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税政管理与税收征管分开,财政部门负责税政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参与税制改革,贯彻落实税收政策;行使赋予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研
究、分析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对当地财政经济的影响,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加
强对税收政策的监督检查,做好税源普查、调查工作;从事(或参与)地方税务经费管
理。
1994年9月,山东省财税工作协调小组成立,建立山东省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协调小组受省政府委托,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税收业务中的政策问题,协调年
度工商税收收入计划的安排和组织实施,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措施,以及办理其他需
要研究协调的重大事项。各市(地)相应成立财税工作协调小组,建立财政、国税、地
税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财税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和处理本地区财税工作的重要事项。
从1994年起,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乡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产业、中小
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以及铸锻件、模具生产行业实施重点扶持,促进产业结构调
整。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分别采取低税率、免征、减征、先征后返等优惠方
式,对农产品生产、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涉农服务单位等实行税收政策扶持。针对就
业和再就业、福利企业发展、个人住房等关键性问题,全省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
度,陆续制定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努力构建社会保障体系。
1994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必须严格执行税法统一规定不得擅自
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减免营业税的通知》要求,对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
收费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对于某些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
(如过路费、过桥费等)擅自减免税或变相减免税的,一律恢复征税。相机调整资源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征税范围和征税标准。
2003年,为支持“非典”防治工作,缓解“非典”对经济的影响,全省积极贯彻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对疫情地区和受“非典”冲击较大
的旅游、餐饮、民航、旅店、出租车等行业给予税收政策优惠照顾。2004年,为降低
“禽流感”对相关行业造成的损失,促进家禽业持续稳定发展,全省充分发挥税收政
策的经济调节作用,积极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关于家禽行业的税收优惠
政策。
自2001年起,全省形成由省财政厅到县(市、区)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到企业相
互协调贯通的关税管理制度体系。2002年,全省初步建立关税联络单位和联络员制度
以及关税工作报告制度和监管制度,对关税工作报告的内容、程序、工作方法、报告
时限作出明确规定。至2005年,全省建立起经常化的关税联络员培训制度。
第三节 税政管理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税政管理与税收征管分开,财政部门负责税政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参与税制改革,贯彻落实税收政策;行使赋予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研
究、分析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对当地财政经济的影响,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加
强对税收政策的监督检查,做好税源普查、调查工作;从事(或参与)地方税务经费管
理。
1994年9月,山东省财税工作协调小组成立,建立山东省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协调小组受省政府委托,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税收业务中的政策问题,协调年
度工商税收收入计划的安排和组织实施,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措施,以及办理其他需
要研究协调的重大事项。各市(地)相应成立财税工作协调小组,建立财政、国税、地
税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财税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和处理本地区财税工作的重要事项。
从1994年起,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乡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产业、中小
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以及铸锻件、模具生产行业实施重点扶持,促进产业结构调
整。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分别采取低税率、免征、减征、先征后返等优惠方
式,对农产品生产、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涉农服务单位等实行税收政策扶持。针对就
业和再就业、福利企业发展、个人住房等关键性问题,全省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
度,陆续制定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努力构建社会保障体系。
1994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必须严格执行税法统一规定不得擅自
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减免营业税的通知》要求,对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
收费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对于某些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
(如过路费、过桥费等)擅自减免税或变相减免税的,一律恢复征税。相机调整资源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征税范围和征税标准。
2003年,为支持“非典”防治工作,缓解“非典”对经济的影响,全省积极贯彻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对疫情地区和受“非典”冲击较大
的旅游、餐饮、民航、旅店、出租车等行业给予税收政策优惠照顾。2004年,为降低
“禽流感”对相关行业造成的损失,促进家禽业持续稳定发展,全省充分发挥税收政
策的经济调节作用,积极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关于家禽行业的税收优惠
政策。
自2001年起,全省形成由省财政厅到县(市、区)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到企业相
互协调贯通的关税管理制度体系。2002年,全省初步建立关税联络单位和联络员制度
以及关税工作报告制度和监管制度,对关税工作报告的内容、程序、工作方法、报告
时限作出明确规定。至2005年,全省建立起经常化的关税联络员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