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起,省经贸委承担全省产业损害调查工作,主要是协助商务部 做好反垄断立法、反垄断调查、反垄断裁定结果的监督实施等工作,调查对 外贸易领域的垄断行为;参与、配合并支持商务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 件在省内涉案企业的产业损害调查;配合做好全省企业贸易救济的相关应对 工作;对省内企业进口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研究促进省内企业进口的政策 措施;做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管理全省涉外受援项目。
2002年,省经贸委初步建立反倾销、反补贴工作体系,与各市经贸委、 各行业办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各市、各行业办指定工作部门设专人负责。为 适应人世后经贸管理和市场竞争需要,省经贸委举办反倾销、反补贴、保障 措施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围绕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意义、内容、操 作及重点案例,认证工作对扩大出口的意义和作用以及认证认可有关法规 及政策规定,国际有关认证认可要求和注意问题等进行重点讲解。省经贸委 对全省反倾销案件效果进行调研跟踪,并参与全省反倾销案件的实地核查工 作。国家已受理的对外反倾销案件中涉及山东企业的有6起,共7家企业, 分布在轻工、石油化工、化工、纺织等行业,具体产品有聚酷薄膜、铜版 纸、丁苯橡胶、邻苯二甲酸酐、MDI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酷)和涤纶短纤 维等。
2003年上半年,根据国家经贸委《关于省级经贸委和已授权的行业协 会开展产业损害预警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经贸委结合全省产业结构实际, 经过广泛征求有关行业部门、学会(协会)、企业等方面专家意见,确定首 先选择轻工行业的造纸产业为突破口,加快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实现产 业保护工作超前化,探索路子、积累经验,逐步扩展到其他产业,最终完成 全省产业损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全省造纸产业损害预警系统主要是对新闻 纸、书写印刷纸、涂布纸、瓦楞原纸、箱纸板、白板和白卡纸、木浆、草浆 回收纸或纸板浆8类共计29个海关税号重点、敏感产品进口数量、进口价 格以及省内24家同类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情况等重要参数进行监测,通过定 性和定量的方法以及专家评价系统,分析其对全省造纸产业和市场的影响, 尽早发现全省造纸产业受到损害的苗头,及时向政府部门和企业提供相关产 业受到损害威胁的预警信息,为政府和企业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8月, 省经贸委制定的《山东省产业损害预警系统实施方案》得到国家商务部产业 损害调查局批复,山东省被列为全国首批区域性产业损害预警工作试点省市,标志着全省产业损害预警系统正式启动。
至2003年底,省经贸委对国家已经立案涉及全省10家企业的7起案 件,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和案件档案,及时了解每个案件进展情况,帮助解 决并向国家反映企业遇到的问题。7起案件中有3起终裁,2起初裁,1起 立案后召开了听证会,1起立案。其中,对原产于韩国聚酷薄膜的反倾销案 件2000年8月作出最终裁定,征收13%-46%的反倾销税,2002年1月开始进行年度复审,2003年终裁,这是中国第一起年度复审的案件。9月, 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MDI反倾销案件立案,并于22日召开听证会,2003年11月申请人撤诉,终止调查。2003年1月,对原产于印度、日本、韩国 的邻苯二甲酸酐反倾销案件初裁;2月,对原产于韩国涤纶短纤的反倾销案 件终裁,征收2%-33%的反倾销税;4月,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日本 的丁苯橡胶反倾销案件初裁;8月,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的铜 版纸反倾销案件终裁,对韩国企业征收4%-51%、日本企业征收9%—71% 反倾销税,美国、芬兰企业无损害;10月30日,对原产台澎金马单独关税 区的进口锦纶6、66长丝产品反倾销案件立案。省经贸委强化对这些反倾销 案件管理,做好实施效果跟踪工作,写出专题调研报告;分别参加国家产业损害调查局对山东宏信化工有限公司对邻苯二甲酸酐反倾销案件的初裁、终裁实地核查;对潍坊新立克塑胶对原产韩国聚酷薄膜的反倾销案件复审的实 地核查;对山东泉林纸业、万豪纸业公司对铜版纸反倾销案件的初裁、终裁 实地核查;对烟台万华聚氨酷、齐鲁石化公司MDI、丁苯橡胶、聚氯乙烯反 倾销案件的初裁实地核查,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 协助案件调查小组深人企业做好实地核查,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4年5月,省经贸委组织举办全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培训班, 对各市经贸委、行业办、协会及重点企业集团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 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围绕中国反倾销等三个条例和细则、WTO贸易救济 措施的协议及技术贸易壁垒等内容进行重点讲解,潍坊新立克塑胶有限公 司、潍坊东方钢管有限公司、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介绍了本企业反 倾销的做法、经验和体会。省经贸委充分发挥山东省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 中心、协会、学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搞好咨询服务,利用网络、广播、电 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反倾销反补贴知识,在山东经贸网、省中小企业国际合作网设立反倾销专栏,向企业宣传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维护产 业安全等相关知识,为企业提供咨询和服务;组织有关媒体对山东省产业损 害预警系统、铜版纸反倾销案件进展情况进行专题宣传报道,营造了运用反 倾销等法律武器维护产业安全的良好氛围。通过培训、宣传和咨询服务,全 省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及企业经营者认识不断提高,全省企业发起 和参与反倾销申诉的数量明显增加。在全国已经立案的33起反倾销案件中, 山东省有12家企业参与8起案件的申诉,案件数量占全国的近四分之一, 其中有6起案件是在人世后立案的,占全省案件数量的75%。
2004年,省经贸委确定对全省轻工、机械、纺织、化工、电子信息、 冶金、建材、医药、煤炭等9个重点行业和轮胎、纺织品、服装、钢材、化 肥、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等26大类重点产品进口总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对全省8起反倾销案件涉案产品聚酷薄膜、涤纶短纤、丁苯橡胶、铜版纸、 苯酐、MDI、未漂白牛皮箱纸板等进口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对国家已经立案 涉及全省12家企业的8起案件,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和案件档案,及时了解 每个案件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并向国家反映遇到的问题。至2004年,8起 案件中有5起终裁,1起初裁,1起立案调查,1起案件申请人撤诉、终止 调查。聚酷薄膜和新闻纸2类产品复审案件,主要集中在化工、造纸、纺 织三大行业,涉及8个被起诉国家和地区,其中韩国6起、日本4起、美国 2起、中国台湾2起、俄罗斯1起、印度1起、泰国1起、芬兰1起。2003 年10月,对原产于中国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的锦纶6、66长丝反倾销案件 立案,2004年8月初裁,对涉案产品征收保证金,其比率为0%—29%; 2004年3月,对原产于韩国、美国、泰国等国家和中国台湾的未漂白牛皮 箱纸板反倾销案件立案,8月对博汇、太阳、齐河纸业公司进行实地核查。 按照国家要求,省经贸委对涉案的潍坊新立克塑胶、万豪纸业、泉林纸业、 齐鲁石化、宏信化工、烟台万华聚氨酷、济南正昊化纤、山东大成化工集 团、青岛中达化纤、烟台华润锦纶、山东博汇纸业、山东太阳纸业、晨鸣齐 河纸业等13家企业做好跟踪调研,及时沟通信息,写出专题调研报告。调 查表明,反倾销案件立案、初裁、终裁后,市场经营环境改善,涉案企业各 项经济指标均有明显提高:(1)涉案国进口数量下降、价格回升,国内同类 产品生产企业的产量、销售量、国内市场份额明显增长。济南正昊化纤新材料有限公司参与了涤纶短纤反倾销诉讼,立案后公司涉案产品产销量、国内 市场份额均有较大增长,立案后第二年产量和销量分别增加91%和104%。 (2)涉案产品价格、企业经济指标均有较大提高。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涉案产品价格每吨提高600元,当年扭亏为盈。对丁苯橡胶作出肯定性终 裁后,国内最大生产商齐鲁石化公司的丁苯橡胶价格每吨突破万元,达到历 史高位,同比上涨超过60%。(3)涉案企业开工率提高、失业率下降。涉 案企业立案当年开工率均比立案前一年有大幅提高,有的企业甚至满负荷生 产。(4)涉案企业投资发展、技术创新等有新进展。全省12家涉案企业都制定了新的投资发展计划。
2005年,省经贸委组织企业学习国际贸易通行规则,在培养人才、锻 炼队伍上下功夫,应对人世需要,保证全省经济的发展和安全,全省企业 发起和参与反倾销案件申诉的数量明显增加。当年,全省有15家企业参加 申请立案的反倾销案件13起,参加复审的案件2起。其中,化工行业7起, 纺织行业3起,造纸行业3起;当年立案4起,分别是氨纶、耐磨纸、辛醇和丁醇。这些案件涉及全省8个市,其中淄博市有4家企业参加申请立案7 起,中国石化齐鲁公司参加申请立案4起,在全省企业中反倾销立案数量最 多。省经贸委继续对全省轻工、机械、纺织、化工、电子信息、冶金、建 材、医药、煤炭等9个重点行业和26大类重点产品进口情况进行总体监测 分析,对全省企业参与的13起反倾销案件涉及的聚酷薄膜、涤纶短纤、丁 苯橡胶、铜版纸、苯酐、锦纶6、66长丝、未漂白牛皮箱纸板、环氧氯丙烷、 氨纶、耐磨纸、辛醇和丁醇等产品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不断完善造纸产业 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受到损害的苗头。在中国立案的新闻纸、铜版纸、未漂 白牛皮箱板纸和耐磨纸4起纸类产品反倾销案件中,山东企业参与发起3起。 省经贸委积极参与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加强案件的沟通协调,帮助企业做 好参加听证会和迎接实地核查的准备,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省经贸 委分别参加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对齐鲁石化公司的环氧氯丙烷反倾销 案件初裁的实地调查、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的氨纶反倾销案件的初裁核 查、山东新鑫纸制品有限公司的耐磨纸倾销案件的初裁核查;加强涉案企业 和行业管理,做好救济措施效果跟踪、受损企业和产业恢复发展评估工作; 对涉及全省15家企业的13起案件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和案件档案信息管理, 定期对涉案企业和行业进行调研,指导企业利用有利的市场时机,进一步提 高国际竞争力。从产业恢复发展情况跟踪调查看,15家涉案企业在反倾销 案件立案、初裁、终裁后,各项经济指标均有明显提高。至2005年底,13 起案件中有5起终裁,2起初裁,5起立案调查,1起案件申请人撤诉、终止调查。
第五节 产业损害调查
2002年起,省经贸委承担全省产业损害调查工作,主要是协助商务部 做好反垄断立法、反垄断调查、反垄断裁定结果的监督实施等工作,调查对 外贸易领域的垄断行为;参与、配合并支持商务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 件在省内涉案企业的产业损害调查;配合做好全省企业贸易救济的相关应对 工作;对省内企业进口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研究促进省内企业进口的政策 措施;做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管理全省涉外受援项目。
2002年,省经贸委初步建立反倾销、反补贴工作体系,与各市经贸委、 各行业办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各市、各行业办指定工作部门设专人负责。为 适应人世后经贸管理和市场竞争需要,省经贸委举办反倾销、反补贴、保障 措施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围绕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意义、内容、操 作及重点案例,认证工作对扩大出口的意义和作用以及认证认可有关法规 及政策规定,国际有关认证认可要求和注意问题等进行重点讲解。省经贸委 对全省反倾销案件效果进行调研跟踪,并参与全省反倾销案件的实地核查工 作。国家已受理的对外反倾销案件中涉及山东企业的有6起,共7家企业, 分布在轻工、石油化工、化工、纺织等行业,具体产品有聚酷薄膜、铜版 纸、丁苯橡胶、邻苯二甲酸酐、MDI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酷)和涤纶短纤 维等。
2003年上半年,根据国家经贸委《关于省级经贸委和已授权的行业协 会开展产业损害预警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经贸委结合全省产业结构实际, 经过广泛征求有关行业部门、学会(协会)、企业等方面专家意见,确定首 先选择轻工行业的造纸产业为突破口,加快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实现产 业保护工作超前化,探索路子、积累经验,逐步扩展到其他产业,最终完成 全省产业损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全省造纸产业损害预警系统主要是对新闻 纸、书写印刷纸、涂布纸、瓦楞原纸、箱纸板、白板和白卡纸、木浆、草浆 回收纸或纸板浆8类共计29个海关税号重点、敏感产品进口数量、进口价 格以及省内24家同类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情况等重要参数进行监测,通过定 性和定量的方法以及专家评价系统,分析其对全省造纸产业和市场的影响, 尽早发现全省造纸产业受到损害的苗头,及时向政府部门和企业提供相关产 业受到损害威胁的预警信息,为政府和企业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8月, 省经贸委制定的《山东省产业损害预警系统实施方案》得到国家商务部产业 损害调查局批复,山东省被列为全国首批区域性产业损害预警工作试点省市,标志着全省产业损害预警系统正式启动。
至2003年底,省经贸委对国家已经立案涉及全省10家企业的7起案 件,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和案件档案,及时了解每个案件进展情况,帮助解 决并向国家反映企业遇到的问题。7起案件中有3起终裁,2起初裁,1起 立案后召开了听证会,1起立案。其中,对原产于韩国聚酷薄膜的反倾销案 件2000年8月作出最终裁定,征收13%-46%的反倾销税,2002年1月开始进行年度复审,2003年终裁,这是中国第一起年度复审的案件。9月, 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MDI反倾销案件立案,并于22日召开听证会,2003年11月申请人撤诉,终止调查。2003年1月,对原产于印度、日本、韩国 的邻苯二甲酸酐反倾销案件初裁;2月,对原产于韩国涤纶短纤的反倾销案 件终裁,征收2%-33%的反倾销税;4月,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日本 的丁苯橡胶反倾销案件初裁;8月,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的铜 版纸反倾销案件终裁,对韩国企业征收4%-51%、日本企业征收9%—71% 反倾销税,美国、芬兰企业无损害;10月30日,对原产台澎金马单独关税 区的进口锦纶6、66长丝产品反倾销案件立案。省经贸委强化对这些反倾销 案件管理,做好实施效果跟踪工作,写出专题调研报告;分别参加国家产业损害调查局对山东宏信化工有限公司对邻苯二甲酸酐反倾销案件的初裁、终裁实地核查;对潍坊新立克塑胶对原产韩国聚酷薄膜的反倾销案件复审的实 地核查;对山东泉林纸业、万豪纸业公司对铜版纸反倾销案件的初裁、终裁 实地核查;对烟台万华聚氨酷、齐鲁石化公司MDI、丁苯橡胶、聚氯乙烯反 倾销案件的初裁实地核查,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 协助案件调查小组深人企业做好实地核查,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4年5月,省经贸委组织举办全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培训班, 对各市经贸委、行业办、协会及重点企业集团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 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围绕中国反倾销等三个条例和细则、WTO贸易救济 措施的协议及技术贸易壁垒等内容进行重点讲解,潍坊新立克塑胶有限公 司、潍坊东方钢管有限公司、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介绍了本企业反 倾销的做法、经验和体会。省经贸委充分发挥山东省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 中心、协会、学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搞好咨询服务,利用网络、广播、电 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反倾销反补贴知识,在山东经贸网、省中小企业国际合作网设立反倾销专栏,向企业宣传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维护产 业安全等相关知识,为企业提供咨询和服务;组织有关媒体对山东省产业损 害预警系统、铜版纸反倾销案件进展情况进行专题宣传报道,营造了运用反 倾销等法律武器维护产业安全的良好氛围。通过培训、宣传和咨询服务,全 省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及企业经营者认识不断提高,全省企业发起 和参与反倾销申诉的数量明显增加。在全国已经立案的33起反倾销案件中, 山东省有12家企业参与8起案件的申诉,案件数量占全国的近四分之一, 其中有6起案件是在人世后立案的,占全省案件数量的75%。
2004年,省经贸委确定对全省轻工、机械、纺织、化工、电子信息、 冶金、建材、医药、煤炭等9个重点行业和轮胎、纺织品、服装、钢材、化 肥、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等26大类重点产品进口总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对全省8起反倾销案件涉案产品聚酷薄膜、涤纶短纤、丁苯橡胶、铜版纸、 苯酐、MDI、未漂白牛皮箱纸板等进口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对国家已经立案 涉及全省12家企业的8起案件,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和案件档案,及时了解 每个案件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并向国家反映遇到的问题。至2004年,8起 案件中有5起终裁,1起初裁,1起立案调查,1起案件申请人撤诉、终止 调查。聚酷薄膜和新闻纸2类产品复审案件,主要集中在化工、造纸、纺 织三大行业,涉及8个被起诉国家和地区,其中韩国6起、日本4起、美国 2起、中国台湾2起、俄罗斯1起、印度1起、泰国1起、芬兰1起。2003 年10月,对原产于中国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的锦纶6、66长丝反倾销案件 立案,2004年8月初裁,对涉案产品征收保证金,其比率为0%—29%; 2004年3月,对原产于韩国、美国、泰国等国家和中国台湾的未漂白牛皮 箱纸板反倾销案件立案,8月对博汇、太阳、齐河纸业公司进行实地核查。 按照国家要求,省经贸委对涉案的潍坊新立克塑胶、万豪纸业、泉林纸业、 齐鲁石化、宏信化工、烟台万华聚氨酷、济南正昊化纤、山东大成化工集 团、青岛中达化纤、烟台华润锦纶、山东博汇纸业、山东太阳纸业、晨鸣齐 河纸业等13家企业做好跟踪调研,及时沟通信息,写出专题调研报告。调 查表明,反倾销案件立案、初裁、终裁后,市场经营环境改善,涉案企业各 项经济指标均有明显提高:(1)涉案国进口数量下降、价格回升,国内同类 产品生产企业的产量、销售量、国内市场份额明显增长。济南正昊化纤新材料有限公司参与了涤纶短纤反倾销诉讼,立案后公司涉案产品产销量、国内 市场份额均有较大增长,立案后第二年产量和销量分别增加91%和104%。 (2)涉案产品价格、企业经济指标均有较大提高。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涉案产品价格每吨提高600元,当年扭亏为盈。对丁苯橡胶作出肯定性终 裁后,国内最大生产商齐鲁石化公司的丁苯橡胶价格每吨突破万元,达到历 史高位,同比上涨超过60%。(3)涉案企业开工率提高、失业率下降。涉 案企业立案当年开工率均比立案前一年有大幅提高,有的企业甚至满负荷生 产。(4)涉案企业投资发展、技术创新等有新进展。全省12家涉案企业都制定了新的投资发展计划。
2005年,省经贸委组织企业学习国际贸易通行规则,在培养人才、锻 炼队伍上下功夫,应对人世需要,保证全省经济的发展和安全,全省企业 发起和参与反倾销案件申诉的数量明显增加。当年,全省有15家企业参加 申请立案的反倾销案件13起,参加复审的案件2起。其中,化工行业7起, 纺织行业3起,造纸行业3起;当年立案4起,分别是氨纶、耐磨纸、辛醇和丁醇。这些案件涉及全省8个市,其中淄博市有4家企业参加申请立案7 起,中国石化齐鲁公司参加申请立案4起,在全省企业中反倾销立案数量最 多。省经贸委继续对全省轻工、机械、纺织、化工、电子信息、冶金、建 材、医药、煤炭等9个重点行业和26大类重点产品进口情况进行总体监测 分析,对全省企业参与的13起反倾销案件涉及的聚酷薄膜、涤纶短纤、丁 苯橡胶、铜版纸、苯酐、锦纶6、66长丝、未漂白牛皮箱纸板、环氧氯丙烷、 氨纶、耐磨纸、辛醇和丁醇等产品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不断完善造纸产业 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受到损害的苗头。在中国立案的新闻纸、铜版纸、未漂 白牛皮箱板纸和耐磨纸4起纸类产品反倾销案件中,山东企业参与发起3起。 省经贸委积极参与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加强案件的沟通协调,帮助企业做 好参加听证会和迎接实地核查的准备,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省经贸 委分别参加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对齐鲁石化公司的环氧氯丙烷反倾销 案件初裁的实地调查、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的氨纶反倾销案件的初裁核 查、山东新鑫纸制品有限公司的耐磨纸倾销案件的初裁核查;加强涉案企业 和行业管理,做好救济措施效果跟踪、受损企业和产业恢复发展评估工作; 对涉及全省15家企业的13起案件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和案件档案信息管理, 定期对涉案企业和行业进行调研,指导企业利用有利的市场时机,进一步提 高国际竞争力。从产业恢复发展情况跟踪调查看,15家涉案企业在反倾销 案件立案、初裁、终裁后,各项经济指标均有明显提高。至2005年底,13 起案件中有5起终裁,2起初裁,5起立案调查,1起案件申请人撤诉、终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