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财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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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2005年,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正确处理改
革与发展的关系,始终将支持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经济体制改革,
逐步理顺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深入开展财源建设,相机调整政策,
创新支持手段,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同时,以建设公共财政为
目标,不断改革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收支制度和财政运行机制,财政管理水平
显著提高。
在财源建设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调控作用,调动各级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和
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努力运用财政杠杆,调动社会闲置资金,拓展国内外融资渠道,
综合利用一切可用财力为山东经济建设服务。在执行中央统一政策的前提下,根据不
同的经济发展阶段,立足全省实际,适时调整财源建设思路,稳固基础财源,培植新
兴财源,加强财政调控,优化经济结构。改变对国有企业直接管理的模式,对国有企
业的利润分配实行企业所得税制度,逐步建立了国有资产投资收益按股分红、按资分
利或税后利润上缴的分配制度,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采取多种奖补措施,提高东
部地区经济活力,加大对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全省经济协调发
展。不断加强县、乡财政建设,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努力缩小地区间和城乡间财
力差距。
在财政体制方面,强化省以下各级政府财政调控职能。根据中央对山东省的分税
制财政体制规定,确定了省与市(地)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划分、省对市(地)税收返还以
及县、乡财政体制政策。改革转移支付制度,调整出口退税机制,制定比较合理的个
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分成比例,逐步完善财政体制。
在预算管理方面,改变传统的预算编制办法,实行部门预算制度。按照一级财政、
一级金库的原则,健全财政金库体系。改革和完善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制度、国库
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投资评审制度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扩大政府
预算管理范围,逐步将各级各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纳入预算管
理,统筹安排支出,推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在财务会计管理方面,逐步改变按所有制、行业和部门划分设置财务会计制度的
做法,按照新的“两则”,不断完善会计制度和社会审计制度,试行会计委派制,逐
步形成以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财务制度为主体,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规定为补充的企业
财务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为中心,
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为主体,企业内部会计核算规定为补充的企业会计制度
体系。规范行政和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和会计管理,执行统一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在财政监督方面,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收入和支出的监督管理,强化“事前、
事中、事后”监督,实现对财政资金的使用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组
织实施全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相继开展省级财政收入征管质量、专项资金管理使
用、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参与对部门
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经济建设资金的事前审核,以及对省级预
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审核监控等工作,逐步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监督内容覆盖
财政收支监督、会计监督和财政内部监督等多个方面,监督力量不断加强,与社会主
义公共财政相适应的财政监督机制日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