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债资金项目
1998—2005年,国家共安排山东城市基础设施国债项目266个,累计补助中央国债资金2403亿元,地方转贷国债资金2871亿元。其中:安排济南市兴济河污水处理厂、泰安市污水管网和莱芜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等城市污水处理工程105项,补助中央国债资金1764亿元,地方转贷国债资金1135亿元,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350万吨/日;安排潍坊市垃圾综合处理厂、临沂市垃圾转运站等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14项,补助中央国债资金239亿元,地方转贷国债资金276亿元,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8600吨/日;安排济南、菏泽市引黄供水和济宁市吴泰闸水厂等城市供水工程114项,补助中央国债资金348亿元,地方转贷国债资金101亿元,新增供水能力175万吨/日;安排德州市天然气、威海热电厂和烟台热力网等城市燃气和热电工程6项,补助中央国债资金020亿元,地方转贷国债资金426亿元。此外,国家还安排山东省小城镇基础设施项目27项,补助中央国债资金3200万元,地方转贷国债资金3300万元。1999—200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贷款贴息和补助。
图2-1 2002年建成运行的济南市水质净化二厂,总投资3.96亿元,日处理能力20万立方米
二、德国政府赠贷款项目
1994年10月17日,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与济宁、曲阜、兖州、滕州四个市签署会议纪要,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承诺提供3250万马克赠款和1500万马克贷款,资助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防治南四湖流域水污染。1995年5月9日,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签订政府间赠款和贷款协议,外经贸部以相同条件将此款转赠给山东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以借贷方式将此款转给济宁、曲阜、兖州、滕州四个市,偿还的贷款本息由省政府建立专项基金,用于资助其他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年,省政府批准在省城乡建委设立山东省南四湖四个城市污水处理利用德国政府赠贷款项目办公室,负责该项目日常管理工作。2004年,四个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日处理污水能力36万吨,工程总投资8.4亿元人民币。
三、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一期项目
1996年,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城市环境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成立,由省计委、省建委、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项目办公室设在省建委,负责城建环保领域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前期准备和建设实施工作。1997年10月28日,世界银行执行董事会批准山东省城市环境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该项目包括济南引黄供水鹊山水库工程、济南污水管网工程、烟台热力网示范工程、威海第三热电厂工程和小清河流域污染治理小额贷款5个子项目。2005年底,5个子项目全部竣工,共完成投资22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世界银行贷款9131万美元。通过实施该项目,济南市新增水库库容4600万吨,供水能力44万吨/日,缓解了市区供水水源短缺的压力,减少了地下水的开采,为泉水持续喷涌起到重要作用;济南市建设污水收集管线35千米,新增服务面积108平方千米,污水收集能力37万吨/日,提高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转负荷率,减少了对小清河流域的污染
图2-2 2005年,烟台市集中供热项目建成运行,利用世界银行贷款4716万美元
排放;威海市建成49兆瓦发电机组和355吨/小时流化床锅炉以及配套热网;烟台市建成全自动控制热网系统,能为8.5万户居民和1000多个单位提供集中供热,服务面积超过88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覆盖率从1999年的30%提高到2005年的85%。小清河流域转贷基金使32个企业受益,沿河建设了13个污水处理设施,日增75万吨工业废水处理能力。
四、省辖淮河流域污染治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2001年9月24日,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签订贷款协定,世界银行承诺向安徽省和山东省提供贷款1.06亿美元,资助淮河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其 中,山东省项目贷款3500万美元,山东辖区内淮河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包括 日照、菏泽、肥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莒县污水管网、成武县造纸厂工业污水处理5个子项目。至2005年底,各子项目基本完工,并投入试运行。
2005年底,菏泽市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利用世界银行贷款1159. 5万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