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改工作全面推进,山东省住房公积金制度于1992年开始建立,至1994年,济南、青岛等6个设区城市及少数大型国有企业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1995年,省政府印发《山东省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全省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996年底,全省68个县(市、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2002年,国务院颁布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山东省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快速攀升,2002年底累计缴存额达到249亿元。2003年,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调整陆续到位,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第七章 住房公积金
随着房改工作全面推进,山东省住房公积金制度于1992年开始建立,至1994年,济南、青岛等6个设区城市及少数大型国有企业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1995年,省政府印发《山东省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全省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996年底,全省68个县(市、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2002年,国务院颁布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山东省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快速攀升,2002年底累计缴存额达到249亿元。2003年,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调整陆续到位,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