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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城乡建设得更加美好,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是全省城乡建设工作的根本目的。
1986—200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山东省城乡建设事业风雨兼程,艰苦创业,一路高歌,城市规划和城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等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广大建设职工用辛勤的汗水和智慧,在齐鲁大地上描绘出绚丽多彩的画卷,创造了辉煌的成就。
1986—2005年,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改革经过三个阶段:
山东省城乡建设委员会。1986年,省城乡建设委员会设15个处室,编 制143人,实有152人,其中在职人员142人。省城乡建委是省政府主管基 本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和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和测绘工作 的职能机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组织、协 调全省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全省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1989年12月,按 照省政府工作规则和省城乡建委机关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省城乡建委的 任务和职能:省城乡建委是省政府主管基本建设、城乡建设、建筑业、房地 产和测绘工作的综合部门,是全省建设事业的公共管理机构。
山东省建设委员会。1996年6月6日,省城乡建设委员会改称省建设 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研究拟定山东省建设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建设行 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勘察 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管理建设市场、境外企业进鲁承包工程;指导和管理 全省城市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以及全省城市供水、燃气、 热力、公共客运交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 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全省村镇的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全省城镇建设及工 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工作,管理全省建设行业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山东省建设厅。2000年8月11日,省建设委员会改为省建设厅,主要 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 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和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 理;指导全省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指导全 省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 国外、省外企业进鲁承包工程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城市和村镇建设,以及城 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市容和环境卫生工 作;指导全省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 管理,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全省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1986—2005年,山东省市级建设系统组织机构的变化主要集中在1996 年撤地设市改革和2000年机构改革期间。因1996年国务院撤地设市机构改 革,原各地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更名为市建设委员会,为市(地)政府 (行署)综合管理建设事业的职能部门。2000年机构改革前,山东省大部分 市建设委员会都为建设系统的综合管理部门,各行业管理机构基本设在建委 内设科室。2000年机构改革后,除济南和青岛外,其余大部分市成立了各 专业序列局,主要包括城市建设局、规划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和房管局等, 为建委序列局。
规划先行全面绘制城市发展美好蓝图
山东省把科学编制、精心实施城市规划作为重要的政府调控手段和公共 政策,列为推动城市发展的首要工作,先后开展两轮全省城镇体系规划和三 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为优化全省城镇体系,超前指导城市建设与发展提 供了科学依据;开展各类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 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为城市具体开发建设项目提供了规划指导和管控依据; 保护和突出城市传统风貌特色,颁布《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延 续了城市历史文脉,彰显了传统风貌特色;加强规划立法和一系列重要政 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实施,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的法 制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编制实施城镇体系规划。启动第一版、第二版《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 编制,为全省城镇体系优化布局和基础设施合理配置提供了科学指导。省政 府先后批复实施《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济南都市圈规划》《山东省 海岸带规划》等区域性规划,对于整合各类资源、协调区域发展起到了积 极作用。
编制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启动第二轮、第三轮、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编 制工作,为全省城市和县城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导。《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 — 2010 年)》《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 — 2020 年)》分别为第三轮、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优秀范例。
编制实施城市详细规划。1994年,全省启动城市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至2005年底,全省设区城市和县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分别超过85 + 和70+。1997年起,加强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管理,有效提高了城市修建 性详细规划的水平。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全省先后有17个城市被 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为国家或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加大对历史优秀建筑保护 力度,公布了两批共372处山东省历史优秀建筑,大批历史优秀建筑在城市 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和大规模的城市开发建设中得到了有效保护。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 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出台一系列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政 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全国规划行业率先全面推行“阳光规划”制度, 将规划编制、审批、批后管理、违规查处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极大提高了规 划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扎实推进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
1986—2005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化工作,城市化工作逐渐 进人快速发展轨道,城镇数量快速增加,城镇规模大幅膨胀,城镇环境日趋 改善。特别是2000年以后,省委、省政府把城市化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的四大战略之一,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城市化,城市化战略取得显著成 效,城市化呈现质量越来越高、速度快中趋稳的良好势头。
2000年7月,省委七届四次全委会专题研究城市化问题,提出要面向 新世纪,面向现代化,面向国际化,遵循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实施积极 的城市化战略,合理发展大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建 立起全省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18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城市 化进程的意见》,提出到2010年,基本形成职能分工明确、空间布局合理、 等级规模有序、设施完善高效的城镇体系,全省城市化水平达到50+左右。 年底,省委七届五次全委会把城市化与经济国际化、科教兴鲁、可持续发展 一起列为21世纪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四大战略,山东城市化进人了一个新时期。
2002年7月,全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在青岛召开。会议要求 围绕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的总目标,加快实施城市 化战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努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 力,着力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
2003年6月,省委召开八届五次全委会和省委工作会议,提出树立现 代城市观念,打破城乡分割,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城市化的新突破。同 时,要促进半岛城市群的崛起,加快区域一体化进程,力争使之成为全国开 放程度最高、发展活力最足、市场竞争力最强的高效增长带之一。山东城市 化驶入快速推进轨道。2005年底,山东省城镇人口达到5086. 4万人,常住 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 01%,居全国第14位。
建设加快城市综合功能不断完善
全省城市建设突飞猛进,从刚开始的“补欠账”,发展到更加注重质量 和品位,更加注重体现人本意识、文化意识和精品意识,城市人居环境大大 改善,城市现代化气息明显增强。1985—2005年,全省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由2. 8平方米提高至8.09平方米,人均日生活用水量由101.2升提高至 140.22升,污水处理率达到59.0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58. 25%,大城市和城镇群竞争力逐步提高。
稳步推进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改革开放以后,山东省城市建设投 融资体制逐步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过渡,由单一主体、单一渠道 向多主体、多渠道拓展;城建资金来源由依靠财政预算安排为主,逐步发展 为以市场化运作筹集资金为主。2005年全省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支出为 451. 76亿元,是1986年的64. 5倍。
不断加大市政设施建设力度。1986—2005年,全省市政设施建设发端 于城市容貌整治,起势于“齐鲁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上台阶活动,建设 速度不断加快,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至2005年,全省城市和县城实有道路 总长度3. 03万千米,桥梁4883座,路灯100. 94万盏,排水管道27239. 64 千米,分别是1986年的27. 43倍、3. 77倍、15. 78倍、8. 4倍。
积极开展城市燃气热力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事业, 至2005年,全省有76个城市和县城用上了管道燃气,城区用气人口达到 2856. 91万人;全省17个设区城市全部建成热电工程项目,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到& 62亿平方米,普及率达到36.35+,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加快推进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工作。完善法规规章,制定 政策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规体系,实现了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 水处理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至2005年,全省城市和县城供水能力达到 1385. 59万立方米/日,年节水3. 57亿立方米,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64. 377 万立方米/日,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52. 15%、31. 99%。
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至2005年,全省城市公交车辆发展到23455 辆,运营线路19272千米,客运总量24. 79亿人次,分别为1986年的12. 32 倍、4. 06倍和3. 56倍;县城公交车总数3309辆,运营线路总长7097千米, 年客运量6153万人次。2005年,城市出租车数量达到56226辆,从业人员 达到84134人;县城出租车达到10664辆,从业人员11384人。
不断加强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管理。20世纪80年代,全省城市绿化 水平普遍不高,90年代开始快速发展。至2005年底,全省城市绿化覆盖率 达到36.97+,有各类公园583个,国家园林城市增至10个。切实加强风景 名胜区管理工作,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 展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建设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至 2005年底,全省有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5处,省政府批准 设立的省级风景名胜区27处。
切实推进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不断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做好道路保洁和 垃圾清运工作,发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环卫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至2005年,道路清扫保洁面积、垃圾清运量分别达到31996. 3万平方米、 1402. 6万吨,公厕5115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54座,实现大幅度 增长。
着力加大城市管理和执法力度。建立城建监察制度,积极开展相对集中 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城建监察管理体制逐步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取 代。至2005年,全省17个设区城市全部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综合 行政执法局),先后开展城市容貌达标活动、“齐鲁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上台阶活动和三轮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解决一大批脏乱差问题,全省城 市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住有所居 住宅与房地产业加快发展
住房是民生之要,“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1986—2005年,山东省始终把住房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根据国家政策导 向和山东实际,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住房供应体系,一手抓房地 产市场培育和规范,让大多数城镇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 条件;一手抓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使城镇困难群体享受政府提供的住房 保障,解决基本居住问题,全省大多数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得到 较大改善。
启动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全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瞄准传统住房制 度存在的诸多弊端,从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着手,从改变住房无偿分配制 度切人,统筹推进公有住房租金改革、公有住房出售等工作,至20世纪 90年代末全面取消福利分房制度,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建立起与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的商品化、社 会化。
倾力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针对住房市场化之后房价持续升高、城镇低 收人家庭无力解决住房困难的问题,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安康居住工程, 构建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 造安置住房“五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帮助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和新就 业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圆了 “安居梦”。
依法规范房屋征收拆迁。山东省率先大幅度提高拆迁补偿标准并增设最 低住房保障规定,率先确立“四合法两到位”'拆迁项目、程序、主体、补 偿标准合法,补偿资金、安置房源到位)原则,保证了被拆迁群众合法权 益不受侵害、住房条件得到改善,从根本上减少了矛盾纠纷,促进了棚户区 改造和城市建设。
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顺利完成公积金 监管体制和机构调整,不断加大归集和监管力度,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保 证了资金安全和增值,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至2005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569亿元,缴存余额385亿元,均 居全国第5位。
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山东省把物业管理作为改善民生、促进服务业 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加快推行规范化的物业管理,全省物业管理质 量和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物业服务企业1928 家,从业人员11万人,管理项目8105个,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环 境,吸纳富余劳动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组织开展住宅产业化工作。通过抓好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创建、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创建、住宅性能认定工作,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住宅性能认定项目32个,建筑面积523. 8万平方 米;有$个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建筑面积130余万平方米。
改善环境 村镇建设水平大幅提升
山东省村镇建设从最初简单的农村住房建设,发展到小城镇建设,以 及农村的道路、供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 和小城镇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0世纪90年代初,为进一步规范与引导 村庄和集镇的建设,山东省开始逐步重视村庄和集镇的规划编制工作,各 地组织开展村庄的建设规划、集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随着 村镇建设的发展,为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增加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命 名工作。
村镇规划走向法制化轨道。山东省根据发展实际,通过选取规划试点, 逐步探索、不断提高村镇规划的档次和水平。镇总体规划主要按照城市规划 的内容和土地分类进行编制,集镇和村庄规划按照1993年国务院《村庄和 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要求进行编制。镇和集镇的规划编制由本级人民 政府负责,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可以由上级政府部门负责,也可以由村庄根 据自己的需求编制。村镇规划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
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山东省加大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力度,探索推进 城乡环卫一体化,取得积极成效。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 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省各级村镇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以“三清、四改、四通、五化”为主要内 容的村庄整治工作,村容村貌有了很大改观。
村镇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村庄和集 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并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和农村实际,研究出台相关政 策措施,加强村镇建设的管理规范工作。1995年,出台建制镇规划建设管 理办法,对建制镇的规划编制、审批作出规定,对设计和施工管理进行了明 确。各乡镇成立专门的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村镇建设活动逐步规范。
提质加速 建筑业与工程建设迅猛发展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 颁布实施,全省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更加规范,监督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全省 建筑市场呈现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良好局面,工程质量稳步上升,安全形 势持续稳定,创优水平稳居全国前列,山东建筑业跨人发展最快、最活跃的 历史时期。
建筑业改革发展步伐加快。1986—2005年,全省建筑企业逐步走上自 主经营、自我管理、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道路,建筑业从一个传统落后的 手工行业发展成为集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制品生产、装饰装修、科研教育 等门类齐全、专业配套的大产业。传统房屋建筑业向市政、交通、水利、电 力等专业领域拓展,向房地产、新兴建材、服务业、制造业等相关产业延 伸,向钢结构、路桥、防腐保温、装饰装修和智能化等新兴领域进军,产业 结构基本形成了大中小企业合理配置、各类型企业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深刻变革。工程建设资金由拨款改为自筹资金或贷 款,建筑材料供应由无偿调配改由工程承建单位包工包料,项目审批程序进 一步简化,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同时,建立和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责 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强化了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实 行开工报告、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从建设工程 项目的提出、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各环节建立起较完善的监 督管理体系。招标投标制度不断完善,成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模式,促进 了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推动了工程建设水平的 提高和建筑业发展。
工程质量监管不断强化。逐步建立健全政府监督、企业自控、社会监理 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设置相应管理机构,建立、完善了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 的质量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法规和规章,运用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在注重结 果的同时,更重视对管理质量形成过程和影响质量的因素等的监管,全省基 本建立起较完善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
标准造价与建设监理工作日渐成熟。山东省认真贯彻国家各类工程计价 依据,适时调整各类工程计价指数,编制全省各类工程定额共计40套,加 强工程造价管理,推进工程造价改革,维护建设各方主体利益。全省工程建 设领域自1988年引入监理制度,经过试点、扩大试点、全面推行,监理队 伍发展经历了鼓励发展、总量控制、依法核准三个阶段,至20世纪末逐步 形成了成熟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工程建设监理成为工程建设重要的保障 力量。
开拓创新勘察设计与抗震防灾工作成效显著
山东省勘察设计行业始终坚持思想解放、开拓创新,不断加大体制机制 改革的力度,按照“市场需求、优势互补、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 积极引导企业加快经营结构调整,拓宽服务领域,从总体上提高全省勘察设 计行业的综合竞争力。
勘察设计实力不断壮大。全省勘察设计行业计算机应用与信息化工作起 步早、发展快、普及率高,解决了工程设计的复杂计算与工艺流程模拟优化 等问题。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注重引进国际先进管理理念、技术、方法、手 段。1986—2005年,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绘等专业领域 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设计队伍发展壮大,从业人员成倍增长,设计领域持 续扩展,设计理念加速更新,工程技术屡有突破,并在各项重大工程上得以 应用。
勘察设计管理更加规范。从资质管理人手,对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申报进 行严格审核、严格把关。通过检查、培训等多种手段,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 水平,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严格勘察设计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年检年报、更 新规范合同文本等一系列手段进行规范管理,对省外驻鲁单位和人鲁承担项 目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调查和备案登记。在设计单位中开展工程总承包试 点,深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革,推动各单位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明确主 要技术人员的责任、权利、义务,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勘察设计质 量和水平。
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扎实推进。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避”相结 合的建设工程抗震防灾工作方针,重点加强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严格遵守施 工图审查程序,在审查中严把工程抗震设防关,从源头上提高了建筑抗震质量。
突飞猛进 建设科技实现跨越发展
建设科技体制机制逐步健全。科研开发形成了从研究开发到转化推广整 套服务体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普遍设立科技管理机构和推广机构,基 层科技管理和推广工作得到普遍加强,建筑科研单位从原来单一的抓科研转 变为既抓科研开发又抓转化推广,部分有实力单位建立了中试基地和科技先导型经济实体,勘察设计研究等部分科研单位逐步实现向科技型企业转变。
建设科技取得丰硕成果。至2005年底,全省建设科研院所发展到92 个,科技投入累计85. 6亿元,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累计1668项,达到国内 先进水平以上的1120项,获国家专利353项,获国家科技奖5项、建设部 科技进步奖14项、省科技进步奖104项。累计推广建设新技术、新产品 1586 项。
建设科技人才管理渐成体系。20世纪90年代,结合建设行业走向国际 市场、人才管理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山东省开始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执业资 格考核认定和考试,并在建设领域的关键技术岗位全面推行执业资格制度。 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23375人取得执业资格,18953人办理了注册,专 业涵盖了勘察设计、城市规划、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中介服 务、建筑施工管理等建设领域各个行业。
依法兴业 建设法制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印发山东历史上首部建设立法规划,明确提出实行 “定任务、定班子、定时间、保质量”的“三定一保”立法工作法。全省建 设立法质量稳步提高,至2005年,建设工作初步改变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的被动局面,建设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为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有力保障。
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建设主管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全局 性问题,在各设区市建设部门全部成立法制工作机构,配足法制工作人员和 经费;把领导干部学法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群众性法 制教育、宣传得到有效推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和各项管理 追责制度并行推动,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综 合执法水平得到普遍提高,执法活动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学法普法用法成效明显。企业领导带头认真学法、用法,依法管理、依 法经营成为经营活动的基本遵循,企业通过依法建章立制,生产经营活动 规范。
经过20年的发展,全省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全省城乡建 设事业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但也显现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重城轻乡”倾向明显,村镇建设整 体水平不高,城乡环卫一体化没有实现全覆盖;城乡规划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不够,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城镇建设用地利用率不高,城市建 设管理工作精细化程度不高,城市特色风貌不明显,大拆大建、重复建设现 象比较突出,省域中心城市综合实力不强,功能分区不合理,一些地方 “城市病”兆头比较明显。这些发展中的问题,已经作为全省建设事业后续 发展的工作重点,正在得到或逐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