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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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以后,山东省按照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的改革思路,不断推进国有企业改
革,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
图3-151990年1月14日,第一次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
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1989年,设立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行
使全省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各地也相继成立机构。1991年,山东省进行股份制和企业
集团试点。1993年,山东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制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
本框架。对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督、企业自主经营体制;按照政
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探索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
的合理形式与途径。1997年,开始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机制。同年,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通知》,确定在省、市、县三级逐
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构和国有资本运营体制。2002年,实施分级代表、
分级监管措施。2003年,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明确全省各级政府分别代表国家
履行出资人职责,出资人机构依法行使权力,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按照建立现
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2004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国资委)成立。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除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由省财政厅负责外,承担对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
责。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业务整建制从省财政厅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