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省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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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调整
1986年,省财政厅按1983年省级机构改革确定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1994年8月,
根据财政部决定收回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代行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职能。
1996年6月,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方案》(简称“三定方案”)。方案强化了省财政厅宏观调控、监督检查和社会保障等
职能,弱化和减少了部分微观管理职能。强化和转变的职能有: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在组织完成财政收支任务的同时,参与宏观
经济决策,制订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组织好社会财力平衡,综合运用财政、
税收等经济杠杆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理顺分配关系,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规范国家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强化预算约束;拓宽理财领域,在继续改善和加
强国有经济管理的同时,拓展来自非国有经济以及社会、个人的财源,培植开辟第三
产业等新兴财源,压减财政非生产性支出,增加财政生产性投入,涵养财源;加强预
算外资金管理,逐步将各种基金和行政性收费按国家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
条线;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强化财政监督职能,依法理财、治税,通过建立实施各项科学、公平、合理的税制和
财务、会计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按照权、责、利相结合原则,真
正做到宏观管住、微观搞活,减少对企业财务的具体审批事务,扩大企业理财自主权;
进一步改进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控制管理,逐步减少控制商品的品种;不再对市(地)财
政下达指令性财政收支计划,充分发挥市(地)财政的作用。
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省财政厅作为省政府综合管理全省财政收支、主管财税
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
彻执行国家财政经济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省财政和税收政策、法规和财务会计规
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订全省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
期财政计划,制订年度预算草案,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全省年度
财政决算,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编制全省预算外资金预决算,指导预算外资
金的管理使用。3.参与全省宏观经济决策和管理,参与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物价、
经济贸易、外汇、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职
工待业保险基金和职工退休养老基金财务制度,并加强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
运用财政、税收、补贴等经济杠杆对全省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有效调控。4.
管理预算内基本建设拨款,管理省直接分配的挖潜改造资金;办理、监督由省财政承
担的全省经济贸易和农业支出、行政和公共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科技三项费用支出
以及各类房改资金;管理财政周转金,监督各项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
编制全省非贸易外汇收支计划,并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统一负责世界银行贷款的借
款、使用、归还和国债发行、兑付工作。5.指导、监督全省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制定、贯彻有关分配政策、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制定
需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并监督执行;统一管理全省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控
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6.管理和指导全省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查处会计人员违犯财经纪律的案件;指导和监督全省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
务。7.指导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的业务工作,监督各市(地)财政收支和各部门财务活动,
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违犯财
政纪律案件。8.负责全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9.制定全省财政
科研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 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10.
根据有关规定,管理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2000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明确省财政厅是主管全省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省政府
组成部门,并对其职能进行调整:将税政调查研究和地方权限内的税收法规起草及执
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交省地方税务局,将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交省
人事厅;从原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划入管理全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职能,从原省对
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和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划入管理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职能,从中
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划入管理全省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职能和彩票监督管理职能,
从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划入关税税则方面的业务工作,从省审计厅划入指导和管理社会
审计职能;增加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
的职能。同时进行职能转变: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改革预算管理制
度,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
外资金管理,调整支出结构,提高财政对社会公共需要的保障能力;减少对企业、事
业单位财务的具体审批事项,不再下达对企业的财务计划和一般性考核指标;实行规
范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减少对下财政专项补贴;取消省级财政周转金和小型技措贷
款,不再审批与之相关的生产经营项目;改进对社会集团消费的控制管理办法,不再
审批社会集团消费的专项控制商品;取消每年一次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加强日常
监督检查。
调整后省财政厅的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
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省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草案
和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拟订全省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发展战略、
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
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省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3.编
制年度省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省财政决算;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
代表大会报告省级和全省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省
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省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
部门审批或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负责彩票的监督管理。4.提出地方性税收立
法计划,与省地方税务局共同审议上报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根据省级预算安
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负责农业税的征收和管理。
5.管理省级财政公共支出和各项专款;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和执行需要全
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6.参与省级
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省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
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
参与制定工程取费标准。7.管理省级和中央驻鲁有关单位的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
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8.
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外国
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管理;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非贸易外汇。9.负责全省地方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拟定
和监督执行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负责有关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
资质管理,并指导和监督其业务活动;管理和指导社会审计工作。10. 监督财税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
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11. 管理省级国有资产,指导和
监督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004年6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省财政厅承担的下列5项职能划入新组建的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国
资委) :1.拟订全省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和改革方案,研究国有资
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2.组织实施国有产权界定与登记、转让、授权经营、资产评估
工作。3.审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方案,监管资本运营机构,考核国有资产运营和保值
增值情况。4.管理国有股权,监缴国有资产收益,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5.组
织实施国有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
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仍由省财政厅承担。同时,对省财政厅与省国资
委的关系进行明确。省属国有资产收益资金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其使用由省国资委
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定。省国资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财务会计方面执行国家统一的
财务会计制度,业务上接受省财政厅监督;省国资委监管的国有资产统计结果送省财
政厅备案,起草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重要管理制度草案征求省财政
厅意见。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措施,包括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
障费用、分流人员费用、破产企业安置职工等费用,由省财政厅负责。省国资委负责
所监管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工作,作为全省总预算的组成部分由省财政厅统一
汇总和报告,预算收入的征管和使用接受省财政厅监督。

二、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
1986年初,省财政厅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有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处、预算
处、预算外资金管理处(与预算处合署办公) 、行政文教财务处(对外保留山东省控制
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名称) 、农业财务处、工交企业财务处、贸易企业财
务处、生活服务站、省财政驻厂员管理处、省财政科学研究所、省会计事务所、省会
计培训中心(与省会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合署)、省财政职工大学、省财政学校、省烟
台财政学校、省税务学校、厅机关托儿所、厅机关印刷所,管理单位省税务局。6月,
增设教育处。11月,预算外资金管理处单设。12月,成立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厅中央
企业财政驻厂员处、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厅中央外贸企业财政驻厂员处(驻青岛市),
均为省财政厅代管的处级单位。
1987年3月,设山东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处级) ,对外保留山东省控制
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名称;贸易企业财务处更名为商贸企业财务处;设立
会计事务管理处,与省会计事务所合署。4月,设立厅计算机室,科级事业单位。6月,
山东省会计事务所更名为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 7月,设厅机关招待所,科级事业单
位。
1988年1月,成立山东财会杂志社,与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合署办公。5月,设老干
部处、农业税征收管理处。7月,增设政治工作处。
1989年6月, 设省农业开发基金办公室,与农业财务处合署办公。按照上级有关
部门要求,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相继建立农业开发基金管理机构。8月,成立省国有资
产管理局。
1990年3月, 厅计算机室更名为山东省财税信息中心,科级事业单位;设山东省
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
1991年2月,设山东省财政国债服务部,科级事业单位。3月,成立山东省国有资
产评估中心,处级事业单位。9月,预算外资金管理处更名为综合计划处。
1992年1月,成立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正厅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
挂靠省财政厅。 4月,设对外经济贸易财务处。11月,省财税信息中心升格为处级事
业单位。
1993年12月,设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综合计划处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
牌子。
1994年1月, 按照省编委和省财政厅对省直事业单位的分类目录,厅属全额预算
管理事业单位24个:省财政科学研究所,省财政学校,省烟台财政学校,省税务学校,
省财税信息中心,省财政驻厂员管理处,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厅中央企业驻厂员管理
处,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厅中央外贸企业财政驻厂员管理处,财政部驻济南、青岛、
淄博、东营、潍坊、烟台、泰安中央企业驻厂员管理处,财政部驻枣庄、济宁、威海、
滨州、德州、聊城、临沂、菏泽、莱芜中央企业驻厂员管理科。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
位5个:生活服务站,省会计培训中心(省会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省财政职工大学,
省国有资产评估中心, 厅机关幼儿园。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省财政国债服务部,
厅机关招待所。企业化经营单位3个: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省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事
务管理处),厅机关印刷所。3月,省政府确定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为副厅级
单位, 由省财政厅管理。5月,山东省税务局分设为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与山东省国家
税务局, 省地税局与省财政厅一个党组。7月,省政府确定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为副厅
级机构, 由省财政厅管理。8月,设立厅对外经济贸易财务处驻青岛办事处,不明确
规格,由一名副处长主持日常工作,主要负责驻青岛的省外贸企业财务管理。11月,
设税政处。至年底,省财政厅管理的正厅级机构有省地方税务局、省经济开发投资公
司,副厅级机构有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1995年4月,设基本建设财务处。6月,为有效地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设山东省世
界银行贷款管理办公室,与对外经济贸易财务处合署办公。
1996年1月,省税务学校成建制划归省国家税务局管理。2月,组建山东省财政国
债服务中心,隶属省财政厅领导,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
的大型二类企业,主要从事国债及相关业务。为理顺全省国债服务部的管理体制,将
全省市、县级财政国债服务部作为该中心的所属机构,在人、财、物各方面与行政脱
钩, 实行分级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6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
东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省财政厅内设办公室、预算处、
综合与改革处(挂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牌子) 、文教行政处(挂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办公室牌子) 、农业处(挂农业综合开发处牌子)、农业税征收管理处、工业交通处、
商贸金融处、对外经济贸易处(挂省世界银行贷款管理办公室牌子)、基本建设处、社
会保障处、会计处、法规税政处、财政监督处、人事教育处15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
部处、机关党委。同时调整部分事业单位,生活服务站改为机关服务中心,撤销省财
政驻厂员管理处和会计事务管理处。
1997年8月, 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评估管理与操作相分离
的原则,山东省国有资产评估中心更名为山东资产评估事务所,为自收自支处级事业
单位。
1998年6月,省地方税务局成立党组,实行省以下机构垂直管理。8月,省住房资
金管理中心单列,为全额预算管理处级事业单位。10月,中央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财
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设置到省一级,各市(地)(青岛市除外)办事处(组)
撤销。12月,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要求,将会计处承担的管理会计师和会
计师事务所职能移交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1998年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使
用事业编制) 承担。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省财政厅委托,负责管理会计师和会计师事
务所,负责全省注册会计师执业、培训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认证等工作,使用
事业编制,经费自筹。
1999年1月, 省会计师事务所与省财政厅正式脱钩,改制为山东正源会计师事务
所,不再作为事业单位管理。
2000年10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
员编制规定》,省财政厅内设办公室、政策规划处、法规处、税政处、预算处、国库
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农业处、社会保障处、企业处、债务金融
处、农业税收管理处、会计处、统计评价处(挂省清产核资办公室牌子)、监督检查局、
人事教育处18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设立省政府采购中心,为省财
政厅所属全额预算管理处级事业单位。同时,撤销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省
国有资产管理局改建为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保留副厅级建制,仍设在省财政厅,
为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12月,设省财政厅集中支付中心,为全额预算
管理处级事业单位。
2001年2月,政策规划处更名为综合处。3月,省会计培训中心更名为省财政厅干
部教育中心。同月,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省直部门所属普通专业学校管理体制的通
知》,省财政学校并入山东科技大学,省烟台财政学校划归烟台市管理,并入新组建
的烟台市职业技术学院。7月,省财税信息中心更名为省财政信息中心。8月,山东资
产评估事务所改建为山东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处级事业建制不变,经费形式改为全
额预算管理。
2002年1月,山东财会杂志社与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分设,仍合署办公。
2003年1月, 撤销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临沂、
聊城市财政驻厂员管理处和枣庄、东营、日照、德州、滨州、菏泽市财政驻厂员管理
科。设立省财政厅驻济南、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德州财政检查办事处。
济南、 烟台办事处为正处级建制,其他5个办事处均为副处级建制,实行全额财政拨
款, 人员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5月,根据财政部要求,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
行政职能由省注协划转相关处室:会计师事务所(含相关机构)的审批职能由会计处负
责,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等职能由监督检查局负
责,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行政处罚的听证、行政复议和应诉等工作由法规税
政处负责。 9月,撤销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其负责管理的省直单位公房出售收入、
有关房改政策、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等职能移交省财政厅综合处,省直住房公积金管
理职能移交新组建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月,省编委下发《关于调整省级
机关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通知》,撤销省财政厅所属省政府采购中心,省级机关政府
采购的监督管理职能留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国库处(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牌子)承
担,主要负责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的制定、预算编制、资金支付、信息管理、聘用专家
管理、供应商投诉处理、集中采购机构业绩考核和政府采购管理人员培训等。2004年
3月,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职能与执行职能分开原则,省政府采购中心成建制划入新设
立的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04年8月,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成建制划入新组建的省国资委。
2005年底,省财政厅内设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税政处(与法规处合署)、预
算处、国库处(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牌子)、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
农业处、社会保障处、企业处、债务金融处、农业税收管理处、会计处、统计评价处
(挂省清产核资办公室牌子)、监督检查局、人事教育处和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
厅属事业单位19个: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山东财会杂志社(与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合署)、
财政信息中心、 集中支付中心、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干部教育中心
(与省会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合署)、财政职工大学、省注协、厅机关幼儿园、厅机关
印刷所、 招待所,驻济南、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德州7个财政检查办事
处。挂靠单位1个: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三、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机构
1989年3月, 设立山东省监察厅驻山东省财政厅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省纪委驻省
财政厅党组纪检组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监察专员办公室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监察
检查本部门各行政职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由本部门任命的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行政领
导干部(即监察对象)贯彻实施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国民经济计划和省政
府决议、命令的情况;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的行
为;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驻厅监察专员
办公室受省监察厅和省财政厅双重领导,行政监察业务工作以省监察厅领导为主。监
察干部的管理,暂按现行管理体制管理;编制、经费和后勤保障,暂由省财政厅安排
和负责解决。
1996年1月, 设立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山东省财政厅纪律检查组、山东
省监察厅驻山东省财政厅监察专员办公室。
2005年11月,根据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要求,派驻省财
政厅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由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财政厅党组双重领导改由省纪
委、省监察厅直接领导,纪检监察业务、干部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统一管理,行
政后勤工作仍由省财政厅负责。

四、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机构
1989年12月,按照国务院关于各级政府尽快建立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机构的要求,
省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 (非正式机构) ,设在省财政厅。
1990年3月,正式设立山东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1994年3月,省政府确定,
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为副厅级单位,由省财政厅管理。
1996年6月, 根据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省财政厅
内设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下设企业处、行政事业处。主要职责是:会同有
关部门制定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全省税收、财务、
物价大检查工作,查处违犯税收、财务、物价政策、法规和制度的行为;组织指导财
税专项检查工作。
2000年10月,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撤销。

五、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1989年6月, 按照国务院“统一政策,逐步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
体系”的要求,省政府下发《关于分步组建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的通知》,确定先
在省财政厅挂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牌子, 由省财政厅行使有关管理职能。8月,正
式成立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1994年7月,省政府决定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为副厅级
机构,由省财政厅管理。
1996年6月,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方案》,明确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为省财政厅管理的副厅级机构,内设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企业处、行政事业资产处、资产评估管理处、统计评价处 (挂省清产核
资办公室牌子),机关党务和后勤服务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管理。
2000年10月,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改建为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保留副厅级建制,
设在省财政厅,为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综合处、资产管理处、股权
管理处。 2001年2月,综合处更名为秘书处。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国有资产管理的
有关政策、法规、规章草案和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中的
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措施建议;执行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组织
实施国有产权界定与登记、转让、授权经营、资产评估等工作;审核国有资产授权经
营方案,监管资本运营机构,考核国有资产运营和保值增值情况;管理国有股股权,
收缴国有资产收益,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会同有关部门监管产权交易市场,
指定公物拍卖机构,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
2004年8月,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撤销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成
建制划入省国资委。

六、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1992年1月, 省政府决定成立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为正厅级事业单位,实
行企业化管理,挂靠省财政厅。主要职责是统一负责组织经济建设中有关项目资金的
筹集和供应。 8月,确定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内设总经理办公室、工程建设部、财政
信用部、 实业部、计划财务部。1994年3月,撤销实业部,设立项目开发部、经营贸
易部; 财政信用部更名为外资业务部。2001年2月,撤销外资业务部、工程建设部、
项目开发部、经营贸易部,设立资产管理部、投资业务部、稽核部、人事部。
2005年底,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内设总经理办公室、计划财务部、资产管理部、
投资业务部、稽核部、人事部和党总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山东省经济开发实业总
公司、山东华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华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汇通实业公
司、山东金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鲁财投资发展公司、香港宝丰有限公司。公司
投资参控股企业近30家,主要有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和华电子有限公司、
北京泰山饭店有限公司、山东凯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绿润食品有限公司等。

1986-2005年山东省财政厅历任负责人一览表
表4-1

┌───┬────┬────────┬────────┐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备注 │
├───┼────┼────────┼────────┤
│郭长才│厅长 │1983.05-1990.05 │党组书记 │
│ │ │ │1983.01-1990.04 │
├───┼────┼────────┼────────┤
│黄可华│厅长 │1990.06-1998.06 │党组书记 │
│ │副厅长 │1976.08-1990.06 │1990.06-1998.06 │
│ │ │ │党组副书记 │
│ │ │ │1984.07-1990.06 │
├───┼────┼────────┼────────┤
│张昭立│厅长 │1998.06-2003.04 │党组书记 │
│ │副厅长 │1993.03-1998.06 │1998.06-2003.04 │
│ │ │ │党组副书记 │
│ │ │ │1993.03-1998.06 │
├───┼────┼────────┼────────┤
│尹慧敏│厅长 │2003.04- │党组书记 │
│ │副厅长 │1997.01-2003.04 │2003.04- │
│ │ │ │党组副书记 │
│ │ │ │1998.06-2003.04 │
│ │ │ │党组成员 │
│ │ │ │1996.12-1998.06 │
├───┼────┼────────┼────────┤
│孙肇琨│副厅长 │1991.08-1999.04 │党组副书记 │
│ │巡视员 │1999.04-2000.01 │1994.12-1999.12 │
│ │ │ │党组成员 │
│ │ │ │1991.08-1994.12 │
├───┼────┼────────┼────────┤
│刘士仪│副厅长 │1980.09-1987.01 │党组成员 │
│ │纪检组长│1984.06-1986.11 │1984.06-1986.12 │
├───┼────┼────────┼────────┤
│姚家辉│副厅长 │1983.01-1991.09 │党组成员 │
│ │ │ │1983.01-1991.03 │
├───┼────┼────────┼────────┤
│谢大文│副厅长 │1987.01-1993.06 │党组成员 │
│ │ │ │1984.01-1993.05 │
├───┼────┼────────┼────────┤
│刘宗元│副厅长 │1988.10-1992.05 │党组成员 │
│ │ │ │1988.10-1992.05 │
├───┼────┼────────┼────────┤
│韩长纲│副厅长 │1990.08-1993.03 │党组成员 │
│ │ │ │1990.08-1994.12 │
└───┴────┴────────┴────────┘

┌─────────────────────────────────────┐
│续表 │
├───┬────────┬───────────────┬────────┤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备注 │
├───┼────────┼───────────────┼────────┤
│柏继民│副厅长 │1992.04-1996.12 │党组成员 │
│ │ │ │1991.09-1996.11 │
├───┼────────┼───────────────┼────────┤
│崔俊慧│副厅长 │1993.03-1994.06 │党组成员 │
│ │ │ │1993.03-1994.05 │
├───┼────────┼───────────────┼────────┤
│李玉贵│副厅长 │1993.03-1997.12 │党组成员 │
│ │ │ │1993.03-1997.11 │
├───┼────────┼───────────────┼────────┤
│丛吉滋│纪检组长 │1993.03-1995.07 │党组成员 │
│ │副厅长 │1995.01-2000.061997.01-1998.06│1993.03-2000.06 │
│ │省税收财务物价 │ │ │
│ │大检查办公室主任│ │ │
├───┼────────┼───────────────┼────────┤
│宋文平│副厅长 │1998.06-2004.06 │党组成员 │
│ │ │ │1998.06-2004.05 │
├───┼────────┼───────────────┼────────┤
│阮凤英│副厅长 │1998.06-1998.06-2000.06 │党组成员 │
│ │省税收财务物价 │ │1998.06- │
│ │大检查办公室主任│ │ │
├───┼────────┼───────────────┼────────┤
│孟凡利│副厅长 │2000.06-2005.07 │党组成员 │
│ │ │ │2000.06-2005.07 │
├───┼────────┼───────────────┼────────┤
│于国安│纪检组长 │2001.04-2004.06 │党组成员 │
│ │监察专员 │2001.05-2004.07 │2001.04- │
│ │副厅长 │2004.07- │ │
├───┼────────┼───────────────┼────────┤
│张洪军│总会计师(正处级)│2002.11-2004.07 │党组成员 │
│ │ │ │2004.06- │
│ │副厅长 │2004.07- │ │
├───┼────────┼───────────────┼────────┤
│庞敦之│副厅长 │2004.07- │党组成员 │
│ │ │ │2004.06- │
├───┼────────┼───────────────┼────────┤
│刘景云│ │ │党组副书记 │
│ │ │ │1994.12-1998.06 │
├───┼────────┼───────────────┼────────┤
│王振岳│纪检组长 │1986.11-1988.04 │党组成员 │
│ │ │ │1984.06-1988.04 │
├───┼────────┼───────────────┼────────┤
│李常佐│ │ │党组成员 │
│ │ │ │1984.06-1987.07 │
├───┼────────┼───────────────┼────────┤
│栾维晋│ │ │党组成员 │
│ │ │ │1986.12-1993.09 │
├───┼────────┼───────────────┼────────┤
│肖惠模│纪检组长 │1988.04-1990.08 │党组成员 │
│ │ │ │1988.04-1990.08 │
├───┼────────┼───────────────┼────────┤
│夏立汉│纪检组长 │1990.08-1993.03 │党组成员 │
│ │监察专员 │1991.09-1993.03 │1990.08-1993.03 │
├───┼────────┼───────────────┼────────┤
│周炳胜│纪检组长 │1995.07-1999.12 │党组成员 │
│ │监察专员 │1995.07-2000.01 │1995.07-1999.12 │
├───┼────────┼───────────────┼────────┤
│姜延伟│ │ │党组成员 │
│ │ │ │1999.08-2000.06 │
├───┼────────┼───────────────┼────────┤
│赵琴 │总经济师(正处级)│2002.11-2004.06 │党组成员 │
│ │纪检组长 │2004.06-2004.09 │2004.06-2004.09 │
│ │监察专员 │2004.07-2004.09 │ │
├───┼────────┼───────────────┼────────┤
│李振声│纪检组长 │2004.09- │党组成员 │
│ │监察专员 │2004.09- │2004.09- │
├───┼────────┼───────────────┼────────┤
│文新三│助理巡视员 │2004.07- │ │
├───┼────────┼───────────────┼────────┤
│王云芳│总会计师(副厅级)│1990.08-1994.09 │ │
├───┼────────┼───────────────┼────────┤
│韩炜 │总会计师(正处级)│2004.07- │ │
├───┼────────┼───────────────┼────────┤
│崔凤举│省财政厅顾问 │1983.08-1987.01 │ │
└───┴────────┴───────────────┴────────┘

1989-2004年山东省国资局(办)负责人一览表
表4-2

┌───┬─────┬────────┬──┐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备注│
├───┼─────┼────────┼──┤
│宋文平│局长 │1997.01-2000.04 │ │
│ │主任 │2000.04-2004.05 │ │
├───┼─────┼────────┼──┤
│王学伦│助理巡视员│1998.06-2002.07 │ │
└───┴─────┴────────┴──┘

1992-2005年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历任负责人一览表
表4-3

┌───┬────┬────────┬──┐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备注│
├───┼────┼────────┼──┤
│谢大文│总经理 │1992.04-1993.06 │ │
├───┼────┼────────┼──┤
│韩长纲│总经理 │1993.03-1995.01 │ │
├───┼────┼────────┼──┤
│刘景云│总经理 │1995.01-1999.08 │ │
├───┼────┼────────┼──┤
│姜延伟│总经理 │1999.08- │ │
│ │副总经理│1994.01-1999.08 │ │
├───┼────┼────────┼──┤
│李世杰│副总经理│1992.04-1993.03 │ │
├───┼────┼────────┼──┤
│王运金│副总经理│1994.01-1996.06 │ │
├───┼────┼────────┼──┤
│赵喜红│副总经理│1994.01-1995.03 │ │
├───┼────┼────────┼──┤
│刘大昌│副总经理│1997.01-2003.07 │ │
├───┼────┼────────┼──┤
│聂肖林│副总经理│1999.08- │ │
├───┼────┼────────┼──┤
│赵怀文│副总经理│1999.08- │ │
├───┼────┼────────┼──┤
│丛湘滋│副总经理│2003.0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