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2005年,为适应无线电事业发展的需要,国家在无线电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对无线电的管理体制、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固定无线电台站的布局、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和使用、无线电通信保密、工业无线电干扰、无线电管理中的检查和违章处理、无线电管理收费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省政府颁布了《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法》,省无委会也先后发布和批转了《山东省无线电固定台站和通信工程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收费实施办法》等文件,作为全省无线电管理的依据和准则。无线电研制、生产、销售、进口、设置使用,以及频谱资源有偿占用等方面的规定和办理程序,各级无委会都严格贯彻执行。同时,省无委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配套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把无线电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道。
1986—2005年,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法》规定的无线电行政管理职能,承办全省除军队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根据管理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协调处理全省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纠纷事宜;负责全省无线电监测。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在全省17市(地)设立了处级派出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在台站设置审批和管理中,完善了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技术审查、行政审批、运营监管程序,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做到了严格论证、科学审批,有效地避免了可能产生的干扰。与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治理整顿。健全、规范了日常无线电监测制度,并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干扰查处力度,依法查处了一些违规案件,及时受理和处理了干扰投诉。
第三章 管理
1986—2005年,为适应无线电事业发展的需要,国家在无线电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对无线电的管理体制、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固定无线电台站的布局、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和使用、无线电通信保密、工业无线电干扰、无线电管理中的检查和违章处理、无线电管理收费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省政府颁布了《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法》,省无委会也先后发布和批转了《山东省无线电固定台站和通信工程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收费实施办法》等文件,作为全省无线电管理的依据和准则。无线电研制、生产、销售、进口、设置使用,以及频谱资源有偿占用等方面的规定和办理程序,各级无委会都严格贯彻执行。同时,省无委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配套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把无线电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道。
1986—2005年,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法》规定的无线电行政管理职能,承办全省除军队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根据管理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协调处理全省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纠纷事宜;负责全省无线电监测。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在全省17市(地)设立了处级派出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在台站设置审批和管理中,完善了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技术审查、行政审批、运营监管程序,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做到了严格论证、科学审批,有效地避免了可能产生的干扰。与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治理整顿。健全、规范了日常无线电监测制度,并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干扰查处力度,依法查处了一些违规案件,及时受理和处理了干扰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