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2000年,山东省按照国务院“要强化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及其职能,负责对义务教育实施和验收的监督、检查”和扫除文盲实行上级“人民政府验收制度”的规定,要求全省对“两基”的监督、指导、评估和验收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代表本级政府组织进行,成为全国最早对“两基”进行省级评估验收的省之一。
1992年7月,省政府对淄博市张店区的初级中等教育进行评估验收,使该区成为全省第一个、全国第二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通过省级验收的县(市、区)。11月,省政府对诸城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同时进行评估验收,开启全省的“两基”评估验收工作。
1993年1月,根据省教委督导室拟订的《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督导评估方案(试行)》,青岛市崂山区、潍坊市寿光县先后通过省级“两基”评估验收。同年,威海市成为全省第一个整建制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的地级市。
1993年2月,国家教委要求山东省教委有关负责人赴京汇报“两基”评估验收工作情况。3月,国家教委发出正式通知,在全国建立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市、区)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进行评估验收制度。为取得试点经验指导全国“两基”评估验收工作,同时也对山东省4个县(市、区)的“两基”进行国家级评估,当月,国家教委组织国家督学、专家等30多人组成评估验收团到山东省进行试点督导检查。在分组对张店、诸城、崂山、寿光等地进行督导评估,认定4个县(市、区)的“两基”达到良好水平后,评估验收团在寿光县召开会议。会议高度评价了山东经验,总结了评估验收试点情况,并就深入开展全国“两基”评估验收工作进行了研讨。9月,国家教委印发《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两基”评估验收制度在全国全面展开。山东省为评估验收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同年,经省政府同意,全省正式建立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评估验收制度。至年底,全省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达到54个。
199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00年全国实现“两基”的具体目标、任务。9月,经国务院审核同意,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在90年代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实施意见》,对“两基”的目标、实施原则、步骤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详细规定和部署。
1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意见》,规定全省提前3年即到1997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具体目标是:1997年,小学毕业生升学率提高到95%以上,普及初级中等义务教育的县(市、区),增加到126个,人口覆盖率超过90%;1995年,全省基本扫除青壮年(指1949年10月1日后出生的年满15周岁以上人口)文盲,使青壮年非盲率超过95%,并以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抓好巩固提高,把复盲率控制在3%以内。到2000年,全省各县(市、区)全面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任务。
当年,省政府决定将扫盲与“普九”一起,列入各级政府的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在38个经济发达县(市、区)实现“两基”的情况下,确定全省其余县(市、区)“普九”分两步走的规划,即1997年实现“普九”的县(市、区)达到126个(占当时县市区总数的90%以上),到2000年全省各县(市、区)全面完成“普九”任务,并对这三类地区提出了不同要求。
1995年1月,山东省11个市(地)的44个县(市、区)被国家教委公布为全国首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2月,省政府发出通报,确认此前通过验收的54个县(市、区)为全省首批实现“两基”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授予54个县(市、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称号。
同年,山东省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完成,全省所有的县(市、区)都通过了省政府的评估验收。
1996年6月,临沂市12个县(区)全部通过省政府验收,成为山东省第6个实现“两基”的市(地),也成为全国经济欠发达地市中实现“两基”的第一家。
12月,国家教委评估验收团对山东省的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经查,全省青壮年非盲率97.4%,脱盲人员巩固率98%,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全省所有乡镇及行政村都建立了成人教育学校,而且涌现出一大批办学条件好、效益较高的示范学校。评估验收团认定山东省已基本实现了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成为全国第一批完成这一目标的省份。山东省被国家教委和财政部授予“全国扫除文盲工作先进省”称号,成为全国4个扫盲先进省之一。
同年,济南市市中区、青岛市城阳区、平度市、淄博市临淄区、文登市、莱州市、龙口市、诸城市、寿光市、郯城县、五莲县、阳信县12个县(市、区)被国家教委评为全国首批“两基”工作先进县,次年1月受到表彰,奖金各20万元。1998年,肥城市、莱芜市莱城区也被评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县。
1997—1998年,省教育督导室对16个市(地)的“两基”进行了复查。1998年,在128个县(市、区)实现“普九”的基础上,省政府明确提出:全省教育事业的“重中之重”仍然是“两基”,而“重中之重,重在巩固”。同年7月,省政府颁发《山东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试行)》对“两基”实现后县级政府的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
至1998年,全省有15个市(地)的128个县(市、区)通过省政府评估验收。全省基本完成“两基”任务。由于国家加大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力度,严格控制向农民的集资和各种摊派,教育集资基本停止,经济特别困难的济宁市3个县、菏泽地区8个县(市)尚未实现“普九”,而且与国家及省定标准差距很大。山东省“普九”遇到严重困难,进程迟滞。1998年10月,为推动这11个县(市)实现“普九”,国家教育督导团派出督导组专程到济宁、菏泽地区进行督导调研。调研后,向省政府进行了反馈,提出了建议。12月,省政府在菏泽地区召开11个县(市)“普九”调度会,要求各相关县(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普九”任务。省教委组织全省11市、5大企业和58所高校对11县(市)开展对口支援活动,支援款物共约1500万元,产生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999年4月,省教育督导室连续下发文件,在全国率先建立“两基”实施状况检测制度;在全省建立“两基”复查制度,制订“两基”巩固和提高的标准。5月,为提高“普九”实施水平和教学质量,全省启动对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工程(简称“普实”)的评估验收。以上措施,推动了全省“两基”巩固工作,提高了全省“两基”的整体水平。
至2000年5月31日,济宁、菏泽的11个县(市)全部通过省政府的评估验收。6月1日,省教育厅在菏泽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省17市139个县(市、区)全部完成“两基”任务。11月,国家“两基”评估验收团到山东省验收。经严格评估,评估验收团认定山东省“两基”的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标准。其中,全省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81%(女童入学率为99.66%),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比例为98.04%(女学生升入初中的比例为97.44%),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为43%,普通高中在校生占高中阶段在校生的55%;全省小学在校生辍学率为0.42%,普通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为1.36%;全省青壮年人口非盲率达98%,脱盲后的巩固率达99%。至此,拥有8883万人口的中国第二人口大省山东省实现“两基”历史目标。
第五节 “两基”督导评估及验收
1991—2000年,山东省按照国务院“要强化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及其职能,负责对义务教育实施和验收的监督、检查”和扫除文盲实行上级“人民政府验收制度”的规定,要求全省对“两基”的监督、指导、评估和验收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代表本级政府组织进行,成为全国最早对“两基”进行省级评估验收的省之一。
1992年7月,省政府对淄博市张店区的初级中等教育进行评估验收,使该区成为全省第一个、全国第二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通过省级验收的县(市、区)。11月,省政府对诸城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同时进行评估验收,开启全省的“两基”评估验收工作。
1993年1月,根据省教委督导室拟订的《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督导评估方案(试行)》,青岛市崂山区、潍坊市寿光县先后通过省级“两基”评估验收。同年,威海市成为全省第一个整建制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的地级市。
1993年2月,国家教委要求山东省教委有关负责人赴京汇报“两基”评估验收工作情况。3月,国家教委发出正式通知,在全国建立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市、区)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进行评估验收制度。为取得试点经验指导全国“两基”评估验收工作,同时也对山东省4个县(市、区)的“两基”进行国家级评估,当月,国家教委组织国家督学、专家等30多人组成评估验收团到山东省进行试点督导检查。在分组对张店、诸城、崂山、寿光等地进行督导评估,认定4个县(市、区)的“两基”达到良好水平后,评估验收团在寿光县召开会议。会议高度评价了山东经验,总结了评估验收试点情况,并就深入开展全国“两基”评估验收工作进行了研讨。9月,国家教委印发《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两基”评估验收制度在全国全面展开。山东省为评估验收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同年,经省政府同意,全省正式建立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评估验收制度。至年底,全省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达到54个。
199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00年全国实现“两基”的具体目标、任务。9月,经国务院审核同意,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在90年代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实施意见》,对“两基”的目标、实施原则、步骤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详细规定和部署。
1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意见》,规定全省提前3年即到1997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具体目标是:1997年,小学毕业生升学率提高到95%以上,普及初级中等义务教育的县(市、区),增加到126个,人口覆盖率超过90%;1995年,全省基本扫除青壮年(指1949年10月1日后出生的年满15周岁以上人口)文盲,使青壮年非盲率超过95%,并以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抓好巩固提高,把复盲率控制在3%以内。到2000年,全省各县(市、区)全面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任务。
当年,省政府决定将扫盲与“普九”一起,列入各级政府的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在38个经济发达县(市、区)实现“两基”的情况下,确定全省其余县(市、区)“普九”分两步走的规划,即1997年实现“普九”的县(市、区)达到126个(占当时县市区总数的90%以上),到2000年全省各县(市、区)全面完成“普九”任务,并对这三类地区提出了不同要求。
1995年1月,山东省11个市(地)的44个县(市、区)被国家教委公布为全国首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2月,省政府发出通报,确认此前通过验收的54个县(市、区)为全省首批实现“两基”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授予54个县(市、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称号。
同年,山东省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完成,全省所有的县(市、区)都通过了省政府的评估验收。
1996年6月,临沂市12个县(区)全部通过省政府验收,成为山东省第6个实现“两基”的市(地),也成为全国经济欠发达地市中实现“两基”的第一家。
12月,国家教委评估验收团对山东省的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经查,全省青壮年非盲率97.4%,脱盲人员巩固率98%,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全省所有乡镇及行政村都建立了成人教育学校,而且涌现出一大批办学条件好、效益较高的示范学校。评估验收团认定山东省已基本实现了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成为全国第一批完成这一目标的省份。山东省被国家教委和财政部授予“全国扫除文盲工作先进省”称号,成为全国4个扫盲先进省之一。
同年,济南市市中区、青岛市城阳区、平度市、淄博市临淄区、文登市、莱州市、龙口市、诸城市、寿光市、郯城县、五莲县、阳信县12个县(市、区)被国家教委评为全国首批“两基”工作先进县,次年1月受到表彰,奖金各20万元。1998年,肥城市、莱芜市莱城区也被评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县。
1997—1998年,省教育督导室对16个市(地)的“两基”进行了复查。1998年,在128个县(市、区)实现“普九”的基础上,省政府明确提出:全省教育事业的“重中之重”仍然是“两基”,而“重中之重,重在巩固”。同年7月,省政府颁发《山东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试行)》对“两基”实现后县级政府的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
至1998年,全省有15个市(地)的128个县(市、区)通过省政府评估验收。全省基本完成“两基”任务。由于国家加大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力度,严格控制向农民的集资和各种摊派,教育集资基本停止,经济特别困难的济宁市3个县、菏泽地区8个县(市)尚未实现“普九”,而且与国家及省定标准差距很大。山东省“普九”遇到严重困难,进程迟滞。1998年10月,为推动这11个县(市)实现“普九”,国家教育督导团派出督导组专程到济宁、菏泽地区进行督导调研。调研后,向省政府进行了反馈,提出了建议。12月,省政府在菏泽地区召开11个县(市)“普九”调度会,要求各相关县(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普九”任务。省教委组织全省11市、5大企业和58所高校对11县(市)开展对口支援活动,支援款物共约1500万元,产生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999年4月,省教育督导室连续下发文件,在全国率先建立“两基”实施状况检测制度;在全省建立“两基”复查制度,制订“两基”巩固和提高的标准。5月,为提高“普九”实施水平和教学质量,全省启动对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工程(简称“普实”)的评估验收。以上措施,推动了全省“两基”巩固工作,提高了全省“两基”的整体水平。
至2000年5月31日,济宁、菏泽的11个县(市)全部通过省政府的评估验收。6月1日,省教育厅在菏泽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省17市139个县(市、区)全部完成“两基”任务。11月,国家“两基”评估验收团到山东省验收。经严格评估,评估验收团认定山东省“两基”的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标准。其中,全省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81%(女童入学率为99.66%),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比例为98.04%(女学生升入初中的比例为97.44%),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为43%,普通高中在校生占高中阶段在校生的55%;全省小学在校生辍学率为0.42%,普通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为1.36%;全省青壮年人口非盲率达98%,脱盲后的巩固率达99%。至此,拥有8883万人口的中国第二人口大省山东省实现“两基”历史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