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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文明工地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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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山东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至2005年底,全省共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3484个,其中示范工地649个,优良工地2835个。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小区23个(单体工程512个),在建设部组织的屡次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山东省始终位居全国前列。
一、活动开展
山东省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宣传发动(1996—1997年)。这一阶段主要在宣传、认识和量化标准上做了充足的准备。1996年,在全省举办“安全拉着你的手”“安全在我心中”等演讲活动,宣传“两个文明建设”理念。10月,在青岛市召开全省建工系统文明施工现场会,提出“远学上海,近学青岛”的创建目标,树立以人为本的创建宗旨。1997年4月,省建委、省建管局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确立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量化标准,从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文明建设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制定检查评比和奖惩办法,使创建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轨道。
第二个阶段,典型引路(1998—2000年)。这一阶段省建设主管部门出台许多创建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激发了企业的创建积极性。省建委、省计委、省财政厅于1998年8月下发《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标准的通知》,对企业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资金投人问题作出规定。2000年起,省建管局明确规定创建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与工程质量“泰山杯”及在招标投标中增加同样分值的信誉分,创建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与省优良工程增加同样分值的信誉分,极大激发了企业创建的积极性。2000年3月,省建管局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暂行办法》,明确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评审标准和奖励政策,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创建活动的机制,使评选工作进一步趋于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三个阶段,普及提高(2000年7月一2005年)。这一阶段主要是围绕安全管理科学化、“五小”设施标准化、防护用具定型化的创建理念,全面提高文明工地创建普及率。一是提升安全文明工地内涵。1999年,青岛市提出创建“两型五化”,即“安全文明型、卫生环保型”和“硬化、亮化、净化、美化、绿化”施工现场活动。2000年8月,省建管局在青岛市召开现场会,推广青岛市创建“两型五化”施工现场的先进经验,展示了全省部分施工企业在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中的技术革新成果,有力推动了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安全文明工地全面普及。安全文明工地的创建已不再局限于中心城市和高资质企业,创建工作不断向深度、广度发展,许多县(市、区)和低资质企业创出一大批高水平的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三是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小区。住宅小区建设工程量大、栋号多、参建单位多、社会影响大,搞好住宅小区建设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对建筑安全工作具有较大影响。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在2002年起开始试点论证,2003年3月,省建管局组织对滨州市黄河小区进行复查验收,该小区被评为全省首个省级安全文明施工小区。2003年4月,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下发通知,全面开展创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活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
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开展,有力提升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塑造了产业新的社会形象,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和各界的高度评价。有效改善了农民工的生活环境,把涉及农民工生活环境的宿舍、食堂、厕所、卫生、防疫等全部纳人评选的重点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并先后淘汰帐篷、菱苦土板房、纤维板板房,禁止大通铺,取而代之的是宽敞明亮的标准宿舍,并配以功能齐全的淋浴间、娱乐室、卫生室和职工食堂。丰富了农民工的文化生活,申报文明工地工程施工现场一般都设置文体活动室,配备电视机、影碟机、书报、杂志、棋牌等文体、娱乐活动设施、用品,体现了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提高了产业的社会形象,使昔日以“脏、乱、差”闻名的建筑工地,变成“硬化、亮化、净化、美化、绿化”的“安全文明型、卫生环保型”现代化施工现场,成为现代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为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青岛市文明施工水平在全省乃至全国始终居领先水平,建设部多次在青岛市召开现场会推广该市的经验做法,济南、淄博、威海市多次代表山东省迎接建设部的安全检查,取得较好成绩。
二、文明工地评选与复查验收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四个层次,分别由建设部和省、市、县建筑业主管部门管理与表彰。
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分为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和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实行申报制,即由企业申报,市建筑业主管部门推荐,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核、评审,复查验收,省建筑业主管部门审定、表彰。
申报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须是已被评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在建工程工地,工程量符合以下规定:优良工地:土建工程,面积≥2600平方米;安装、装饰装修工程,造价≥500万元;示范工地:土建工程,面积≥5000平方米;安装、装饰装修工程,造价≥500万元;施工小区:面积≥80000平方米,单位工程数量≥6个。
安全文明工地的复查验收以考核《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10项内容为主,同时考核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力量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行政责任追究规定执行情况,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情况,起重机械设备拆装等专业与劳务承包队伍资质认证情况,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实行百分制,其中优良工地:综合得分≥80分;示范工地:综合得分≥90分;施工小区:平均综合得分≥80分,且≥10%的单体工程(且≥1个)综合得分≥90分,单体最低得分≥75分,其他符合有关规定。复查验收后,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不合格、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发生死亡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将取消文明工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