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企业挖潜改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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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省政府决定,从挖潜改造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建立引进技术消化吸收、
技术改造专项周转金,采取有偿滚动使用方式,用于省经委确定的技术开发、技术改
造项目的技术引进、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和国产化等项目。1988年,省财政厅将用于
工交企业技术改造方面的挖潜改造资金,由无偿拨付改为有偿使用,与其他方面资金
结合建立山东省国营工交企业技术改造周转金,实行有偿使用,支持地方预算内中小
型国营工交等企业发展。资金投放主要用于增产市场适销对路产品,采用新技术、生
产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设备利用率以及扩大出口创汇等方面的
技术改造项目。 1986-1995年,省级财政累计投放小化肥改造周转金7.84亿元,在全
省范围内开展小化肥“两煤变一煤”、“两水闭路循环”等综合节能技术改造,帮助
小化肥生产企业降低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净化环境,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

图2-3 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图为改造后的山东电缆厂一角。

1993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项重点技改项目、集中3至5年时间把大中
型企业改造一遍的要求, 省级财政每年筹集2.1亿元周转金,重点扶持全省大支柱产
业和拳头产品。 至1997年, 累计投放周转金10.45亿元, 完成重点技改项目51个。
1995-1 997年,省级财政为支持工业财源建设项目,投放周转金1.35亿元。
1997年,利用挖潜改造资金建立扭亏脱困专项资金,对省属重点工业企业扭亏脱
困工作进行支持,当年安排5000万元重点支持浪潮集团、山东轻工机械厂、烟台钢铁
集团、 山东省汽车工业总公司的扭亏增盈工作,有3家企业当年实现扭亏,盈利1500
万元。1997-2005年,设立省级外经贸发展基金,累计安排2.6亿元,兑现省政府制定
的外经贸鼓励政策,促进全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1998年,安排2280万元对山东省汽
车工业总公司、山东省丝绸公司等省属工业企业进行重点支持,20户亏损企业中18户
实现扭亏。1999-2000年,安排贴息资金2500万元,帮助21户省属企业实现扭亏脱困。
2001年,设立信息化建设和技术进步专项资金,支持全省企业实施信息化建设、
技术开发与技术进步、关键设备技术改造以及用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至2005年累计安排资金1.1亿元。 同年,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
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至2005年累计安排资金7500万元。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2004-2005年,省级财政每年
安排1000万元设立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内中小企业发展。同时,为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精神,设立专项资金,对以现代物流业、
餐饮业和旅游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进行支持和改造, 两年安排资金4500万元,支持9
0个传统餐饮大店改造、 传统鲁菜创新、物流配送中心和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连锁经
营项目。
20世纪90年代起,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部分地方企业采取不同形式的收入上缴包
干办法,对企业超额上缴的属于本级财政的收入,以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的形式给
予返还或设立专项资金, 支持地方企业发展。为支持莱芜钢铁集团发展,1996-2001
年, 对莱芜钢铁集团实行以上年度实际上缴所得税为基数,每年上缴递增10%,超缴
部分返还的所得税上缴递增包干政策。1998年,兖州矿业集团、新汶矿业集团等中央
驻鲁煤炭单位下放地方管理后,设立以煤养煤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煤炭企业、事业单
位发展。1998年下半年至2005年,全省安排以煤养煤专项资金30多亿元,支持重点煤
炭企业生产和安全技术改造、发展煤化工、煤矸石利用、坑口发电等深加工和替代产
业以及新矿井建设和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