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政策性补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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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补贴支出由价格补贴支出演变而来。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多次提高粮食、
棉花等农副产品或原料产品收购价格,同时为稳定物价、保障城市居民生活,国家又
控制此类产品销售价格,使得某些时期粮食、棉花等产品的收购价格高于销售价格。
为避免商品流通企业发生亏损,国家以价格补贴形式对相关企业给予补贴。1986年,
设价格补贴类支出科目。补贴项目、范围和标准,由国家根据每年的经济发展形势和
生产、消费等情况随时进行调整,有些补贴项目的执行时间只有两年甚至一年。随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农副产品等价格逐步放开,国家对流通企业的价
格补贴支出逐步减少,同时,国家逐步采取对生产单位和个体直接补贴的方式,以调
动生产积极性。1997年,价格补贴支出改为政策性补贴支出,主要用于粮食 (包括部
分油料)和副食品的补贴。
1986-2005年, 全省对粮油类的补贴累计291.11亿元,占同期政策性补贴支出的
84.93%,对蔬菜、肉等副食品类补贴累计25.21亿元,占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