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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山东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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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体制
  (一)山东省移动通信局时期的财务体制
  根据省邮电管理局于1998年3月下发的《关于省移动通信局财务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省移动通信局进行了财务核算体制改革。省移动通信局的人、财、物与省邮电管理局机关脱钩,实行工资总额包干,省邮电管理局财务处下达省移动通信局经费计划。
  省移动通信局设立财务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建账设卡。省移动通信局占用的除房屋外的固定资产从省邮电管理局剥离,独立核算。由省邮电管理局投资的GSM五期扩容、六期扩容、模拟移动通信7期和7+优化扩容工程形成的固定资产及以后由省邮电管理局投资形成的移动通信固定资产,由省移动通信局负责入账核算并提取折旧。
  各市(地)邮电(电信)局使用的移动资产,其日常维修、维护由各市(地)局负责,费用由各市(地)局承担。移动通信业务收入仍由各市(地)局列账核算管理。
  移动通信建设,按基建或技改程序由省邮电管理局审批立项,省移动通信局负责建设。
  省移动通信局负责移动业务发展计划、移动通信业务收入计划的编制和下达;负责SIM卡的定购、写卡、发行、销售和省际移动电话漫游业务的结算,省邮电管理局拨付部分备用金用于周转。
  省移动通信局每年编报经费计划,包括折旧费、修理费(省移动通信局本身使用的资产)、业务费、低值易耗品、工资、职工福利费、税金、业务执行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会议费、办公费、差旅费及财务费用等,由省邮电管理局平衡下达。
  省邮电管理局每年安排省移动通信局部分切块资金用于对市(地)移动通信项目的优化补贴及省移动通信局本身的固定资产购置和建设。
  (二)电信分营后的财务体制
  1999年8月电信分营后,为适应移动分离经营运行体制的需要,山东移动制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新的财务管理体制。根据中国移动通信公司组建方案,山东移动财务实行总部、省二级核算。山东移动是全省移动通信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主体,是全省统一的核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市(地)分公司不实行单独核算,是山东移动内部的核算单位,山东移动对市(地)分公司实行直接的财务管理。在资金管理方面,山东移动对市(地)公司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地)分公司的各项收入资金全额上缴省公司,支出资金由山东移动按计划拨付。山东移动对市(地)分公司核定年度收入、成本费用、收支差额计划,实行总额控制,市(地)分公司仅核算相关的资产、负债、损益及收入、成本、费用,在此基础上计算本地区的经营成果。县(市、区)经营部纳入市(地)分公司核算管理,实行报账制,日常开支由市(地)分公司核拨备用金,月终报账。
  (三)山东移动上市后的财务体制
  2000年11月,山东移动成为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内地13个全资子公司之一,公司更名为山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3月,山东移动制定《山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与上市公司相适应的财务体制。
  管理体制。根据中国移动公司组建方案,山东移动是独立的法人主体,财务实行总部、省二级核算。省公司是全省移动通信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主体,是全公司的投资中心和利润中心。省公司对市分公司实行直接的财务管理,市分公司是省公司内部的核算单位,是一个利润核算主体和内部利润考核中心。县分公司是所属市分公司的内部收支管理单位,实行报账管理。
  收支预算管理。各市分公司每年10月编报下一年度的收支预算草案,省公司汇总后根据全省发展规划进行综合平衡,制定全公司的收支预算报总部核准。省公司根据核准后的收支计划向各市分公司下达预算,各市分公司严格按照收支预算组织生产经营。省公司和市分公司每月分析收支预算完成进度及影响因素,做出全年完成情况预测,保证预算完成。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由省公司统一计划、统一管理,按计划项目分为省管项目和市管项目。省管项目由省公司统一付款,根据用途将资产交付各市分公司。市管项目由市分公司报省公司批准后,列入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省公司拨付资金,市分公司自行组织施工和进行决算。
  资金收支管理。省公司对市分公司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分公司的各项收入资金全额上缴省公司,支出资金由省公司按计划拨付。省公司对市分公司核定年度收入、成本费用、收支差额计划,实行总额控制,市分公司仅核算相关的资产负债、损益及收入、成本费用,在此基础上计算本地区的经营成果。县(市、区)经营部纳入市分公司核算管理,实行报账制,日常开支由市分公司核拨备用金,月终报账。
  2002年,山东移动在新的管理模式实施后,健全了财务收支计划分析和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二、全面预算管理
  2000年,山东移动利用新中大财务软件,实现电子化核算。2002年12月,山东移动部署财务集中化系统(MIS)项目开发启动工作。2003年2月,MIS系统正式启用。
  2003年5月,山东移动开始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印发《山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指导意见》。全面预算包括业务、资本、筹资、财务等主要预算内容。该《意见》对预算的编制程序、内容,预算的分解落实和控制、执行情况分析,预算的调整、执行情况考核及评估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明确了定额标准与各部门对各类支出的责任。
  2004年1月,为配合全面预算管理实施,山东移动在全省推广使用集中采购管理系统MIS项目,实现了对市、县两级的工程物资、备品备件、宣传广告、业务用品、办公设备的采购业务及有价卡、SIM卡的库存情况的集中管理。8月,山东移动制定印发《2004年深化全面预算管理要点》,在细化预算编制、开展预警分析、建立定额标准等方面进一步实施精确管理。
  2005年7月,山东移动组织开发的山东移动全面预算管理系统一期工程预算模块上线运行,为全省三级预算管理提供了支撑工具,提高了管理的深度、广度和效率,实现了精细、精确管理。
三、资金管理
  1.资金收入管理。1999年9月,山东移动制定印发《山东移动通信公司缴拨款管理办法》,规定各市(地)分公司的缴拨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明确了缴拨款程序和纪律。2001年8月,山东移动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协商决定,对全省县级分公司在各行的收入户营业收入资金实行封闭化管理,由各县级银行将各县级分公司的收入户资金定期划拨至所属市分公司。
  2002年7月,山东移动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签订《网上银行企业客户协议》,合作建立全省移动通信企业网上银行系统,并制定山东移动网上银行系统管理框架。9月,山东移动启动网上银行系统,全省移动通信企业内部资金往来以网上银行为主,各市公司对县级分公司的营收款实行主动收款,集中到收入户后集中上交省公司。
  2004年7—8月,山东移动启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收入户资金银行系统自动上划功能,并对网上营业厅营业收款资金实行全省集中核算,提高了资金划拨和结算效率。
  2005年10月,山东移动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协商,将所有县级分公司在农业银行开立的收入专户纳入现金管理系统,在工商银行开立的收入专户开通网上银行贵宾室功能,实现了县级分公司营收资金向所属市分公司专用户的定期自动上划。
  2.资金支付管理。2000年4月,山东移动下发《关于切块资金清算拨补及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切块资金根据各市分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折旧的预算额每半年预拨一次,年末由省公司根据年终决算完成额予以清算。除购置车辆必须经省公司审批外,各市分公司可在省公司预拨款限额内使用切块资金,自行购置生产经营用小型固定资产设备。
  2001年5月,山东移动下发《关于加强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向各市公司明确了9项资金支付原则,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限制了基层公司资金支付的随意性,避免了企业风险。9月,制定下发《在建工程支出管理流程、网络优化资金、切块资金、业务宣传费支出管理流程》,明确了项目付款原则和进度。
  2002年7月,山东移动下发《关于切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部分市公司切块资金余额较大的情况,决定对各市分公司切块资金提取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2004年4月,针对个别市分公司没有严格遵守工程资金管理规定,存在较大资金安全隐患的问题,山东移动强调严禁超过规定进度支付工程款项,认真了解对方资质、资信情况,严防资金被骗,要求均衡安排各工程项目的付款进度,不得长期占用其他工程项目的资金。
  3.代办酬金管理。代办酬金发放对象为与山东移动签订代办协议的各类代理商或直销点。
  2001年4月,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通知精神,山东移动将神州行充值卡代销酬金标准调整至4%。7月,印发《山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代办酬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代办酬金支付标准由山东移动统一规定,代办酬金管理由各市分公司财务、市场、账务及SIM卡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共同负责。该《办法》还对卡源管理酬金的申领、监督作了详细规定。
  2003年11月,为提高代办酬金的使用效益,根据经营形势,山东移动对代办酬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规定代办酬金实行省公司和各市分公司二级管理。省公司负责制定管理程序和发放标准、稽查考核,市分公司负责落实、检查,财务部、市场部共同负责。该《办法》还对代办商发展的预付费用户、代销的充值卡作了详细规定。
四、资产与物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
  1999年9月,山东移动制定印发《山东移动通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分类、管理机构、变动处理及资产折旧等事项。
  2000年4—5月,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安排,山东移动部署开展财产清查工作,制定下发《山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方案》,清查范围包括各市分公司及省公司直属单位,清查内容包括账内外资产和负债。10月,山东移动制定印发《在建工程会计核算办法》,规范了在建工程相关会计核算。
  2001年3月,山东移动制定印发《山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编列及审批办法》,对相关部门责任、竣工决算的依据、内容及决算流程等作了详细规定,使竣工决算工作更加规范。
  2004年11月,根据《山东移动通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山东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年度固定资产清查,清查范围截至2004年10月底全部固定资产。
  2005年11月,山东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固定资产年度清查,清查范围截至2005年10月底在账的全部固定资产。
  (二)物资管理
  2000年11月,山东移动就神州行充值卡及预收话费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力求避免相关市分公司在充值卡的代办、出售及预收话费等管理方面的疏漏。
  2001年6月,山东移动加强有价凭证和资金管理,明确强调充值卡、缴费卡、IP卡的请领、保管、发放要视同现金,严格管理,要求各市分公司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和稽核。11月,制定印发《山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存货管理办法》,明确了省公司和各市分公司的管理责任,各级采购、保管、财务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2002年8月,印发《关于加强积分回报物品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物品领用制度,保证入库数量、价值与企业账积分回报费用一一对应。
  2004年8月,制定印发《手机等高价值宣传品出库审批流程及相关管理规定》,明确了手机、上网卡和价值500元以上的宣传品管理、外赠的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