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八章 建设监理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建设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6/article/13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6/article/13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8年,建设部相继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建设监理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监理制度,改变工程建设自筹、自建、自管的传统管理模式,向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多样化方向转变,以提高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1998年《建筑法》、2000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2003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奠定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法律地位。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自1988年引入监理制度,经过试点、扩大试点、全面推行,监理队伍发展经历了鼓励发展、总量控制、依法核准三个阶段,至20世纪末逐步形成了成熟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工程建设监理成为工程建设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