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会计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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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基础规范化
1996年,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在全省开展会计工作规范
化活动。制发《山东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验收标准》,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基础、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5个方面,具体量化了122项考核
内容。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和
《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实施办法》,在全省全面开展整顿工作。全省大多数市(地)成立
了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当年,全省11.9万个单位参加自查,查出
违纪单位2.6万个,占参加自查单位的21.85%。
1997年7月, 省财政厅、 省审计局、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联合印发
《山东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验收实施办法》。1998年,省财政厅对全省县以上行政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进行规范化验收,各市(地)均成立验收工作领导
小组。至年底,验收单位8830个,确认优秀单位83个。同年,全省重点开展乡镇企业、
私营企业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的会计基础建设工作。1999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
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要求,补充完善规范化验收标准,采取集中验收、交叉检查、
抽查等方式,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验收活动。
至2000年,全省各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

二、会计工作达标升级
1988年,山东省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试行办法》,在实行独立
核算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中开展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活
动,把会计工作划分为达标、三级、二级、一级4个等级。
自1988年起,全省进行“三个一”(选择一户企业、一个系统、一个县)会计达标
升级扩大试点活动, 试点范围为企业户数的50%。1990年,山东省先后制定国营工业
企业、商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粮食、物资、新华书店、石
油、地质矿产和劳动保险、外贸、旅游、农机等20个不同行业的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标
准和评分办法。 为保证全省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活动质量,省、市、县三级财政部
门对验收人员进行集训。
至1991年,全省开展此项活动的单位29301个,其中,达标验收15704个,占已开
展单位的54%;考核确认升为三级单位的1863个,占达标单位的12%;考核确认为二级
的104个,占升级总数的5.58%。

三、会计电算化
1987年,根据财政部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的要求,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会计工
作抓基础达标准上等级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会计工作二级单位、大中型企业电
子计算机应用程度达到系统化,小型企业段落化,会计工作三级单位电子计算机应用
达到段落化。山东省先后评审鉴定济南化工厂电算化产品成本核算系统、山东农药厂
计算机会计管理应用系统、潍坊五金站商业批发企业通用会统数据处理系统等,并组
织会计人员参加财政部科研所举办的电算化学习班。
1991年,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印发会计核算软件评审测试标准及其使用说明的通
知》和《对申请采用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单位的复函》。 1997年,印发《山东省
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对会计电算化人才的培养、考试、软件市场管理,用手工记
账的审批等作出详细规定。 2001年,印发《山东省计算机替代手工会计核算暂行
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会计电算化培训考试管理办法》,将考核由百分制改为千分制,
细化考核内容; 明确会计电算化培训分为初、中、高3个级次和培训点应当具备的条
件;明确人员培训按照属地原则,统一审查培训点资格,统编《山东省会计电算化培
训教材》,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考试发证等。
至2005年,全省所有大中型企业均实现会计电算化或应用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各
级国家机关基本实现会计电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