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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市公共厕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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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厕是重要的环卫设施。1986—2005年,全省环卫系统认真贯彻《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不断加强城市公厕建设和管理,推动公共厕所由露天到室内、从旱式到水冲,由相对简陋到技术复杂、功能完善发展,公厕建设水平、建筑用材、服务设施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20世纪80年代,全省城市、县城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水平较为落后,大部分是坑式厕所,建设质量不高、卫生状况差,水冲式厕所数量较少,居住在平房区的居民一般几户或十几户共用一个坑式公共厕所。1985年12月,省城乡建委在济南召开全省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参观济南市新建(改造)公厕,济南市人民政府等14个单位(部门)介绍了公厕建设管理经验。会议要求公厕建设必须纳人城市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设法解决公厕建设资金来源,进一步搞好公厕管理。1986年3月,省城乡建委下发《关于贯彻全国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我省城市公厕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地)通过旧城改造,大规模增建公共厕所,济南、青岛、烟台等大中城市1990年、其他中等城市1995年、小城市2000年以前有计划地将居民区的坑式公厕改造成水冲式公厕,逐步实现粪便排放管道化和抽吸化。4月,省城乡建委转发《济南市建委〈关于单位内部公共厕所改造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市参照济南市做法,搞好单位内部公厕改造工作。6月,省城乡建委、省爱卫会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86〕57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到1987年全省城市主干道、商业繁华区、游览区地段的公厕全部普及水冲化,1990年济南、青岛、烟台、威海市水冲厕所普及率达到70.、其他城市达到40%。
山东省委副书记姜春云1984年8月兼任济南市委书记后,抓的第一件事就是市容卫生,要求厕所无臭味。1987年3月,姜春云对济南市天桥区的五个无臭厕所一一考察,并与清洁工人等有关人员认真讨论改进措施。之后,他主持召开市、区两级主要领导参加的厕所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掀起了济南的厕所革命,被媒体以“省委书记抓公厕”为题给予报道并赞誉。
1987年12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布《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成为城市公厕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1989年3月,建设部发布《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明确城镇公共厕所一般按常住人口2500~3000人设置一座。这一时期,大部分城市公厕开始实行如厕收费政策,以缓解公厕建设管理资金短缺的问题,济南等市通过公开拍卖经营权的方式选择公厕经营管理者。1990年全省城市和县城公厕由1986年的2012座增加到3578座,新建公厕绝大多数为水冲式公厕。
1991年2月,省城乡建委下发《关于转发建设部〈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的通知》,提出要不断提高城市公厕建设水平,新建公厕一律为水冲式公厕,有条件的城市要建设一批一类标准公厕。1994年2月1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施行,《设计规范》将市政公共设施列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简称配套公建)范畴,其中明确,每1000~1500户设一处公共厕所,且宜设在人流集中处,每处用地规模至少为60平方米~10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宜为30平方米~60平方米。1994年6月,省城乡建委下发《关于转发〈南方部分中小城市生态公厕现场会纪要》的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学习推广浙江省金华市建设生态公厕的经验和技术,开展生态公厕建设试点。2000年,全省城市公厕发展到5532座,其中水冲式公厕3661座。
2001年8月,省建设厅在泰安市召开全省公厕建设管理现场会,对泰安市在城市公厕建设上所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要求各地学习泰安的做法和精神,促进城市公厕建设的发展。2002年4月,省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强

图2-25 济南公厕

城市公厕建设管理的通知》,提出要建设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公厕,扩大城市公厕融资渠道,本着“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原则,通过社会融资建设公厕;提高科技含量,建设生态公厕、便捷式公厕等。2004年,省建设厅在莱芜市召开全省城市公厕规划建设会议,要求各市、县(市)按照“全面规划、合理部署、方便使用、便于经营、有利排放”原则,加快公厕建设步伐,解决公厕少、如厕难问题。至2005年,全省城市和县城公厕发展到5115座,其中水冲式4426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