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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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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8月19—20日,省无委会在济南召开微波电路频率使用规划协调会,主要研究“七五”期间省内微波接力电路频率使用规划和微波进程方案。“七五”期间,省内微波接力电路频率使用分配情况:(1)省广播电视厅:省到市(地)微波电路使用2吉赫2、4、6波道,1.4吉赫作补缺使用;市(地)和县(市)微波电路使用8吉赫低频段,1.4吉赫作补缺使用。(2)省邮电管理局:使用4吉赫和6吉赫的高频段。(3)胜利油田:使用8吉赫高频段1、3、5波道。(4)省电力管理局:使用2吉赫1、3、5波道。(5)省煤炭管理局:使用1.7~1.9吉赫;兖州、新汶、枣庄和临沂矿务局在不影响电力系统通信的情况下,使用2吉赫1、3、5波道。(6)黄河河务局:在不影响电力系统通信的情况下,使用2吉赫1、3、5波道。(7)华东输油管理局:使用7吉赫低频段1、3、5波道。(8)省公安厅:使用7吉赫低频段2、4、6波道。
1990年9月3日,省无委会向省直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报送微波建设“八五”规划的通知》,要求编制的微波建设“八五”规划应包括:能在“八五”期间立项实施的本单位、本系统的微波建设项目;对立项的有关批件及问题进行的说明;用文字和标图说明微波干线和支线的路由走向及选址方案;说明拟申请使用的频道、电路容量、业务性质等情况;能立项的微波工程中设备数量、土建规模、投资规模和实施步骤等。
1991年6月28日,省无委会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无线电监测网建设“八五”计划〉的通知》。省监测网由省和市(地)监测站组成,分A、B、C三个等级:A级站1个,即省监测站;B级站4个,即青岛、烟台、潍坊和济宁市监测站;C级站12个,即济南、淄博、东营、泰安、枣庄、威海、日照市以及惠民、德州、聊城、临沂和菏泽地区监测站。各站的人员编制、建设规模和设备配置,均按国家无委会对各级站建设的要求和山东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1995年,省无委会编制《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九五”计划》。计划总目标是:在“八五”时期建设的基础上,建成一个覆盖全省大部分地区的功能全、性能优、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无线电监测网络和先进的无线电频谱管理计算机网络,建成一个无线电设备检测试验室。无线电监测网络具备固定和移动测向、监测功能,能及时查处各种干扰和非法电台,为频谱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频谱管理计算机网络达到省及其派出机构与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实现联网操作和数据库信息共享;无线电设备检测试验室设备检测数据处理计算机化,能完成频率、功率、频偏、杂散辐射等无线电管理常规指标的测试和电磁兼容项目的测试,与国家无线电设备检测中心形成统一的检测体系,使设备的质量认证工作逐步规范化,并与国际质量认证接轨。
2000年,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十五”规划》和国家颁发的《无线电监测网技术体制》《国家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总体技术方案》等有关规定和省政府的要求,制定了《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十五”规划》。主要建设内容为:完善无线电管理计算机信息网,实现系统内局域网间互联和INTERNET网的接入;无线电监测网,包括按A级站建设一个省级监测控制中心,按B级、C级站分别建设5个和12个市(地)监测站;无线电检测试验室,包括一个4000平方米省检测控制站和6个市(地)检测站,市(地)检测站建设规模控制在1500平方米。该规划总的目标是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建成全省无线电监测/测向网及其控制中心、全省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网及其控制中心(以上两个网络都要与国家网联接)、省无线电设备监测实验中心(力争成为国家授权的区域质量认证中心),并为派出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
2001年,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编制《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十五”规划》。总目标是: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建成全省无线电监测网及其控制中心、全省无线电监测网及其控制中心、全省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网及其控制中心、省无线电设备检测试验中心,并为派出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2005年之前,使全省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现无线电频率指配、电磁兼容分析、无线电干扰查处、设备检测、台站管理和机关办公自动化,使无线电管理工作能够适应无线电事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2005年,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编制《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十一五”规划》。“十一五”规划以促进无线电技术应用发展为导向,以科学管理频谱资源、维护电波秩序为中心,思路明确,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