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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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国家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1989年11月,省财政厅批准成立山东省注册
会计师协会(简称省注协)。同年,批准成立会计师事务所19家,分支机构80多家,注
册会计师近300名。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和重建初期,注册会计师的主要业务
是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查账和验证投入资本。此外,还参与清理整顿公司、财税大检
查、企业资产评估和破产清算以及对各类企业开展常年查账和提供各种会计咨询等。
1991年6月, 经财政部批准,山东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成立,组织全
省会计人员参加国家第一次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省共设18个考区,报考人数95人,实
际参考人数68人。自1993年开始,全省每年进行一次注册会计师考试。
1997年,根据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加速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注册审计师协会
联合的通知》,省财政厅、省审计厅从规范和完善山东省社会监督体系出发,对执业
性质、内容、服务对象等基本相同的社会审计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职
责基本一致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注册审计师协会实行联合。两个协会联合后执行统一
的执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实行统一的行业监督,全省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进入新的时
期。
2003年5月, 省财政厅下发《关于终止委托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使的行政管
理职能的通知》,开始由省注协负责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注
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公正执业;负责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登记管理及年鉴方面的
工作,加强对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的管理;组织实施山东考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考试和注册会计师及非执业会员的后续教育;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自律
性监督和内部惩戒;改善执业环境,提供必要的专业援助,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
利。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
1993年7月, 山东省根据财政部要求,开展第一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业
务整顿活动。 经清理整顿,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增加人员编制200余名,增加执业人员
168人,新增分支机构18个,撤销不合格分支机构5个。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各项内
部管理制度150余项,推动了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和执业的规范化、标准化。
1997年4月, 针对上市公司发生的涉及到会计师事务所的一系列造假事件,省注
协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整顿。 清查后,对14家事务所进行联合或合并,5家具有证
券上市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提报了与挂靠单位脱钩的初步意见。通过清理整顿,
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金数量等条件符合法定办所规定,执业质量达到执业准
则和有关规范的标准,提高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
2001年10月,省注协对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清理整顿。经清
理整顿,撤销会计师事务所1家,给予停业整顿3个月行政处罚的16家,撤销评估资质
的5家,责令撤销分支机构的6家,停止执行评估业务的2家,没收非法所得的2家,受
警告处分的26家。

二、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
1999年,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实行体制改革,要求全国所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必
须在1999年12月31日前完成脱钩改制工作,逾期未完成脱钩改制或改制不符合规定的
一律予以注销。同年,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实施办法》,
对事务所在人员、 财务、名称、业务四个方面与挂靠单位彻底脱钩作出明确规定。
至1999年底,全省完成脱钩改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89家,占87%,部分不具备办所条
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为24家,撤销19家,待撤销43家,清理注册会计师8 00余人。
脱钩改制后,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710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2700余人。
2005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全部完成脱钩改制。

三、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
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管理主要包括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制度、组织考试培
训、进行注册管理、加强诚信建设以及监督管理等。
(一)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制度
1998-2005年, 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主要通过执行《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收
费标准》、《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先进集体评比办法》、《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后续教
育培训规定》、《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奖励办法》、《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后续
教育考核奖励办法》、《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山东省注册会计师
年检办法》等管理制度,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
(二)组织考试培训
1989-2005年, 省注协先后组织了不同形式的培训。其中,安排31名具有证券业
务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到国外培训; 在香港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49人;参加中国资
产评估协会举办的培训班,培训20人;举办综合培训班3期,培训614人;安排部门经
理、项目经理积极参加相关内容培训班;举办3期评估师培训班,培训评估师662人。
2004年, 省注协在配合省人事厅抓好评估师考试工作的同时,组织44604人报考
注册会计师。2005年,组织46443人报考注册会计师,其中,参加考试25463人,会计
考试合格1361人, 审计考试合格556人,税法考试合格1548人,经济法考试合格1046
人,财务管理考试合格772人。
(三)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
2004年1月, 省注协印发《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管理规定》,对主任
会计师的变更作出规定。2005年,全省批准注册会计师591人,非执业会员568人,办
理转会30余人, 转所400余人。办理注册评估师转所92人,转会16人,办理资产评估
机构变更资格证书30家。将有关审核资料输入注册管理系统,实现网络管理。同年,
对通过年检的3786名注册会计师、 1473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和224家资产评估机构,及
时予以公告,对不合格的199名注册会计师、3名评估师、15家未达到办所条件的会计
师事务所,按规定予以处理。
(四)诚信建设和监督管理
1999年11月,省注协印发《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实施办法》,统一行业检查
的尺度、内容、标准和要求。2000年,省注协制定《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兼职监管
员管理办法》,下发《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和接受行业外检查实行报备制度的通
知》 ,率先在全国推出兼职监管员制度和特殊业务的报备制度。2003年5月,省财政
厅下发通知,终止省财政厅原来委托省注协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省注协按照“法律
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原则,进行自律管理,逐步确立和完善行业的新型管
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