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残疾人事业支出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6&rec=104&run=13

残疾人事业支出主要包括各级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康复专用设备购置、
康复人员培训等的补助支出,用于残疾人职业介绍、培训和服务等补助支出,所属事
业单位经费,用于残疾人体育竞赛、训练、器材购置及奖励经费的支出,用于残疾人
事业宣传、接待来访、档案管理等补助支出及残疾人专用书刊、音像制品补助等开支。
1988年,全省全面启动“三项康复工程” (白内障复明手术、小儿麻痹后遗症矫
治手术、聋儿培训),省级财政从经费上予以保障。小儿麻痹后遗症手术每例补30元,
白内障复明手术每例补12元, 假肢装修和残疾人用品服务每处补4万元,对各市地的
聋儿康复中心每处补助开办费8万元。 至1992年底,全省白内障复明手术完成6621 2
例,小儿麻痹症矫治手术完成20915例,聋儿语培训2140人,各级财政支出500万元。
1997年,全省利用社会福利公益金对全省新建社会福利院儿童部和儿童福利院基
础设施的重点改造给予资助,提高社会福利机构中收养儿童的生活费标准,调整后标
准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1998年,全省开展“视觉第一行动”,全年各级财
政投入资金400万元。 2000年,省级财政对康复扶贫贷款进行贴息,共扶持贫困残疾
人16.17万人,其中15.78万人解决温饱问题。各级财政继续加大支持残疾人康复工作
力度,补助3585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561名低视儿童配用助视器,1036名
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2723名肢体残疾患者和1219名智残儿童进行系统康复训练,
1037名贫困肢体残疾患者装配矫形器,76名缺肢者装配普及型假肢,扶持残疾人用品
用具45656件。 全省财政系统在积极支持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同时,还积极扶持残疾人
走向社会,从事各类经营活动。全省建立样本县38个、样本乡镇150个,扶持12万人。
2001年, 全省财政系统重点支持聋儿康复工作,共建聋儿康复机构152个,其中达标
语训部45个, 收训聋儿1万余名。2005年,省财政启动实施“万名贫困残疾儿童康复
工程”,计划用3年时间,安排资金1300万元,对全省近万个贫困家庭的10000多名残
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
“十五”时期,全省各级财政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方面的支出大幅增加,累计安
排残疾人事业费3.64亿元,是“九五”时期的2.53倍。共康复救助各类残疾人82万名,
包括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1.3万例, 为6766名低视力患者配发助视器,对1.1万名智
残儿童系统训练,监护精神病患者26万名。此外,安置21.6万名残疾人就业。
2005年,全省残疾人事业支出10197万元,其中,康复支出552万元,就业培训支
出95万元,事业单位支出6638万元,体育支出81万元,其他支出2831万元。
1986-2005年, 全省残疾人事业支出累计5.67亿元,占同期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
支出的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