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996年、2001年印发的山东教育事业《“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十五”计划》,明确了全省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对各类教育的发展目标、任务要求和政策措施作出规划、部署。
一、分阶段教育发展规划
(一)“八五”时期(1991—1995年)
发展指标:1.各类教育事业继续保持稳步发展,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和毕业率分别达到99%、98.10%和98.80%。初中、高中分别招生130万人、15万人,在校生分别达到380万人、45万人。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招生12万人,在校生达到30万人;普通中专招生6万人,在校生达到18万人;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招生4.1万人,在校生达到12万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3.3万人,在校生达到12万人;成人中等学历教育招生8万人,在校生达到22万人。2.中学教师新补充6.8万人,培训20万人,拥有量达到31.75万人;努力提高普通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初中教师达到65%,小学教师达到90%。3.国拨教育经费做到“两个增长”。每生占有公用经费小学和中学分别达到5元和30元(按照扣除修缮费计)。教育费附加年递增6%。城镇中小学校舍改造全部完成“五达标”任务。
主要任务和措施:1.加强基础教育,扎扎实实推进九年义务教育。继续完善分级办学体制,把实施义务教育的任务列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督导制度,严格检查验收。2.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合理设置和调整学校及专业布局。进一步确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并举,农科教结合的大教育观念。3.努力优化高等教育,深化改革,改善条件,提高质量。基本稳定本科规模,适当发展专科教育。控制基础学科,增加社会急需的应用学科。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培养一批教学骨干和学术带头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力争用三年时间,使省属院校在校舍设施、仪器设备等方面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调整专业结构,控制新上专业,拓宽专业服务范围,减少专业种类,增强适应性。加强高校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充分发挥高校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在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建设中的作用。4.加强治理整顿,逐步完善成人教育体系。结合经济发展和企业产业技术调整及提高企业素质的要求,大力开展对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对农村青壮年农民的技术培训。5.切实把德育放在首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6.继续抓好师专重点建设,师专仍列为全省重点项目。努力完成中小学校舍改造任务。“八五”末,全省城乡所有中小学、师范学校,每县1至3处职业高中达到设施完善、仪器配套的目标。7.努力增加教育投入,切实加强经费管理。省财政拨出专项补助经费扶持贫困地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8.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改革招生分配制度,保证基层师资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体系,采用教师资格制度、职级制度等办法,使中青年教师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进修、培训,尽快提高业务素质。9.深入开展教育理论研究。10.加强管理,从严治校。
(二)“九五”时期(1996—2000年)
发展总目标:1997年全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全民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前职后教育有较大发展,新增从业劳动者受教育水平提高到九年,并在上岗前基本掌握岗位所需的初、中等技术;基本满足全省各行各业对各类专门人才的需求;高等教育水平有较大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立足于省内;初步形成与山东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质量效益较高、各类教育相互衔接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
主要任务:1.大力加强基础教育。到2000年,全省各县(市、区)全面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任务。根据各地需要和可能适度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加强中小学管理,争取到2000年,分别有1%、10%、60%的中小学成为省级、市级、县级规范化学校,有70所普通高中进入全国1000所国家级示范性高中行列。积极创造条件,使残疾儿童与其他儿童同步实施义务教育。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到2000年努力做到:城乡新增劳动力上岗前都能受到必要的职业训练;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劳动岗位,就业者能普遍地受到系统、严格的职业技术教育。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办学水平高、能起骨干示范作用的学校。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在大中城市和经济较发达的农村积极发展残疾人中高级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沟通和衔接。3.高等教育要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重点,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通过改革调整专业结构和本、专科比例,使之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到2000年,高校博士学科点发展为80个左右,硕士学科点发展为350个左右。4.大力发展以扫盲、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为重点的成人教育。积极为乡镇企业培养科学技术人才,提高职工文化素质。5.重视和发展少数民族教育。在经费和师资等方面对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给予重点扶持。6.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教育和学校电化教学,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7.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切实做好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聘请、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聘用外国专家的效益。8.加强教育事业的统筹规划,合理调整结构、规模和布局,提高办学效益。
政策措施: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在制定年度计划时,必须有教育优先发展的目标要求。2.加大改革力度,深化教育改革。争取到20世纪末,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科技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教育新体制。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状况,区别不同教育层次和类型,形成政府办学为主与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相结合的新格局。扩大市(地)、县(市、区)对中等以下教育的统筹决策权。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在普通高校招生中全面实行“公费生”和“自费生”的并轨。中专、技校、职业高中和普通高中也要逐步实行缴费上学制度。3.合理调整投资结构,切实增加教育投入。到2000年,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要尽快超过22%。要优先安排义务教育的投入,增加专项经费。4.认真贯彻《教育法》,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中小学教师培养步伐,办好师范教育。2000年前,全省培养补充合格教师18.9万人,使98%以上的小学教师、90%以上的初中教师和85%以上的高中教师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标准。积极培养跨世纪人才,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切实保证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各级政府要制定表彰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规定和办法,大力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和尊师重教、为人师表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十五”时期(2001—2005年)
发展总目标: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基本建成与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较高、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基本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运转协调、灵活高效、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与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模式;在教育的综合实力和现代化水平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发展目标: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05年,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超过75%,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保持在85%左右。2.继续巩固“两基”成果。到2005年,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小学毕业升学率超过98%,初中在校生440万人左右;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轨道同步发展。3.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到2005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330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150万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达到150万人,成人中等专业教育在校生达到30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4.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到200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生达到100万人,其中普通高校本科在校生35万人,专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31.5万人,研究生4.5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29万人。5.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教育。大力开展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岗位培训教育和在职攻读学位教育。注重建设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进一步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加强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逐步形成社会化的多层次的开放式的终身教育体系。
主要任务:1.切实加强基础教育,以中小学素质教育为龙头,以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为重点,积极促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构建面向21世纪的中小学教育体系,为提高全省国民的综合素质打好基础。2.努力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效益。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转换办学体制与管理机制为契机,以建设高水平大学为重点,带动全省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办学效益的全面提高,大幅度提高高等教育对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3.大力发展职业和成人教育。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龙头,带动各类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发展,构建高中初级并行、城市农村并重的新型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体系。4.加快办学体制改革,优化教育结构。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办学体制改革力度,形成与多种经济成分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相适应的多元化办学体制。5.努力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6.大力推进教育手段现代化。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教育、学校电化教育和计算机辅助教学。依托一所综合大学,建立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山东省现代远程教育基地。7.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
保障措施:1.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切实加强领导。2.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3.切实增加教育投入,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逐步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自1999年起到2003年的5年中,提高省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4.深化教育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实行多元化投资体制,逐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成分参与办学的新格局。继续深化高校招生和分配制度改革。5.全面实施依法治教,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教育立法工作。2005年前,力争出台《山东省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高等教育法〉办法》《山东省教育投资条例》等教育法规,完善地方教育法规体系。
二、高校招生规模
“八五”前期,全省研究生教育、本专科教育招生规模保持稳定,后期有了适当发展。1991年,省属高校研究生计划招生215人,其中博士8人,硕士207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26517人,其中本科9903人,高职(专科)16614人。1995年,省属高校研究生计划招生594人,其中博士31人,硕士563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39778人,其中本科17245人,高职(专科)22533人。
“八五”时期研究生、本专科招生计划年均增长28.93%、10.67%。
“九五”时期,全省高校招生规模稳定发展。研究生、本专科招生规模由1996年的665人、39825人增长到1998年的965人、52489人,年均增长20.46%、14.8%。1999年国家颁布《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适龄青年的15%,高等教育开始进入大扩招阶段。1998—2000年,全省研究生、本专科招生规模年均增长32.92%、47.34%。2000年,省属高校研究生招生1705人,其中博士88人,硕士1617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113952人,其中本科50032人,高职(专科)63920人。
“九五”时期,研究生、本专科招生规模年均增长26.54%、30.06%。
“十五”时期全省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历史性跨越。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继续保持较快速度增长。2005年,省属高校研究生招生6794人,其中博士318人,硕士6476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382079人,其中本科120559人,高职(专科)261520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93257人,其中本科38822人,专科54435人。
“十五”时期研究生、本专科招生规模年均增长31.11%、22.27%。
第一节 教育规划
1991年、1996年、2001年印发的山东教育事业《“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十五”计划》,明确了全省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对各类教育的发展目标、任务要求和政策措施作出规划、部署。
一、分阶段教育发展规划
(一)“八五”时期(1991—1995年)
发展指标:1.各类教育事业继续保持稳步发展,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和毕业率分别达到99%、98.10%和98.80%。初中、高中分别招生130万人、15万人,在校生分别达到380万人、45万人。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招生12万人,在校生达到30万人;普通中专招生6万人,在校生达到18万人;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招生4.1万人,在校生达到12万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3.3万人,在校生达到12万人;成人中等学历教育招生8万人,在校生达到22万人。2.中学教师新补充6.8万人,培训20万人,拥有量达到31.75万人;努力提高普通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初中教师达到65%,小学教师达到90%。3.国拨教育经费做到“两个增长”。每生占有公用经费小学和中学分别达到5元和30元(按照扣除修缮费计)。教育费附加年递增6%。城镇中小学校舍改造全部完成“五达标”任务。
主要任务和措施:1.加强基础教育,扎扎实实推进九年义务教育。继续完善分级办学体制,把实施义务教育的任务列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督导制度,严格检查验收。2.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合理设置和调整学校及专业布局。进一步确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并举,农科教结合的大教育观念。3.努力优化高等教育,深化改革,改善条件,提高质量。基本稳定本科规模,适当发展专科教育。控制基础学科,增加社会急需的应用学科。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培养一批教学骨干和学术带头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力争用三年时间,使省属院校在校舍设施、仪器设备等方面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调整专业结构,控制新上专业,拓宽专业服务范围,减少专业种类,增强适应性。加强高校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充分发挥高校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在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建设中的作用。4.加强治理整顿,逐步完善成人教育体系。结合经济发展和企业产业技术调整及提高企业素质的要求,大力开展对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对农村青壮年农民的技术培训。5.切实把德育放在首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6.继续抓好师专重点建设,师专仍列为全省重点项目。努力完成中小学校舍改造任务。“八五”末,全省城乡所有中小学、师范学校,每县1至3处职业高中达到设施完善、仪器配套的目标。7.努力增加教育投入,切实加强经费管理。省财政拨出专项补助经费扶持贫困地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8.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改革招生分配制度,保证基层师资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体系,采用教师资格制度、职级制度等办法,使中青年教师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进修、培训,尽快提高业务素质。9.深入开展教育理论研究。10.加强管理,从严治校。
(二)“九五”时期(1996—2000年)
发展总目标:1997年全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全民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前职后教育有较大发展,新增从业劳动者受教育水平提高到九年,并在上岗前基本掌握岗位所需的初、中等技术;基本满足全省各行各业对各类专门人才的需求;高等教育水平有较大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立足于省内;初步形成与山东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质量效益较高、各类教育相互衔接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
主要任务:1.大力加强基础教育。到2000年,全省各县(市、区)全面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任务。根据各地需要和可能适度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加强中小学管理,争取到2000年,分别有1%、10%、60%的中小学成为省级、市级、县级规范化学校,有70所普通高中进入全国1000所国家级示范性高中行列。积极创造条件,使残疾儿童与其他儿童同步实施义务教育。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到2000年努力做到:城乡新增劳动力上岗前都能受到必要的职业训练;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劳动岗位,就业者能普遍地受到系统、严格的职业技术教育。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办学水平高、能起骨干示范作用的学校。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在大中城市和经济较发达的农村积极发展残疾人中高级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沟通和衔接。3.高等教育要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重点,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通过改革调整专业结构和本、专科比例,使之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到2000年,高校博士学科点发展为80个左右,硕士学科点发展为350个左右。4.大力发展以扫盲、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为重点的成人教育。积极为乡镇企业培养科学技术人才,提高职工文化素质。5.重视和发展少数民族教育。在经费和师资等方面对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给予重点扶持。6.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教育和学校电化教学,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7.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切实做好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聘请、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聘用外国专家的效益。8.加强教育事业的统筹规划,合理调整结构、规模和布局,提高办学效益。
政策措施: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在制定年度计划时,必须有教育优先发展的目标要求。2.加大改革力度,深化教育改革。争取到20世纪末,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科技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教育新体制。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状况,区别不同教育层次和类型,形成政府办学为主与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相结合的新格局。扩大市(地)、县(市、区)对中等以下教育的统筹决策权。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在普通高校招生中全面实行“公费生”和“自费生”的并轨。中专、技校、职业高中和普通高中也要逐步实行缴费上学制度。3.合理调整投资结构,切实增加教育投入。到2000年,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要尽快超过22%。要优先安排义务教育的投入,增加专项经费。4.认真贯彻《教育法》,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中小学教师培养步伐,办好师范教育。2000年前,全省培养补充合格教师18.9万人,使98%以上的小学教师、90%以上的初中教师和85%以上的高中教师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标准。积极培养跨世纪人才,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切实保证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各级政府要制定表彰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规定和办法,大力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和尊师重教、为人师表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十五”时期(2001—2005年)
发展总目标: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基本建成与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较高、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基本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运转协调、灵活高效、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与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模式;在教育的综合实力和现代化水平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发展目标: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05年,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超过75%,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保持在85%左右。2.继续巩固“两基”成果。到2005年,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小学毕业升学率超过98%,初中在校生440万人左右;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轨道同步发展。3.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到2005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330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150万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达到150万人,成人中等专业教育在校生达到30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4.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到200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生达到100万人,其中普通高校本科在校生35万人,专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31.5万人,研究生4.5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29万人。5.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教育。大力开展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岗位培训教育和在职攻读学位教育。注重建设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进一步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加强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逐步形成社会化的多层次的开放式的终身教育体系。
主要任务:1.切实加强基础教育,以中小学素质教育为龙头,以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为重点,积极促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构建面向21世纪的中小学教育体系,为提高全省国民的综合素质打好基础。2.努力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效益。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转换办学体制与管理机制为契机,以建设高水平大学为重点,带动全省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办学效益的全面提高,大幅度提高高等教育对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3.大力发展职业和成人教育。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龙头,带动各类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发展,构建高中初级并行、城市农村并重的新型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体系。4.加快办学体制改革,优化教育结构。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办学体制改革力度,形成与多种经济成分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相适应的多元化办学体制。5.努力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6.大力推进教育手段现代化。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教育、学校电化教育和计算机辅助教学。依托一所综合大学,建立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山东省现代远程教育基地。7.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
保障措施:1.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切实加强领导。2.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3.切实增加教育投入,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逐步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自1999年起到2003年的5年中,提高省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4.深化教育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实行多元化投资体制,逐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成分参与办学的新格局。继续深化高校招生和分配制度改革。5.全面实施依法治教,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教育立法工作。2005年前,力争出台《山东省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高等教育法〉办法》《山东省教育投资条例》等教育法规,完善地方教育法规体系。
二、高校招生规模
“八五”前期,全省研究生教育、本专科教育招生规模保持稳定,后期有了适当发展。1991年,省属高校研究生计划招生215人,其中博士8人,硕士207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26517人,其中本科9903人,高职(专科)16614人。1995年,省属高校研究生计划招生594人,其中博士31人,硕士563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39778人,其中本科17245人,高职(专科)22533人。
“八五”时期研究生、本专科招生计划年均增长28.93%、10.67%。
“九五”时期,全省高校招生规模稳定发展。研究生、本专科招生规模由1996年的665人、39825人增长到1998年的965人、52489人,年均增长20.46%、14.8%。1999年国家颁布《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适龄青年的15%,高等教育开始进入大扩招阶段。1998—2000年,全省研究生、本专科招生规模年均增长32.92%、47.34%。2000年,省属高校研究生招生1705人,其中博士88人,硕士1617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113952人,其中本科50032人,高职(专科)63920人。
“九五”时期,研究生、本专科招生规模年均增长26.54%、30.06%。
“十五”时期全省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历史性跨越。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继续保持较快速度增长。2005年,省属高校研究生招生6794人,其中博士318人,硕士6476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382079人,其中本科120559人,高职(专科)261520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93257人,其中本科38822人,专科54435人。
“十五”时期研究生、本专科招生规模年均增长31.11%、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