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届全国城市运动会
1988年起,中国开始举办城市运动会。全国城运会是城市体育的盛会,举办全国城运会是推动城市体育发展、促进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要手段。
经国务院批准,第一届全国城运会由山东省承办,这也是山东省承办的一次重要大型综合运动会。为办好这届全国城运会,省委、省政府设立筹委会和组委会,并由省长姜春云任组委会执行主任,副省长赵志浩、省体委主任季明焘任副主任。省委、省政府提出“精心组织,通力协作,妥善安排,万无一失”的要求和“争创一流服务”的目标。
第一届城运会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决赛于1988年10月23日至11月2日在济南、淄博举行。竞赛项目分田径、游泳、举重、射击、摔跤、柔道、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12个大项、167个小项。来自全国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沿海对外开放城市、经济特区的40个城市代表团的2329名运动员,角逐171枚金牌。中央和各省市的226家新闻单位的700余名记者到会进行采访报道,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900名裁判员、400多名代表团工作人员以及4000多名参观学习人员。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向大会发了贺词,国务院总理李鹏为大会题词“发展城市体育事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习仲勋在北京为全国城运会点燃火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李铁映,中顾委常委余秋里,全国政协副主席杨静仁,国家体委主任李梦华等出席开幕式。李铁映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致辞。
这届运动会有1人1次超1项世界纪录,1人1次超1项青年世界纪录,3人3次超3项亚洲纪录,3人4次破4项全国纪录,1人1次平1项全国纪录,4人2队6次破4项全国青年纪录,1人1次平1项全国青年纪录。126人143次达到国家运动健将标准。671名运动员、87个运动队、59名裁判员、10个代表团获体育道德风尚奖。
山东省的济南、青岛、烟台3个参赛城市都取得较好成绩。青岛市获10枚金牌,在40个城市中居第四位;济南市获7枚金牌,居第十位;烟台市获6枚金牌,居第十二位。济南、青岛两市获体育道德风尚奖。
二、全国单项比赛
1986—2005年,山东省承办全国单项比赛、全国邀请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全国公开赛、全国联赛、全国热身赛、全国精英赛、全国达标赛、全国大奖赛、全国擂台赛、全国巡回赛等全国性体育赛事100余场,比赛项目渐趋丰富,办赛水平不断提高。
图5-16 2002年10月6—14日,“日照杯”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在日照举行。图为比赛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