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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黄河滩区村庄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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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黄河水患频繁,每隔三五年漫滩一次,居住在滩区的居民饱受洪水灾害之苦,长期以来,滩区人民依靠高筑村台、房台来抵御洪水,但黄河河床每年淤积提高8厘米?10厘米,十几年就上升1米多,靠筑台子难以抵御洪水威胁。滩区老百姓始终未能走出“洪水漫滩——家园重建一一再漫滩一一再重建”的恶性循环,脱贫致富对他们几乎是一句空话。
1996年,省委、省政府决定把滩区村庄搬出来,让滩区百姓摆脱水患。黄河滩区搬迁涉及9个市(地)20个县(区),须搬迁村庄585个,701万户,28.84万人;须加筑村台等防洪设施的村庄176个,3.26万户,13.03万人。搬迁涉及范围广,动迁人口多,工作量大,任务艰巨。省里确定着眼于滩区的现实与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采取灾民自力更生、政府扶持、群众集体互助相结合的办法,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家园搬迁重建,力争用三年的时间把滩区内能够搬迁的村庄全部迁移到滩外,对于少数不能搬迁的村庄要把村台筑高、筑牢,提高抗大洪的能力。省建委成立了由主任赵克志任组长,副主任刘延谟为副组长,村镇处、规划处、设计处、建工局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镇处,并组成综合协调组、规划组、设计组、维修加固和施工组4个小组。通过到滩区调研,指导,先后起草《关于黄河滩区村庄搬迁实施方案》《关于对口支援黄河滩区村庄搬迁的意见》《关于捐助资金支援黄河滩区村庄搬迁的意见》和《省财政拨款支援黄河滩区村庄搬迁的意见》等文件。省财政列支3.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黄河滩区村庄搬迁。至1999年底,全省建成搬迁的村庄306个、42948户,占原计划的105%、106%;加固村台的村庄572个、86490户,占原计划的100%和101%。黄河滩区村庄搬迁工作暂告一段落。
2000年6月,黄河滩区搬迁工程项目被联合国人居中心授予“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良好范例”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