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章 建设立法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建设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6/article/16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6/article/16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山东省建设领域的立法项目主要包括拟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全省建设系统地方性法规项目、拟由省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项目、拟以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项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紧紧围绕山东省建设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和部门重点工作选择立法项目。在突出山东省地方特色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已列人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内容,上位法地方实施办法,已实施的下位法上升立法层次的项目。至1999年初,省建委参与制定全省地方性建设法规13件、省政府规章20件,为建设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依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参与地方涉及建设法规的立、改、废和清理工作;同时,通过日常文件会签,认真把关,维护建设行政管理法规的统一性和严肃性。随着立法步伐持续加快,立法质量稳步提高,全省建设工作初步改变了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被动局面,建设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为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