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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山东省志·建设志(1986—2005)》(简称《建设志》)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编,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审查、总纂,报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审定,经省政府批准后出版。
2007年3月,省建设厅成立《建设志》编纂委员会,厅长杨焕彩任编委会主任,启动编纂工作;2009年,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杨焕彩继续担任编委会主任;2013年2月,厅长宋军继任编委会主任;2016年12月,厅长王玉志、厅党组书记李力任编委会主任。编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业务培训、篇目拟定、编写指导、审稿统稿及志稿评议修改和送审等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历任领导对《建设志》编纂工作非常重视,把修志作为全省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员、经费等编纂工作难题,适时召开编委会会议、厅党政联席会议、修志工作调度会议,推动修志工作顺利开展,要求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志书质量。
编纂工作启动后,《建设志》编纂办公室拟订志书篇目,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经厅长办公会审定和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批复后,开始收集资料、撰写初稿。2014年12月完成初稿,编纂后送交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审阅。此后,厅编纂办公室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反复修改,2016年底形成第二稿。厅编纂办公室组织阅评,与各篇章撰稿人逐篇交流修改意见,2017年4月完成第二次修改。5月,厅编纂办公室完成第三轮稿件阅评,进行第三轮修改后,6月形成60余万字的评议稿。7月2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建设志》志稿评议会,广泛听取修改意见和建议,厅编纂办公室据此形成修改方案,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和人员对志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9月30日形成送审稿,报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总纂。
2017年10月,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组成《建设志》总纂组,按照《山东省志》总纂规定及程序要求开始总纂《建设志》。初审主要是进行调整结构、删补内容、考订资料、规范记述、统一行文等工作,2017年10月完成。复审全面审查志稿的观点、体例、内容、资料、行文,重点把好志稿的政治关、保密关和重要史实关,志稿统纂后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12月完成。12月,总纂审定后,报主审终审,交付出版。
本志编纂过程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处室、单位及各市建设部门、有关企业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各参编人员认真负责,努力工作,付出了艰辛劳动;刘景铎、万立国、张俊乾、昝龙亮、程增惠、宋瑞乾等退休老领导、老同志,对志稿编写和修改提出许多宝贵意见,提供很多有价值的资料;山东建筑大学为有关篇章提供了详尽的资料。在此,谨向为《建设志》编纂工作作出贡献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致以诚挚的谢意!

《山东省志·建设志》总纂组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