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财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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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2005年, 全省财政系统积极支持社会经济发展,深入开展财源建设,增强
了财政实力,实现了财政与经济的良性循环。20年间,结合财政体制改革,不断调整
财源建设思路,正确处理取和予、生财和聚财、经济和财政的关系,积极探索符合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财源建设路径,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建立起符合山东省地
方特点的、科学合理的财源结构。
1980年实行“分灶吃饭”财政体制后,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增
加投入,发展经济,利用财政周转金等支持一批财源建设项目,为全省财政收入的大
幅度增长和增强财政调控实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图3-1 1995年5月20-23日,省委、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全省财源建设会议。

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财政收入主要组成部分的流转税大部分上划中央,
地方财政收入范围明显缩小。各级财政部门转变财源建设思路,加强地方财源建设,
提出“稳固农业基础财源建设、促进农业财源走高产优质高效之路;加强骨干财源建
设,着力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发展新兴财源,加快第三产业发展进程;重视私营经
济,拓宽新型地方财源”的财源建设思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进入21世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思路
逐步转变,一方面由直接扶持转向间接扶持,逐步减少对企业的直接投入,加大基础
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投入,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由微观扶持转
向宏观扶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通过实施不同的财政政策,加强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加强县、乡财政建设,推出一系列强化经济强县增收创新优势、扶持经济欠发
达县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发展县域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