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通关模式是“橄榄型”,所有的通关手续只有在货物到达后才能办理,经常造成报检、报关通道堵塞。同时,企业需分别到检验检疫、海关等各个部门办理业务,数据多次输入,人员多次往返,通关成本高。
“大通关”的范围是进出口货物自货主委托报检报关起至提取货物或将货物运抵监管区域止的全过程。“大通关”是指通过运用电子化手段,改革现行的口岸货物通关流程,建立统一的口岸数据平台,规范、畅通口岸进出口货物的信息流、单证流、货物流和资金流,实现口岸数据信息共享。“大通关”工程涉及海关、检验检疫、经贸、空港、海港、船务代理、货运代理、报关公司、海事、边防、通信、银行、运输、仓储、税务等诸多部门,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口岸通关效率是一个国家或城市贸易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对周边地区辐射力和影响力的重要指标。
2002年5月,国务院在上海召开多个部委参加的“大通关”工作现场会,对上海“政府牵头协调,统一信息平台,手续前推后移,加快实货验放,提高通关效率”的经验做法,尤其对“三网合一”“信息共享”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会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以本次会议为契机,统一认识,树立“大通关”观念;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加快“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推广应用;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在“电子口岸”的大平台上实现联网,形成管理合力。
国家质检总局研究确定全面推进检验检疫“大通关”进程的总体思路是实现一个目标,突出两个创新,抓住三个环节,实现四个突破,即实现建设中国电子检验检疫目标;突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体制创新和信息化应用创新;紧紧抓住检验检疫机构与企业、检验检疫机构自身和检验检疫机构与口岸监管部门三个工作环节;在提速、增效、减负、严密监管四个方面实现新突破。同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在宁波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实施“三电”工程和“大通关”建设,并决定引入通关便捷的“绿色通道”模式。
山东口岸多,尤其青岛作为国家重点建设和优先发展的八大海港口岸之一,“大通关”建设更显重要。各检验检疫部门采取八项举措推进“大通关”建设,即: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加快信息化建设和“三电”工程步伐;积极探索口岸直通模式,推行“绿色通道”制度;加强关检协调、检检协调;清理整顿代理报检市场;推进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优化海港空港检验检疫管理,提高通关速度;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内部管理等。
(一)青岛口岸
实行“绿色通道”制度,是检验检疫部门实施“大通关”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具有出口规模的生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及出口规模较大的经营性企业,在出口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出口产品质量稳定、诚信度高的前提下,出口产品实行产地检验合格后,在口岸免于查验,直接放行的管理模式。青岛口岸检验检疫依照国家质检总局印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口货物“绿色通道”制度管理办法(讨论稿)》、山东局《关于对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的通知》,与相关直属局或分支局协商实施“绿色通道”的办法和措施。设立“绿色通道”专用窗口;对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全部开通直通式电子报检;对青岛双星集团、南墅石墨矿的免验产品报检后由检务部门直接放行;对青岛托普顿电器的出口产品试行快速放行措施;取消了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情况通知单的打印;对国外不要求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不再加附合同、信用证、厂检结果单等。
实施重点出口货物查验目录。青岛口岸检验检疫对被列入重点目录的出口货物查验比率为5%,非重点目录内商品查验比率为1%以下。建立食品、动植物产品从批批检验检疫向过程监管过渡的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
提高船舶和集装箱检验检疫速度。青岛口岸检验检疫开发的出入境船舶检验检疫计算机管理系统,集出入境船舶远程电子报检、检疫审批、GPS系统监控、快速预警、证书管理、收费、统计、档案管理于一体,与青岛港各船舶代理公司联网运行。船舶代理公司办理检疫手续时间比传统模式缩短90%,交通费用节省约30%。青岛检验检疫局组织开发的出境集装箱远程报检系统,打造了口岸集装箱监管新模式,实现集装箱远程报检、适载检验、核销电子化,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开发集装箱空箱适载检验系统,青岛检验检疫局在CIQ2000 系统的基础上开发联网核销系统,取消了纸面单证,所有数据都通过电子方式流转。联网核销系统自动提取货物报检数据与集装箱检验结果数据比对核销,发现问题自动转入人工状态处理。集装箱空箱远程适载检验系统运行后,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实现集装箱的电子报检、电子出证,减少中间环节,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
实现电子通关。2003年3月25日,青岛世原鞋业、三湖鞋业、泰光鞋业、昌新鞋业、山东省机械公司和山东绮丽集团6家企业,出境货物不再签发纸面通关单,海关凭青岛检验检疫局发送的电子信息办理通关手续。至5月12日,由上述六家扩展为全面开通出境货物电子通关业务,使青岛检验检疫局成为全省检验检疫系统第一个实现100%电子通关的单位。截至6月底,共向青岛海关发送电子通关信息37984批。同年6月19日,青岛国际机场检验检疫与海关电子通关正式启动。8月上旬,青岛检验检疫局被指定为全国快速核放系统试点单位之一,9月6日开始在16家企业试运行电子审单快速核放系统。9—10月,对辖区内的5家一类管理企业,开通“电子审单快速核放系统”。
至2003年底,青岛检验检疫局基本完成“大通关”的模式构建。2005年,青岛口岸的检验批次比2000年增长106.65%,检验货值增长219%。
(二)济南口岸
2002年,在实施新“三电”工程的基础上,采取了三项措施,加快电子通关步伐。
实行绿色通道制度。设立“绿色通道”专用窗口,办理放行手续立等可取,对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开通直通式电子报检。
实施重点出口货物查验目录。对被列入重点目录的出口货物查验比率为5%,非重点目录内的商品查验比率为1%以下。
强化分类管理。对出口机电、轻纺、化矿等工业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对出口服装、革皮服装、抽纱企业的检验监管在分类管理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生产实际,开展了“质量体系监督+型式试验+抽批检验”和“质量体系监督+抽批检验”两种检验监管模式。出口机电产品以“绿色通道”为主,对二类以上企业的产品,全部进入“绿色通道”。
(三)烟台口岸
2001年,修订并公布《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流程时限》,比原有时限普遍缩短2天以上。
在口岸各部门间开展全方位合作。2002年,与烟台海关签订“无纸通关”协议,对来自非疫区并取得卫生证书的入境船舶实施电讯检疫;充分发挥“检海合作”机制作用,对需锚地检疫的船舶在到达的第一时间完成检疫手续;在无重大疫情的情况下,对所有飞机实施入境前十分钟预申报、无疫情放行制度。 2003年,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大通关”制度加快建设电子检验检疫的实施意见》,与烟台海事局签订合作协议,解决检疫查验船舶保障不及时的矛盾。建立快速核放厅,率先在全省实行“一机双屏”查验系统,提高了旅客通关速度和违禁携带物检出率。
对机电产品和加工贸易企业实施快速核放。推行口岸直通式监管新模式,出口企业产品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凭产地检验检疫签发的通关单直接到口岸放行;在出口加工区检验检疫的,不再在口岸检验检疫。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出口工业产品实施过程检验、型式试验、抽批检验新模式,并实施电子审单快速核放,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由100%降至10%以下。快速核放企业占出口企业的90%,出口商品占总出口商品的98%以上。
为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服务。率先采取属地报检、口岸放行检疫监管新模式,使通关时间由原来的5~10天缩短为1天。
(四)威海口岸
2002年11月,正式启动以“质量许可证+周期检验+抽批检验模式”和“过程监督检验模式”为主要内容的新检验监管模式。首次确定56家企业作为试点,监管产品范围覆盖出口机电、轻工、纺织、化工商品。
2003年2月,在新的检验监管模式基础上,开通检务快速核放模式,2003年快速核放业务量达到60%。2003年11月,开始实施“电子审单快速核放系统”,有76家工业品生产企业进入该系统,大大加快了工业品验放速度。
2004年1月1日,《威海检验检疫局出口商品“无纸化报检”管理规范》正式实施,三星电子、大宇电子、派斯钟表、起亚电子4家企业,在承诺自行保存有关单据、保证如实申报的前提下,试点实行出口“无纸化报检”,企业只凭报检号即可办理检验检疫业务。
6月10日,电子缴费系统运行,有175家大中型企业开通电子缴费,70%以上的检验检疫费通过电子缴费系统缴纳。
2005年5月16日,实施“电子通关”新报检放行模式。企业通过传真将符合放行条件的报检号发送至检验检疫局,所有流程均由局内部处理后,直接将通关数据发送至海关。
(五)日照口岸
2003年,实施“大通关”13项具体措施,促进加工贸易、班轮集装箱和鲜活动物业务、旅检通道快验快放。辖区80家重点企业全部开通电子申报,电子报检和电子签证率均达到100%,电子转单一次成功率100%。继续实施“绿色通道”制度, 36家企业实施一、二类管理, 20家企业开通电子核放。对纺织品、机电、玩具、包装等57家企业实行过程检验、周期检验、抽批检验等新监管模式。
2004年,采取快速核放、集中缴费、内部单据“无纸化”流转等措施,全面实现电子申报、电子放行。近100家重点企业开通企业端电子申报,电子报检和电子签证率均达到100%。36家二类企业,月平均超过10批的出口工业品企业实行过程监管、抽批检验等新模式。扶持木制品加工产品出口,实施分类管理与风险评估相结合的新模式,对一、二类企业按10%和30%的最低限度抽检,批次检验周期平均由原来的7天缩短到1~2天。
2005年,实施“数理统计技术在新检验检疫模式中的应用”等科研项目;通过风险分析,对出口油炸花生、脱皮生仁水分由批批检验改为定期监控;在柠檬酸出口企业试行驻厂检验员制度,货物凭驻厂检验员签字放行;对出口散装水泥实行预检验制度和凭企业实验室结果放行;在港口和辖区内大型农副产品出口企业开展电子数据和视频监管试点;在2家水产企业进行电子通关试点;对出口煤炭、生丝、木制品和进口车辆实行检验检疫证稿无纸化流转试点,实现内部数据快速流转。
(六)东营口岸
2001年底,“大通关”工程正式启动。
实行入境废纸集装箱监管新模式。山东华泰纸业是东营辖区进口废纸的大型企业,“大通关”建设中设立华泰集装箱直通场站,和海关协作建立了检验检疫一次开箱、共同查验的新模式。
建立重大敏感商品检验监管体系。为降低企业成本,提高通关效率,试点运行“关键点监控+针对性监管+抽样检测”,对关键点实行“视频+数据”实时监控,以此为基础,确定监管重点和抽样批次及样品检测项目,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推行电子监管,对企业的监控面扩大了3倍,检验监管发现的问题增加了1.5倍,降低企业报关成本20%。
实行分类管理。在实施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出口蔬菜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积极实施各项便利措施。
开通“绿色通道”,实行“5+2”工作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七)岚山口岸
2000年7月31日,开展船舶电讯卫生检疫,这是深化改革、与国际惯例接轨、为外经贸提供优质服务的重大举措。
2005年9月28日,实行《岚山检验检疫局电子执法工程建设工作方案》,以视频监控为主,实行数据传输加视频监控的检验方式。首批实施电子监管的10家企业,于2005年10月安装调试成功,岚山检验检疫局开通口岸远程电子监控系统,监控范围覆盖岚山港码头所有泊位、货物查验场地等。
黄岛、淄博、枣庄、潍坊、济宁、泰安、莱芜、德州、临沂、滨州、菏泽、聊城、龙口、莱州、荣成等口岸从2002年开始,迅速推进“大通关”建设。“三电”工程深入发展,加快了电子通关工作步伐,更多的企业实现无纸化通关。
至此,全省检验检疫基本完成“大通关”的模式构建,2005年,全省检验批次比2000年增长69%,检验货值增长178%,在检验检疫一线人员未增加的情况下,通关速度大幅提高,基本适应了国际贸易快速发展的需要。
2005年9月1日,青岛检验检疫局海港办事处与青岛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关检合作,实施新的邮/快件监管模式。青岛检验检疫局制定《青岛检验检疫局出入境快件运营人管理实施办法》,要求邮/快件运营人以自理报检方式,一次性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所承运的邮/快件,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出具通关单后,到邮/快件储存仓库对法检货物集中查验和放行。
9月18日,青岛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监控体系(FSCS),向山东检验检疫局大通关会议做演示汇报。该项目于2000年立项,2002年获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兴检三等奖,后经反复完善和实践,已经达到预期目标,在检验检疫工作及企业管理方面发挥了良好效益。
2005年,在监管有效和确保出口商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监督检验、型式试验、备案和登记注册等方面的改革,实现检验监管的前推后移。试行了新的检验检疫周期,执法业务、实验室及检务签证时限加快。简化口岸查验手续,对来自非疫区并申报无疫情的航空器,免除登机检疫,实施旅客下机后登机抽查;借鉴国内外先进口岸做法,在全省系统率先引入检疫犬,旅检通道检疫效率和通过速度提高;开通出入境旅客现场检疫“绿色通道”,对团队实行集体申报,对非重点旅客简化查验手续,减少旅客滞港时间。
“大通关”是从国家层面建立统一的口岸数据平台,规范、畅通进出口货物的信息流、单证流、货物流和资金流,实现口岸数据信息共享,山东检验检疫系统在这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第四节 “大通关”建设
传统的通关模式是“橄榄型”,所有的通关手续只有在货物到达后才能办理,经常造成报检、报关通道堵塞。同时,企业需分别到检验检疫、海关等各个部门办理业务,数据多次输入,人员多次往返,通关成本高。
“大通关”的范围是进出口货物自货主委托报检报关起至提取货物或将货物运抵监管区域止的全过程。“大通关”是指通过运用电子化手段,改革现行的口岸货物通关流程,建立统一的口岸数据平台,规范、畅通口岸进出口货物的信息流、单证流、货物流和资金流,实现口岸数据信息共享。“大通关”工程涉及海关、检验检疫、经贸、空港、海港、船务代理、货运代理、报关公司、海事、边防、通信、银行、运输、仓储、税务等诸多部门,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口岸通关效率是一个国家或城市贸易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对周边地区辐射力和影响力的重要指标。
2002年5月,国务院在上海召开多个部委参加的“大通关”工作现场会,对上海“政府牵头协调,统一信息平台,手续前推后移,加快实货验放,提高通关效率”的经验做法,尤其对“三网合一”“信息共享”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会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以本次会议为契机,统一认识,树立“大通关”观念;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加快“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推广应用;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在“电子口岸”的大平台上实现联网,形成管理合力。
国家质检总局研究确定全面推进检验检疫“大通关”进程的总体思路是实现一个目标,突出两个创新,抓住三个环节,实现四个突破,即实现建设中国电子检验检疫目标;突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体制创新和信息化应用创新;紧紧抓住检验检疫机构与企业、检验检疫机构自身和检验检疫机构与口岸监管部门三个工作环节;在提速、增效、减负、严密监管四个方面实现新突破。同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在宁波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实施“三电”工程和“大通关”建设,并决定引入通关便捷的“绿色通道”模式。
山东口岸多,尤其青岛作为国家重点建设和优先发展的八大海港口岸之一,“大通关”建设更显重要。各检验检疫部门采取八项举措推进“大通关”建设,即: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加快信息化建设和“三电”工程步伐;积极探索口岸直通模式,推行“绿色通道”制度;加强关检协调、检检协调;清理整顿代理报检市场;推进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优化海港空港检验检疫管理,提高通关速度;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内部管理等。
(一)青岛口岸
实行“绿色通道”制度,是检验检疫部门实施“大通关”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具有出口规模的生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及出口规模较大的经营性企业,在出口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出口产品质量稳定、诚信度高的前提下,出口产品实行产地检验合格后,在口岸免于查验,直接放行的管理模式。青岛口岸检验检疫依照国家质检总局印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口货物“绿色通道”制度管理办法(讨论稿)》、山东局《关于对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的通知》,与相关直属局或分支局协商实施“绿色通道”的办法和措施。设立“绿色通道”专用窗口;对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全部开通直通式电子报检;对青岛双星集团、南墅石墨矿的免验产品报检后由检务部门直接放行;对青岛托普顿电器的出口产品试行快速放行措施;取消了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情况通知单的打印;对国外不要求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不再加附合同、信用证、厂检结果单等。
实施重点出口货物查验目录。青岛口岸检验检疫对被列入重点目录的出口货物查验比率为5%,非重点目录内商品查验比率为1%以下。建立食品、动植物产品从批批检验检疫向过程监管过渡的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
提高船舶和集装箱检验检疫速度。青岛口岸检验检疫开发的出入境船舶检验检疫计算机管理系统,集出入境船舶远程电子报检、检疫审批、GPS系统监控、快速预警、证书管理、收费、统计、档案管理于一体,与青岛港各船舶代理公司联网运行。船舶代理公司办理检疫手续时间比传统模式缩短90%,交通费用节省约30%。青岛检验检疫局组织开发的出境集装箱远程报检系统,打造了口岸集装箱监管新模式,实现集装箱远程报检、适载检验、核销电子化,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开发集装箱空箱适载检验系统,青岛检验检疫局在CIQ2000 系统的基础上开发联网核销系统,取消了纸面单证,所有数据都通过电子方式流转。联网核销系统自动提取货物报检数据与集装箱检验结果数据比对核销,发现问题自动转入人工状态处理。集装箱空箱远程适载检验系统运行后,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实现集装箱的电子报检、电子出证,减少中间环节,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
实现电子通关。2003年3月25日,青岛世原鞋业、三湖鞋业、泰光鞋业、昌新鞋业、山东省机械公司和山东绮丽集团6家企业,出境货物不再签发纸面通关单,海关凭青岛检验检疫局发送的电子信息办理通关手续。至5月12日,由上述六家扩展为全面开通出境货物电子通关业务,使青岛检验检疫局成为全省检验检疫系统第一个实现100%电子通关的单位。截至6月底,共向青岛海关发送电子通关信息37984批。同年6月19日,青岛国际机场检验检疫与海关电子通关正式启动。8月上旬,青岛检验检疫局被指定为全国快速核放系统试点单位之一,9月6日开始在16家企业试运行电子审单快速核放系统。9—10月,对辖区内的5家一类管理企业,开通“电子审单快速核放系统”。
至2003年底,青岛检验检疫局基本完成“大通关”的模式构建。2005年,青岛口岸的检验批次比2000年增长106.65%,检验货值增长219%。
(二)济南口岸
2002年,在实施新“三电”工程的基础上,采取了三项措施,加快电子通关步伐。
实行绿色通道制度。设立“绿色通道”专用窗口,办理放行手续立等可取,对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开通直通式电子报检。
实施重点出口货物查验目录。对被列入重点目录的出口货物查验比率为5%,非重点目录内的商品查验比率为1%以下。
强化分类管理。对出口机电、轻纺、化矿等工业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对出口服装、革皮服装、抽纱企业的检验监管在分类管理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生产实际,开展了“质量体系监督+型式试验+抽批检验”和“质量体系监督+抽批检验”两种检验监管模式。出口机电产品以“绿色通道”为主,对二类以上企业的产品,全部进入“绿色通道”。
(三)烟台口岸
2001年,修订并公布《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流程时限》,比原有时限普遍缩短2天以上。
在口岸各部门间开展全方位合作。2002年,与烟台海关签订“无纸通关”协议,对来自非疫区并取得卫生证书的入境船舶实施电讯检疫;充分发挥“检海合作”机制作用,对需锚地检疫的船舶在到达的第一时间完成检疫手续;在无重大疫情的情况下,对所有飞机实施入境前十分钟预申报、无疫情放行制度。 2003年,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大通关”制度加快建设电子检验检疫的实施意见》,与烟台海事局签订合作协议,解决检疫查验船舶保障不及时的矛盾。建立快速核放厅,率先在全省实行“一机双屏”查验系统,提高了旅客通关速度和违禁携带物检出率。
对机电产品和加工贸易企业实施快速核放。推行口岸直通式监管新模式,出口企业产品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凭产地检验检疫签发的通关单直接到口岸放行;在出口加工区检验检疫的,不再在口岸检验检疫。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出口工业产品实施过程检验、型式试验、抽批检验新模式,并实施电子审单快速核放,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由100%降至10%以下。快速核放企业占出口企业的90%,出口商品占总出口商品的98%以上。
为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服务。率先采取属地报检、口岸放行检疫监管新模式,使通关时间由原来的5~10天缩短为1天。
(四)威海口岸
2002年11月,正式启动以“质量许可证+周期检验+抽批检验模式”和“过程监督检验模式”为主要内容的新检验监管模式。首次确定56家企业作为试点,监管产品范围覆盖出口机电、轻工、纺织、化工商品。
2003年2月,在新的检验监管模式基础上,开通检务快速核放模式,2003年快速核放业务量达到60%。2003年11月,开始实施“电子审单快速核放系统”,有76家工业品生产企业进入该系统,大大加快了工业品验放速度。
2004年1月1日,《威海检验检疫局出口商品“无纸化报检”管理规范》正式实施,三星电子、大宇电子、派斯钟表、起亚电子4家企业,在承诺自行保存有关单据、保证如实申报的前提下,试点实行出口“无纸化报检”,企业只凭报检号即可办理检验检疫业务。
6月10日,电子缴费系统运行,有175家大中型企业开通电子缴费,70%以上的检验检疫费通过电子缴费系统缴纳。
2005年5月16日,实施“电子通关”新报检放行模式。企业通过传真将符合放行条件的报检号发送至检验检疫局,所有流程均由局内部处理后,直接将通关数据发送至海关。
(五)日照口岸
2003年,实施“大通关”13项具体措施,促进加工贸易、班轮集装箱和鲜活动物业务、旅检通道快验快放。辖区80家重点企业全部开通电子申报,电子报检和电子签证率均达到100%,电子转单一次成功率100%。继续实施“绿色通道”制度, 36家企业实施一、二类管理, 20家企业开通电子核放。对纺织品、机电、玩具、包装等57家企业实行过程检验、周期检验、抽批检验等新监管模式。
2004年,采取快速核放、集中缴费、内部单据“无纸化”流转等措施,全面实现电子申报、电子放行。近100家重点企业开通企业端电子申报,电子报检和电子签证率均达到100%。36家二类企业,月平均超过10批的出口工业品企业实行过程监管、抽批检验等新模式。扶持木制品加工产品出口,实施分类管理与风险评估相结合的新模式,对一、二类企业按10%和30%的最低限度抽检,批次检验周期平均由原来的7天缩短到1~2天。
2005年,实施“数理统计技术在新检验检疫模式中的应用”等科研项目;通过风险分析,对出口油炸花生、脱皮生仁水分由批批检验改为定期监控;在柠檬酸出口企业试行驻厂检验员制度,货物凭驻厂检验员签字放行;对出口散装水泥实行预检验制度和凭企业实验室结果放行;在港口和辖区内大型农副产品出口企业开展电子数据和视频监管试点;在2家水产企业进行电子通关试点;对出口煤炭、生丝、木制品和进口车辆实行检验检疫证稿无纸化流转试点,实现内部数据快速流转。
(六)东营口岸
2001年底,“大通关”工程正式启动。
实行入境废纸集装箱监管新模式。山东华泰纸业是东营辖区进口废纸的大型企业,“大通关”建设中设立华泰集装箱直通场站,和海关协作建立了检验检疫一次开箱、共同查验的新模式。
建立重大敏感商品检验监管体系。为降低企业成本,提高通关效率,试点运行“关键点监控+针对性监管+抽样检测”,对关键点实行“视频+数据”实时监控,以此为基础,确定监管重点和抽样批次及样品检测项目,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推行电子监管,对企业的监控面扩大了3倍,检验监管发现的问题增加了1.5倍,降低企业报关成本20%。
实行分类管理。在实施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出口蔬菜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积极实施各项便利措施。
开通“绿色通道”,实行“5+2”工作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七)岚山口岸
2000年7月31日,开展船舶电讯卫生检疫,这是深化改革、与国际惯例接轨、为外经贸提供优质服务的重大举措。
2005年9月28日,实行《岚山检验检疫局电子执法工程建设工作方案》,以视频监控为主,实行数据传输加视频监控的检验方式。首批实施电子监管的10家企业,于2005年10月安装调试成功,岚山检验检疫局开通口岸远程电子监控系统,监控范围覆盖岚山港码头所有泊位、货物查验场地等。
黄岛、淄博、枣庄、潍坊、济宁、泰安、莱芜、德州、临沂、滨州、菏泽、聊城、龙口、莱州、荣成等口岸从2002年开始,迅速推进“大通关”建设。“三电”工程深入发展,加快了电子通关工作步伐,更多的企业实现无纸化通关。
至此,全省检验检疫基本完成“大通关”的模式构建,2005年,全省检验批次比2000年增长69%,检验货值增长178%,在检验检疫一线人员未增加的情况下,通关速度大幅提高,基本适应了国际贸易快速发展的需要。
2005年9月1日,青岛检验检疫局海港办事处与青岛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关检合作,实施新的邮/快件监管模式。青岛检验检疫局制定《青岛检验检疫局出入境快件运营人管理实施办法》,要求邮/快件运营人以自理报检方式,一次性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所承运的邮/快件,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出具通关单后,到邮/快件储存仓库对法检货物集中查验和放行。
9月18日,青岛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监控体系(FSCS),向山东检验检疫局大通关会议做演示汇报。该项目于2000年立项,2002年获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兴检三等奖,后经反复完善和实践,已经达到预期目标,在检验检疫工作及企业管理方面发挥了良好效益。
2005年,在监管有效和确保出口商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监督检验、型式试验、备案和登记注册等方面的改革,实现检验监管的前推后移。试行了新的检验检疫周期,执法业务、实验室及检务签证时限加快。简化口岸查验手续,对来自非疫区并申报无疫情的航空器,免除登机检疫,实施旅客下机后登机抽查;借鉴国内外先进口岸做法,在全省系统率先引入检疫犬,旅检通道检疫效率和通过速度提高;开通出入境旅客现场检疫“绿色通道”,对团队实行集体申报,对非重点旅客简化查验手续,减少旅客滞港时间。
“大通关”是从国家层面建立统一的口岸数据平台,规范、畅通进出口货物的信息流、单证流、货物流和资金流,实现口岸数据信息共享,山东检验检疫系统在这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