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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市燃气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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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燃气和热力是重要的能源供应设施。1986年,全省有济南、青岛、 淄博等12个地级市部分居民使用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刚刚起步,天然气 还是空白;只有济南市有集中供热设施,供热面积30万平方米。1986年8 月,省政府批转省城乡建委、省计委《关于加快我省城市集中供热建设的 报告》,对全省城市供热事业发展、加快发展城市集中供热作出部署;1997 年8月,省政府发布《山东省城市燃气管理办法》;1997年12月,建设部 颁布《城市燃气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日《山东省燃气条例》施行。
根据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山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各地大力发展 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事业,至2005年,全省有76个城市和县城用上了管道 燃气,城区用气人口 2856. 91万人;17个市全部建成热电工程项目,城市 集中供热面积2. 62亿平方米,普及率达到36.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