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2005年,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和全省的普法规划要求,加强建设普法工作规划和组织领导,深人开展普法教育,建设系统依法治理水平全面提高。
1986—2005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山东省建设系统“一五”“二五”“三五”“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每年都根据工作重点制订年度计划。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根据不同形势、不同任务,针对不同情况,及时规划和部署建设普法和宣传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每年的全省建设工作会议,都将普法依法治理作为促进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还把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纳人年度目标考核,与评比先进挂钩。每年都安排普法经费,配置普法宣传办公用具,基本满足普法工作需要。建立激励机制,每年都组织监督检查和评比,多次召开全省建设法制工作大会,总结工作,部署任务,交流经验。至2005年,先后表彰600多个(次)先进单位和2000多名(次)先进个人,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普法和依法治理的积极性。
1999年4月15日,建设部印发《建设系统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建设系统企业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使依法行政、依法兴业有了明确的内容要求和实施步骤。按照两个《规划》要求,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把依法治业工作摆上行业经常性工作议程,明确普法工作主管领导,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保障必要的业务经费;制订行业普法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落实措施,培训了一批普法与依法治理的骨干;形成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逐步把领导干部学法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干部任用挂钩'认真开展对干部、群众的法制教育和向社会的法制宣传'行业内干部职工的参加学习率超过普法对象的90%,考试合格率超过90%;实行执法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执法责任制度、执法程序公示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案件受理率达到100%,错案率不超过5%。
2001年8月20日,省建设厅出台《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明确“四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对普法工作的步骤方法及组织领导作出全面安排。
第一节 规划与组织
1986—2005年,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和全省的普法规划要求,加强建设普法工作规划和组织领导,深人开展普法教育,建设系统依法治理水平全面提高。
1986—2005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山东省建设系统“一五”“二五”“三五”“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每年都根据工作重点制订年度计划。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根据不同形势、不同任务,针对不同情况,及时规划和部署建设普法和宣传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每年的全省建设工作会议,都将普法依法治理作为促进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还把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纳人年度目标考核,与评比先进挂钩。每年都安排普法经费,配置普法宣传办公用具,基本满足普法工作需要。建立激励机制,每年都组织监督检查和评比,多次召开全省建设法制工作大会,总结工作,部署任务,交流经验。至2005年,先后表彰600多个(次)先进单位和2000多名(次)先进个人,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普法和依法治理的积极性。
1999年4月15日,建设部印发《建设系统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建设系统企业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使依法行政、依法兴业有了明确的内容要求和实施步骤。按照两个《规划》要求,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把依法治业工作摆上行业经常性工作议程,明确普法工作主管领导,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保障必要的业务经费;制订行业普法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落实措施,培训了一批普法与依法治理的骨干;形成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逐步把领导干部学法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干部任用挂钩'认真开展对干部、群众的法制教育和向社会的法制宣传'行业内干部职工的参加学习率超过普法对象的90%,考试合格率超过90%;实行执法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执法责任制度、执法程序公示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案件受理率达到100%,错案率不超过5%。
2001年8月20日,省建设厅出台《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明确“四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对普法工作的步骤方法及组织领导作出全面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