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资金筹集与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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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信用资金管理
1992年3月, 省经济投资公司从省财政厅预算处接管各处室的财政周转金账户,
统一管理财政有偿资金。公司按照财政信用资金性质和使用范围不变的原则,制定投
向计划,加强宏观指导和监督,引导资金重点使用。纳入统一管理的财政信用资金包
括小化肥改造周转金、技术改造周转金、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基金、科技发展基金、
商贸企业发展周转金、省机电产品开发基金、财政小贷基金、地方出口工贷基金、支
农周转金、农业发展基金、文教周转金、预算外周转金、财政支持生产周转金、省长
基金等。当年,通过公司投放各项周转金10多亿元,其中,用于高科技开发和企业技
术改造资金2.5亿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3亿元,用于流通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
设资金1.6亿元, 用于文化科学卫生事业发展资金0.31亿元,用于企业短期周转和其
它借款3.2亿元。截至1993年,省财政投放有偿资金18.74亿元,其中财政专项周转金
12.52亿元。1994年,投放省财政有偿资金比上年增加1.65亿元,增长8.80%,其中投
放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技改项目资金1.6亿元。
1994年底,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省财政厅收回省经济投资公司受托管理的
财政有偿信用资金,公司财政信用资金管理职能终止。

二、融资业务
按照省政府和省财政厅要求,利用财政投资公司的良好信誉,采取多种方式筹措
融通资金。
境内借款。 1992年,省经济投资公司向社会筹集资金4亿多元,其中,财政部和
省财政厅资金2.5亿元,银行和单位资金1.2亿元,国债融资0.6亿元。1992-1995年,
利用统管的财政信用间歇资金,在系统内开展短期借款,帮助各地解决资金紧缺问题,
累计向各地投放资金13.4亿元。 1995-1997年,省经济投资公司成立融资小组,先后
从辽宁、湖南、北京等地融资、拆借给其他用款单位。
招商引资。1992年,省经济投资公司与香港华鲁集团合资成立香港宝丰有限公司,
作为山东省在香港的重要窗口和招商引资平台,香港宝丰公司投资参股部分合资企业。
1993年,与香港创律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宝丰海鲜酒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1994年,与香港中银集团合资成立齐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同
时,帮助各市(地)引进外资。
境外借款融资。1995年,省经济投资公司通过香港华鲁集团从香港浙兴银行融资
12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亿元),转借给省内各市、县财政局及财政投资公司。
清欠盘活资产。 1993-1994年,省经济投资公司加强对欠款单位的资金催收和项
目投资的清理工作。 1995-1996年,通过省财政厅在预算调度款中予以抵扣方式,回
收拖欠资金1.6亿元,清理各市(地)拖欠公司国债资金2.82亿元。1999-2000年,重点
解决宝丰海鲜酒家有限公司欠款、香港宝丰公司债务危机、偿还香港浙兴银行和中南
银行借款并接管清理山东省财政国债服务中心等问题。2001年,对直属子公司汇通实
业公司进行业务整合,统一负责公司对外债权清收工作。截至2005年底,通过正常清
收、资产置换、法律诉讼等手段累计回收现金1.25亿元,以资产抵顶债权方式取得资
产35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