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1月28日,山东省依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监理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审核批准监理组织。对监理单位暂不核定等级,取得临时监理资格证即可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1992年8月,省城乡建委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划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2001年,依据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山东进一步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确定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铁道、交通、公路、水利、电力、冶金、机电、林业、矿山、石油化工、信息产业13个工程类别。同时,要求监理企业资质实行分级审批,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每三年核定一次,核定等级时监理单位可同时申请升级,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标准的由主管部门予以降级。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主管部门对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监理企业连续两年年检合格,方可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
2003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制度取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施动态监管,发现不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随时作出处理。
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建设工程监理企业444家。其中,甲级85家、乙级140家、丙级219家。监理资质划分的14个大类中,山东监理企业除航空航天工程外,已涵盖了房屋建筑、市政公用、铁道、交通、公路、水利、电力、冶金、机电、林业、矿山、石油化工、信息产业13个工程类别。
第三节 资质管理
1988年11月28日,山东省依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监理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审核批准监理组织。对监理单位暂不核定等级,取得临时监理资格证即可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1992年8月,省城乡建委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划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2001年,依据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山东进一步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确定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铁道、交通、公路、水利、电力、冶金、机电、林业、矿山、石油化工、信息产业13个工程类别。同时,要求监理企业资质实行分级审批,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每三年核定一次,核定等级时监理单位可同时申请升级,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标准的由主管部门予以降级。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主管部门对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监理企业连续两年年检合格,方可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
2003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制度取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施动态监管,发现不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随时作出处理。
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建设工程监理企业444家。其中,甲级85家、乙级140家、丙级219家。监理资质划分的14个大类中,山东监理企业除航空航天工程外,已涵盖了房屋建筑、市政公用、铁道、交通、公路、水利、电力、冶金、机电、林业、矿山、石油化工、信息产业13个工程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