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地震事业费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6&rec=80&run=13

1986年,设地震事业费款级科目,下设地震机构经费、群测群防费、其他地震事
业费3个项级科目。 经调整,至2005年,设地震机构经费、地震监测预报经费、地震
台站经费、群测群防费和其他事业费5个项级科目。
1997-2000年, 中央与山东省共同投资1038万元,引进国际先进数字地震观测技
术建设山东省地震应急技术系统。 1997年起,中央与山东省共同投资597万元,实施
山东省数字地震前兆试验台网项目, 完成1个省级地震前兆观测技术与处理中心、11
个地震台、21个测项、42套设备的观测环境改造、避雷网制作、仪器研制和安装等,
在山东省范围内初步形成地壳形变、地下流体、地电地磁等数字地震前兆观测网。
“十五”时期,省级财政投入地震事业费3606万元。通过实施山东省数字地震监
测台网扩建、山东省地震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大中城市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
险性评价和山东半岛北部近海地震区划4个“十五” 规划项目,提高了全省防震减灾
能力。2005年,全省地震事业费开支4572万元,其中,地震机构经费3645万元,地震
监测预报经费15万元,地震台站经费76万元,群测群防费64万元。
1986-2005年, 全省地震事业费累计支出2.96亿元, 占同期文体广播事业费的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