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就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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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补助主要包括劳动力市场建设、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
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及其他支出。
1986年,设城镇青年就业经费类级科目,下设城镇青年就业补助费款级科目,包
括扶持生产资金、 安置费、就业训练费、业务费和其他费用5个项级科目,主要反映
用于安置城镇待业青年就业和劳动服务公司经费补助等支出。1994年,取消城镇青年
就业经费类级科目,改为款级科目,并入其他支出。1997年,更名为城镇就业补助费。
1998年,设立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类级科目,将城镇就业补助费款转入,下设扶持生产
资金、就业训练费、再就业基金补助、业务费等项级科目,反映各级政府安排的组织
城镇失业人员和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就业和再就业的补助费用。 经多次调整,至200 5
年,就业补助费下设劳动力市场建设、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
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等项级科目,反映各级财政对
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补贴支出。
1986-2002年, 全省就业补助支出资金5.12亿元。2003年以后,由于就业再就业
扶持政策的实施,就业补助大幅增长,2003年为4.78亿元,2004年4.92亿元,2005年
达到6.47亿元。

一、“四项”补贴
2002年9月, 山东省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
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各级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将促进
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全省财政系统在原安排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
障的资金不减,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安排部分资金用于促进再就业,主
要用于社会保险补贴、 岗位补贴、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4项。12月,山东
省制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单位,其社
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之和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 不高于当地上年
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0%,职业介绍补贴每人不超过120元,再就业培训补贴每人800元以
内,最多不超过1500元。
至2005年,全省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累计26.9万人次,补贴资金3.36亿元。享
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累计13.7万人次,补贴资金3.64亿元。有43.5万名下岗失业人员享
受到再就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2.56亿元。有33.2万人享受到职业介绍补贴,补贴资
金0.48亿元。

二、劳动力市场建设补助
1998年6月, 山东省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
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劳动力市场建设和促进再就业经费,由财政部门
核拨。2002年,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
通知》,在保障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基础上,各级财政安排资金,用于社区劳动和社会
保障工作经费与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
2005年,山东省省级财政对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所需设施、设备
等的购置进行分类扶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项目的主要网络设备等由省统一进行
政府采购,统一配置安装,其他设施设备配置由地方负担;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平台相
关设备及设施配置由省根据东、中、西地域分布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进
行分类适当补助。省级财政对各地人力资源市场平台建设项目的补助自2003年开始,
至2005年共支出补助资金6225万元。2005年,用于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资
金7030万元。

三、其他就业补助
其他就业补助主要包括城镇青年就业补助、支持劳服企业发展和促进农村劳动力
转移就业方面的支出。
支持城镇青年就业。 1986-1997年,城镇就业工作重心是促进城镇青年就业,城
镇就业经费主要用于安置城镇待业青年就业和劳动服务公司经费补助,共支出就业经
费19958万元。1998-2002年,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组织城镇失业人员和困难企业下岗
职工就业和再就业, 经费用途随之转移到再就业补助方面,期间共支出就业经费336
21万元,增强就业培训功能,改善就业服务手段,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支持劳服企业发展。 为支持劳动服务企业发展,有效地吸纳下岗失业职工,199
1-1998年, 山东省财政连续8年对重点劳动服务企业实行贷款贴息政策,增强了社会
兴办劳服企业的积极性,全省劳动服务企业得到发展。到1998年,全省劳动服务企业
总数7000多户,从业人员38.8万人,累计完成增加值35.9亿元,实现利税13.1亿元。
8年间, 省财政累计安排贴息资金950万元,扶持762户劳动服务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
模,企业财政贴息贷款累计3.8亿元,安置下岗失业职工5.4万人。
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03年以后,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
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统筹城乡就业、解决“三农”问题的
重要措施,在资金安排上重点支持,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有计划、有目标、有组
织地转移就业。至2005年底,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安排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
业资金5742万元,培训农村劳动力51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