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流通部门事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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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流通部门事业费(即财政拨给商业、供销、粮食、外贸等部门的事业费)
设商业部门事业费类级科目,下设科学研究费、干部训练费、中等专业学校经费、技
工学校经费和其他事业费5个项级科目。 1987年开始,科学研究费在新增设的科学事
业费类列支。1998年,商业部门事业费更名为流通部门事业费,中等专业学校经费和
技工学校经费两个项级科目在教育事业费类中列支。2005年,流通部门事业费类下设
干部训练费和其他事业费两个项级科目。
1986-2005年, 全省流通部门事业费支出14.60亿元,占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0.1
6%。 其中:干部训练费支出5590万元,占同期流通部门事业费支出的3.83%;中等专
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经费支出25794万元, 占同期流通部门事业费支出的17.67%;其他
事业费支出114536万元,占同期流通部门事业费的78.45%。其他事业费主要包括用于
流通部门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和各种专项经费,以及境内外招商
展览和开拓市场费。自2000年开始,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境内外招商展览和国
内外市场的开拓,至2005年共支出9574万元,用于中国机电产品中东交易会、成都山
东经贸洽谈会、 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山东与世界500强企业合作战略峰会、山东
出口商品日本展等133项开拓国内外市场和招商引资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