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转移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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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分为两类:一类是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是促进各地政府提供基本公共
服务的均等化,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和
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等。一类是专项转移支付,旨在实现特定政策目标,专款
专用,包括一般预算专项拨款等。

一、财力性转移支付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
中央对山东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995年,财政部制定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
2002年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并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01年,中
央安排山东省过渡期转移支付资金2600万元。自2002年起,安排山东省一般转移支付
资金6亿元, 以后规模逐年扩大,2003年、2004年分别为7.89亿元、15.93亿元,至2
005年达到22.83亿元,年均增长56.12%。
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996年,省财政厅对除青岛、威海市外的其他15个
市(地)进行转移支付补助,重点用于工资发放和重点事业运转。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
享改革后,省对下安排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按照“公平、公正、循序渐进”的原则,参
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规模等客观因素,
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对人均财力低于全省县级平均水平,且“标准财力”低于“标
准支出”的县,省级财政给予补助,重点用于补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经过10年的
不断完善, 省对下一般转移支付规模不断扩大, 从1996年的1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
11.21亿元,年均增长30.81%。

1996-2005年山东省省以下一般转移支付分市(地)统计表
表3-3
单位:万元

┌─────┬───┬───┬───┬───┬───┬───┬───┬───┬───┬───┬───┐
│年份市(地)│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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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 │110 │ │ │ │ │ │ │ │ │ │110 │
├─────┼───┼───┼───┼───┼───┼───┼───┼───┼───┼───┼───┤
│淄博 │51 │ │ │960 │886 │1236 │1356 │1356 │1493 │1493 │8831 │
├─────┼───┼───┼───┼───┼───┼───┼───┼───┼───┼───┼───┤
│枣庄 │461 │ │400 │1608 │3421 │6461 │7088 │7143 │7938 │7093 │41613 │
├─────┼───┼───┼───┼───┼───┼───┼───┼───┼───┼───┼───┤
│东营 │126 │ │ │ │ │ │ │ │ │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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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 │391 │ │ │1820 │ │ │ │ │ │ │2211 │
├─────┼───┼───┼───┼───┼───┼───┼───┼───┼───┼───┼───┤
│潍坊 │200 │ │ │940 │1700 │1700 │1865 │2494 │2772 │2540 │14211 │
├─────┼───┼───┼───┼───┼───┼───┼───┼───┼───┼───┼───┤
│济宁 │804 │ │ │1930 │4125 │6324 │6938 │6683 │7101 │6438 │40343 │
├─────┼───┼───┼───┼───┼───┼───┼───┼───┼───┼───┼───┤
│泰安 │213 │ │600 │1650 │2000 │4168 │4573 │4063 │4731 │4210 │26208 │
├─────┼───┼───┼───┼───┼───┼───┼───┼───┼───┼───┼───┤
│日照 │400 │445 │688 │1145 │1000 │2267 │2487 │2613 │3114 │2900 │17059 │
├─────┼───┼───┼───┼───┼───┼───┼───┼───┼───┼───┼───┤
│莱芜 │223 │128 │224 │1005 │1000 │1731 │1899 │1899 │2104 │1899 │12112 │
├─────┼───┼───┼───┼───┼───┼───┼───┼───┼───┼───┼───┤
│临沂 │599 │1718 │2355 │6088 │7081 │13225 │14509 │14630 │16092 │14724 │91021 │
├─────┼───┼───┼───┼───┼───┼───┼───┼───┼───┼───┼───┤
│德州 │1476 │1733 │2638 │6513 │10474 │13660 │14986 │14386 │15163 │14086 │95115 │
├─────┼───┼───┼───┼───┼───┼───┼───┼───┼───┼───┼───┤
│聊城 │1244 │1727 │2278 │6450 │8661 │12107 │13283 │12383 │13847 │12851 │84831 │
├─────┼───┼───┼───┼───┼───┼───┼───┼───┼───┼───┼───┤
│滨州 │697 │728 │1475 │3459 │4369 │6665 │7312 │6552 │7595 │6800 │45652 │
├─────┼───┼───┼───┼───┼───┼───┼───┼───┼───┼───┼───┤
│菏泽 │3005 │3521 │4342 │18932 │26483 │33456 │36704 │35798 │40050 │37103 │239394│
├─────┼───┼───┼───┼───┼───┼───┼───┼───┼───┼───┼───┤
│合计 │10000 │10000 │15000 │52500 │71200 │103000│113000│110000│122000│112137│718837│
└─────┴───┴───┴───┴───┴───┴───┴───┴───┴───┴───┴───┘

(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中央对山东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自2001年起,中央财政统筹考虑各地
区提高农业税率增收和取消乡镇统筹、降低农业特产税税率、取消屠宰税减收、调整
村提留提取办法等因素,对地方净减收部分,通过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
助。 当年中央对山东省转移支付补助2亿元。2004年,国务院决定全面取消除烟叶税
外的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对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降率后影响地方财力
部分,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予以补助。中央自2001年起安排山东省农村税费改革转
移支付补助,每次补助山东省的数额,以后年度均作为基数定额补助。2004年山东省
获得转移支付补助45.33亿元。2005年,山东省获得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0.5亿元,
加上历次降低农业税税率补助,全省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达56.68亿元。
省对下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2001年,省财政厅安排烟台、泰安和聊城等
试点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亿元, 专项用于弥补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形成的财力缺
口。2002年,省财政厅制定《山东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对各市安排转移
支付补助22.5亿元(含民兵训练费6249万元),弥补各地因取消乡镇统筹、降低农业特
产税税率、取消屠宰税减收、调整村提留提取办法等所减少的财力。自2004年起,全
省有步骤地降低农业税税率,省财政厅相应开始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26亿
元,并将农村民兵训练费改列省级支出,减少各市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数。2005年,省
财政厅安排省对下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59.71亿元,并作为基数逐年补助各市。

2001-2005年山东省省以下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分市统计表
表3-4
单位:万元

┌──┬───┬───┬───┬───┬───┬───┐
│年份│总计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
│市 │ │ │ │ │ │ │
├──┼───┼───┼───┼───┼───┼───┤
│济南│53611 │ │9400 │9164 │15437 │19610 │
├──┼───┼───┼───┼───┼───┼───┤
│青岛│28351 │ │7300 │7017 │7017 │7017 │
├──┼───┼───┼───┼───┼───┼───┤
│淄博│46669 │ │8400 │8198 │13880 │16191 │
├──┼───┼───┼───┼───┼───┼───┤
│枣庄│56330 │ │9500 │9290 │16819 │20721 │
├──┼───┼───┼───┼───┼───┼───┤
│东营│17146 │ │2700 │2570 │5345 │6531 │
├──┼───┼───┼───┼───┼───┼───┤
│烟台│95935 │2250 │15000 │14682 │29727 │34276 │
├──┼───┼───┼───┼───┼───┼───┤
│潍坊│152309│ │20200 │19533 │49467 │63109 │
├──┼───┼───┼───┼───┼───┼───┤
│济宁│123502│ │18700 │18206 │38320 │48276 │
├──┼───┼───┼───┼───┼───┼───┤
│泰安│99546 │2250 │13400 │13122 │32057 │38717 │
├──┼───┼───┼───┼───┼───┼───┤
│威海│64427 │ │5000 │4727 │26703 │27997 │
├──┼───┼───┼───┼───┼───┼───┤
│日照│60507 │ │9000 │8830 │19698 │22979 │
├──┼───┼───┼───┼───┼───┼───┤
│莱芜│20803 │ │3700 │3622 │6508 │6973 │
├──┼───┼───┼───┼───┼───┼───┤
│临沂│199956│ │31400 │30490 │61323 │76743 │
├──┼───┼───┼───┼───┼───┼───┤
│德州│117491│ │16300 │15813 │36283 │49095 │
├──┼───┼───┼───┼───┼───┼───┤
│聊城│129281│15500 │16300 │15804 │35195 │46482 │
└──┴───┴───┴───┴───┴───┴───┘

续表

┌──┬────┬───┬───┬───┬───┬───┐
│年份│总计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
│市 │ │ │ │ │ │ │
├──┼────┼───┼───┼───┼───┼───┤
│滨州│77804 │ │11000 │10647 │24806 │31351 │
├──┼────┼───┼───┼───┼───┼───┤
│菏泽│195988 │ │27700 │27036 │60188 │81064 │
├──┼────┼───┼───┼───┼───┼───┤
│合计│1539656 │20000 │225000│218751│478773│597132│
└──┴────┴───┴───┴───┴───┴───┘

(三)调整工资转移支付
中央对山东省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 1998-2004年,中央制定了提高中低收入
者收入水平的一系列政策。1999-2003年4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
离退休费,实施发放一次性年终奖金等政策。1999年7月1日和2000年1月1日两次调资
时,由于山东省属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不在中央转移支付范围之内,调整工资所需
资金全部由山东省自行解决。2002年起,中央给予山东省一次性增资补助3.93亿元,
并将山东纳入第三次(2001年)和第四次(2003年)增资转移支付补助范围,分别对山东
省(不含济南、青岛市) 按照20%、40%的比例给予补助,相应安排山东省增资补助3.9
3亿元和5.27亿元(第四次增资从2003年7月1日起,当年给予半年补助2.63亿元) ,纳
入每年补助基数。

2002-2005年中央对山东省增资转移支付统计表
表3-5
单位:亿元

┌──┬──┬──┬──┬──┐
│年份│2002│2003│2004│2005│
├──┼──┼──┼──┼──┤
│数额│3.93│6.56│9.20│9.20│
└──┴──┴──┴──┴──┘

省对下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2003年起,省财政厅对下安排调整工资转移支付,
采取向欠发达地区倾斜、重点补助县乡两级的办法,凡人均可用财力低于全省平均水
平的市,由省财政按财政困难程度分别给予不同比例的补助,其中,枣庄、临沂、聊
城、菏泽、德州、滨州90%,日照、莱芜、泰安70%,济宁40%,潍坊、淄博20%;凡人
均可用财力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自行负担增资所需资金。当年安排省对下增资转
移支付2.54亿元,从2004年起每年安排5.09亿元予以补助。

2003-2005年山东省省对下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分市统计表
表3-6
单位:万元

┌───┬───┬───┬───┬───┐
│年份市│总计 │2003 │2004 │2005 │
├───┼───┼───┼───┼───┤
│淄博 │2320 │464 │928 │928 │
├───┼───┼───┼───┼───┤
│枣庄 │9190 │1838 │3676 │3676 │
├───┼───┼───┼───┼───┤
│潍坊 │5100 │1020 │2040 │2040 │
├───┼───┼───┼───┼───┤
│济宁 │8150 │1630 │3260 │3260 │
├───┼───┼───┼───┼───┤
│泰安 │9610 │1922 │3844 │3844 │
├───┼───┼───┼───┼───┤
│日照 │4690 │938 │1876 │1876 │
├───┼───┼───┼───┼───┤
│莱芜 │2290 │458 │916 │916 │
├───┼───┼───┼───┼───┤
│临沂 │23455 │4691 │9382 │9382 │
├───┼───┼───┼───┼───┤
│德州 │15115 │3023 │6046 │6046 │
├───┼───┼───┼───┼───┤
│聊城 │14495 │2899 │5798 │5798 │
├───┼───┼───┼───┼───┤
│滨州 │9625 │1925 │3850 │3850 │
├───┼───┼───┼───┼───┤
│菏泽 │23140 │4628 │9256 │9256 │
├───┼───┼───┼───┼───┤
│合计 │127180│25436 │50872 │50872 │
└───┴───┴───┴───┴───┘

(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
2005年, 国务院采取综合性措施,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
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建立“三奖一补”县乡财政困难激励和约束机制。“三奖”
是对财政困难县政府增加税收收入和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
给予奖励,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对产粮大县给予奖励。“一补”是
对前期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地区给予补助。当年,全省32个县被纳入中央
级财政困难县范围,获得“三奖一补”资金6.06亿元。
同年,根据全省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的实际,省财政厅确立“明确责任、分类指导、
奖补结合、综合扶持”的工作思路,对中央“三奖一补”政策进行细化和充实,除中
央核定的32个财政困难县之外,又将财力状况较差的县和市辖区纳入帮扶范围,总数
达到51个。当年在保持原有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不变的基础上,筹集资金16.05亿元,
引导市级配套资金4.19亿元,重点对51个财政困难县 (市、区) 和81个产粮大县实施
“五奖一补”政策。
2005年山东省省以下“五奖一补”转移支付分市统计表
表3-7
单位:万元

┌──┬────────┬────────┐
│项目│激励性补助(五奖)│保障性补助(一补)│
│市 │ │ │
├──┼────────┼────────┤
│济南│2336 │ │
├──┼────────┼────────┤
│淄博│1385 │ │
├──┼────────┼────────┤
│枣庄│3774 │508 │
├──┼────────┼────────┤
│烟台│3633 │ │
├──┼────────┼────────┤
│潍坊│7217 │2360 │
├──┼────────┼────────┤
│济宁│10835 │5542 │
├──┼────────┼────────┤
│临沂│12988 │9155 │
├──┼────────┼────────┤
│泰安│7642 │2924 │
├──┼────────┼────────┤
│聊城│7564 │6044 │
├──┼────────┼────────┤
│菏泽│17241 │19832 │
├──┼────────┼────────┤
│德州│10693 │6762 │
├──┼────────┼────────┤
│滨州│6386 │2776 │
├──┼────────┼────────┤
│东营│962 │ │
├──┼────────┼────────┤
│威海│1223 │ │
├──┼────────┼────────┤
│日照│2488 │3039 │
├──┼────────┼────────┤
│莱芜│2343 │1058 │
├──┼────────┼────────┤
│合计│60000 │98710 │
└──┴────────┴────────┘

二、专项转移支付
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间支出责任的划分,由上级政府对承办委托事务、公共事务以
及符合上级政府政策导向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专款专用,地方无
权自主安排使用。
(一)中央对山东省专项拨款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财政开始安排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初期,
项目少,数额小。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多,数额相对增加。中
央对山东省的专项支付涵盖范围较广,资金数额较大,2005年,中央对山东省拨付专
款103.8亿元,是1994年的4.99倍,年均增长15.73%。

图3-6 1994-2005年中央对山东省一般预算专款下拨情况示意图。

(二)省对下专项拨款
省财政厅根据中央每年的专款要求,除规定在省级列支外,均按各项专款的具体
要求分别下拨到各市(地)。2005年,省对下拨付专款101.1亿元,是1994年的4.72倍
,年均增长15.18%。

图3-7 1994-2005年山东省对下一般预算专款下拨情况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