21名中小学校长中,青岛市即墨二十八中的王梓贤被授予“全国优秀校长”称号。
1994年9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山东省第三批特级教师的决定,授予韩东立等199名教师“山东省特级教师”称号,并于当年庆祝教师节大会上颁发“特级教师证书”。
1995年11月,省委、省政府为激励广大知识分子为国家贡献聪明才智,推动全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决定授予潘承洞等361人为第四批“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其中高等院校教师154人。
同年,山东省的高清山等45人获国家教委、人事部授予的“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安茂学等376人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陈平等35人获“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被授予奖章和荣誉证书。
1998年9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第四批山东省特级教师的决定,授予王秀兰等300名教师“山东省特级教师”称号。
1999年9月,省人事厅、省教委对张春光等598名优秀教师和孟献忠等20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
2001年9月,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对王广海等501名“山东省优秀教师”、牛余和等100名“山东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十佳师德标兵、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给予通报表彰。
2002年9月,省政府通报命名、表彰袁鸣芳等291名第五批山东省特级教师。
同月,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对多代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的10户教师家庭授予“山东省优秀教育世家”称号,予以表彰奖励。
2003年9月,山东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现当代文学理论专家朱德发,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生导师、海洋物理化学专家张正斌,烟台大学教授、法学专家房绍坤,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解析数论学专家刘建亚共4人入选全国首届高校百名名师,并进京参加表彰大会。
2004年4月,山东省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教师中实施“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印发《山东省齐鲁名师建设工程方案(2004—2008)》,目标是:全省遴选产生100名“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建立全省中小学名师队伍。每届任期5年。省财政每期给予名师人选每人5万元的培养与科研补助费,由省教育厅统一管理,专款专用。9月,首批62名中小学教师被确定为首批“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
9月,省委、省政府在济南召开第20个教师节,庆祝大会宣读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山东省人民教师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山东省优秀教育世家的决定》和《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表彰山东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报》《关于表彰全省教职工职业道德“双十佳”的通报》。省政府授予青岛第二十一中学吴乐琴、济南市长清区孝里中学袁吉廷、高密市康成小学杨小平、烟台市芝罘区工人子女小学张裕铢、临邑县第五中学张成兰5人“山东省人民教师”荣誉称号,追授日照实验高级中学王玉华“山东省人民教师”荣誉称号,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授予聊城第三中学周新波、临沂第一中学王宁、淄博市博山区第六中学王有杰、郓城县教育局李维国、肥城市实验初级中学李桂芳5个教师家庭“山东省优秀教育世家”称号。省委书记张高丽、省长韩寓群等省领导向获奖代表颁奖。这是山东省第一次以省政府名义通报表彰“山东省人民教师”和“山东省优秀教育世家”。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对张永会等604名“山东省优秀教师”和刘堃等103名“山东省优秀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授予山东省实验中学等10个单位“山东省师德建设十佳单位”称号;授予东营市实验小学教师刘丽萍等10人“山东省十佳师德标兵”称号;授予济南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等25个单位“山东省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济南二中教师孙传胜等25人“山东省师德先进个人”称号。
同年,山东省共申报国家级表彰175人,其中人事部、教育部联合表彰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51人,教育部表彰的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24人。荣获全国模范教师等国家级荣誉称号和省优秀教师等省级荣誉称号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获得国家和省颁发的奖金。其中,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每人3000元,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每人1800元,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每人1000元。
2005年9月,山东省庆祝2005年教师节暨捐资助学表彰大会在济南举行。会议宣读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玉贵同志山东省人民教师荣誉称号的通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济南市市中区等13个县市区为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的通报》《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捐资助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以及《全省捐资助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省长韩寓群等省领导向“山东省人民教师”、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省捐资助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奖。阳信县第二高级中学副校长王玉贵在值班巡查时为保护学生,奋不顾身,徒手与歹徒展开搏斗,身负重伤,用鲜血保护了学生的生命安全,以行动履行了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同月,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向王玉贵学习活动。
第五节 优秀教师表彰
1991—2005年,山东省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逐步健全教师表彰机制,完善教师奖励制度。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对有三代以上直系亲属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家庭成员中有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家庭,由省政府授予“山东省优秀教育世家”荣誉称号。省政府每2年表彰1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每4年评选1次中小学特级教师。
各级政府及其人事、教育部门大力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和尊师重教的先进典型,每年都对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并形成制度。尤其是每年9月教师节期间,省委、省政府都在庆祝教师节大会上对优秀教师、特级教师、人民教师和教育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有力推动了教师社会政治地位的提高。
1993年9月,在国家教委的表彰中,山东省的郭玉梅等45人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尹燕春等383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倪庆印等28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同年,在国家教委通报表彰的21名中小学校长中,青岛市即墨二十八中的王梓贤被授予“全国优秀校长”称号。
1994年9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山东省第三批特级教师的决定,授予韩东立等199名教师“山东省特级教师”称号,并于当年庆祝教师节大会上颁发“特级教师证书”。
1995年11月,省委、省政府为激励广大知识分子为国家贡献聪明才智,推动全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决定授予潘承洞等361人为第四批“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其中高等院校教师154人。
同年,山东省的高清山等45人获国家教委、人事部授予的“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安茂学等376人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陈平等35人获“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被授予奖章和荣誉证书。
1998年9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第四批山东省特级教师的决定,授予王秀兰等300名教师“山东省特级教师”称号。
1999年9月,省人事厅、省教委对张春光等598名优秀教师和孟献忠等20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
2001年9月,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对王广海等501名“山东省优秀教师”、牛余和等100名“山东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十佳师德标兵、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给予通报表彰。
2002年9月,省政府通报命名、表彰袁鸣芳等291名第五批山东省特级教师。
同月,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对多代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的10户教师家庭授予“山东省优秀教育世家”称号,予以表彰奖励。
2003年9月,山东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现当代文学理论专家朱德发,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生导师、海洋物理化学专家张正斌,烟台大学教授、法学专家房绍坤,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解析数论学专家刘建亚共4人入选全国首届高校百名名师,并进京参加表彰大会。
2004年4月,山东省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教师中实施“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印发《山东省齐鲁名师建设工程方案(2004—2008)》,目标是:全省遴选产生100名“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建立全省中小学名师队伍。每届任期5年。省财政每期给予名师人选每人5万元的培养与科研补助费,由省教育厅统一管理,专款专用。9月,首批62名中小学教师被确定为首批“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
9月,省委、省政府在济南召开第20个教师节,庆祝大会宣读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山东省人民教师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山东省优秀教育世家的决定》和《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表彰山东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报》《关于表彰全省教职工职业道德“双十佳”的通报》。省政府授予青岛第二十一中学吴乐琴、济南市长清区孝里中学袁吉廷、高密市康成小学杨小平、烟台市芝罘区工人子女小学张裕铢、临邑县第五中学张成兰5人“山东省人民教师”荣誉称号,追授日照实验高级中学王玉华“山东省人民教师”荣誉称号,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授予聊城第三中学周新波、临沂第一中学王宁、淄博市博山区第六中学王有杰、郓城县教育局李维国、肥城市实验初级中学李桂芳5个教师家庭“山东省优秀教育世家”称号。省委书记张高丽、省长韩寓群等省领导向获奖代表颁奖。这是山东省第一次以省政府名义通报表彰“山东省人民教师”和“山东省优秀教育世家”。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对张永会等604名“山东省优秀教师”和刘堃等103名“山东省优秀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授予山东省实验中学等10个单位“山东省师德建设十佳单位”称号;授予东营市实验小学教师刘丽萍等10人“山东省十佳师德标兵”称号;授予济南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等25个单位“山东省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济南二中教师孙传胜等25人“山东省师德先进个人”称号。
同年,山东省共申报国家级表彰175人,其中人事部、教育部联合表彰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51人,教育部表彰的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24人。荣获全国模范教师等国家级荣誉称号和省优秀教师等省级荣誉称号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获得国家和省颁发的奖金。其中,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每人3000元,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每人1800元,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每人1000元。
2005年9月,山东省庆祝2005年教师节暨捐资助学表彰大会在济南举行。会议宣读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玉贵同志山东省人民教师荣誉称号的通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济南市市中区等13个县市区为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的通报》《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捐资助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以及《全省捐资助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省长韩寓群等省领导向“山东省人民教师”、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省捐资助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奖。阳信县第二高级中学副校长王玉贵在值班巡查时为保护学生,奋不顾身,徒手与歹徒展开搏斗,身负重伤,用鲜血保护了学生的生命安全,以行动履行了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同月,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向王玉贵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