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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程抗震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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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建工程抗震设防
1978年后,山东省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对新建工程按全国地震烈度分布图中规定的基本烈度进行设防,把住了新建工程的设防关。
1986年8月,省城乡建委召开山东省第八次抗震工作会议,部署工程抗震设防工作。12月,举办全省抗震防灾研修班,培训技术骨干。
1989年,省城乡建委举办抗震设计规范学习班,着重加强对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提高技术人员的设计水平。全省各级工程抗震主管部门和科研院所也积极开展抗震科学研究。枣庄市抗震办公室组织实施枣庄市采空区沉降观测及地震时对建筑物的影响程度的研究;德州市抗震办编辑出版抗震防灾论文集;山东省建筑学院承担了农村房屋抗震设计研究。
1990年3月,省城乡建委印发《山东省新建工程抗震设防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山东省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区现有建筑物抗震加固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细化了对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
1991年、1992年省城乡建委连续在济南召开全省抗震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印发《山东省新一代住宅试验小区和样板楼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1992年5月,省城乡建委在泰安市召开苏鲁皖抗震防灾协作区技术交流会,讨论加强抗震防灾区域协作能力。
1993年2月,省城乡建委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抗震防灾工作报告的通知》及《关于执行〈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抗震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严格执行《山东省新建工程抗震设防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加快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修编;管好用好抗震加固经费;认真做好村镇以及大中型企业的抗震防灾工作。《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77)》和《山东省地震烈度区划图(1977年12月)》同时废止。
1995年,省城乡建委召开全省抗震和城建人防工作会议,转发了建设部《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
1996年7月,省建委在长岛县召开了苏鲁皖赣抗震防灾协作区第六次技术交流会,加强抗震技术交流。
1997年5月,省建委在济南召开全省抗震工作会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抗震防灾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抓好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和村镇建设的抗震防灾工作,尽快出台《山东省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8月,省建委印发《关于重申严格执行〈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下发〈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使用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抗震设防烈度执行标准的有关问题。10月,省建委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抗震防灾“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1998年6月,省建委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加强全省抗震防灾工作的通知》。8月,在长岛县举办全省建设工程抗震研讨班,聘请国内专家针对现代化城市的抗震有关内容进行讲解研讨。
1999年3月,省建委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地)在4月15日前组织对重点工程、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工程进行自检。重点检查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和实施、旧建筑的抗震加固、村镇抗震设防以及抗震宣传情况;4月,印发《山东省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5月,成立山东省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委员会,负责全省新建工程的抗震审查工作;8月,在济南市召开全省抗震办公室主任暨中小型勘察设计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研究落实《山东省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交流村镇建设抗震设防管理经验。
2000年1月,省建委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隔震减震产品市场准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规范了全省此类产品的市场管理;6月,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抗震防灾隔震的通知》《关于充分发挥建设部门综合职能加强工程建设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通知》,加大对村镇建筑和城乡建设等抗震设防管理力度,并对全省抗震防灾工作进行检查,抽查重点防御区和高烈度地区(临沂、枣庄、菏泽)。
2001年8月,省建设厅印发《山东省建设厅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11月,在济南召开全省抗震工作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抗震防灾“十五”规划》、新修订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山东省抗震防灾经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建设厅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等文件的措施,讨论研究《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鉴定加固资质管理办法及分级标准》。
2003年6月,省建设厅印发《山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办法》,加强了新形势下抗震设防的专项管理和审查制度。9一10月,省建设厅开展了全省抗震设防质量检查及抽查。
2005年9月,省建设厅开展全省建筑节能及抗震设防专项检查,总结抗震防灾工作,加强了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宣传普及工作。
二、既有工程抗震加固
1986—2005年,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着先重点后一般、分期分批进行加固的原则,对全省建筑物进行系统普查鉴定,排队摸底,对既有建筑物进行抗震加固。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省里统一组织检查,重点检查电力、邮电、海港、汽车站、影剧院、大跨度厂房、桥梁等要害部门和重要建(构)筑物等。
1986年,全省计划加固25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物和构筑物。1987年9月,省城乡建委召开山东省抗震办公室主任座谈会,总结了1一8月份的抗震加固情况,交流城市抗震防灾经验,并于10—11月组织实施了山东省抗震加固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1987年,全省计划加固既有建筑物和构筑物25万平方米,加固烟囱26座、水塔2座、桥梁1座,重点加固工程主要有枣庄矿务局、黄河十二千米险工段、济南卧虎山水库等。
1988年9月,省城乡建委召开全省抗震工作座谈会,会议讨论针对生命线工程、重要指挥系统等重要建筑的抗震加固事宜,进一步研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11月,召开了多层砖房抗震加固经济效益分析研究技术评议会。当年,全省计划加固21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烟囱2座、汽柜1个、水塔1座、桥梁2座、油罐10个,投资约400万元。
1989年3月,省城乡建委召开地震区采用钢筋网水泥砂浆加固多层砖房的科研项目研究结果评审会议。
1990—1995年,全省共加固既有建筑物和构筑物85万平方米。
1996年3月,省城乡建委下发《对重要建(构)筑物进行抗震检查鉴定和做好抗震加固的通知》,重点针对大型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有重要文物价值和纪念性的建筑物、生命线工程及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建筑和设施作出相应的规定。当年,全省共加固既有建筑物和构筑物20万平方米。
1986—2005年,各市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既有建筑抗震鉴定加固工作。20世纪80年代,临沂市组织对市区和各县生命线工程、基础设施、重要建筑物进行加固,重点对供电、供水、供气、交通、通信、医疗、消防和物资保障系统工程进行了抗震加固,此后的工程严格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标准,满足了抗震要求。东营胜利油田从1991年开始进行抗震加固,至1995年底基本完成重点工程和部分建筑物的抗震加固任务。潍坊市从1997年开始,有计划地对市区内的主要桥梁按抗震要求进行重建或维修加固,2003年9月至2004年3月,投资230万元维修加固虞河清凌桥。至1993年,威海市区基本完成重要工程的加固工作,共完成加固工程面积约11.62万平方米;至2006年底,基本完成对威海市区给水、燃气生命线工程的抗震加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