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信息产业部下发《关于邮电管理局实施政企分开问题的通知》,4月, 下发《关于邮电管理局政企分开的补充通知》。省邮电管理局按照两个《通知》要求,组织实施政企分开工作。
2000年4月,省邮电管理局向信息产业部上报《山东省邮电管理局政企分开实施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是:将山东省邮电管理局(山东邮政电信局)承担的经营固定电话网络与业务的企业职能分离出去,保留邮电管理局的名称,根据有关通信法规和信息产业部授权,行使省内通信行业监管职能;剥离企业职能后的山东省邮电管理局为正局级建制,实行以信息产业部为主的部、省双重领导体制。实行党组制,党组织关系在地方;在青岛市设立山东省邮电管理局驻青岛市场监管处,作为派出机构,为正处级建制,在青岛地区行使通信行业监管职能;人员划分坚持服从工作需要和人随事走的原则,参考个人工作经历和个人志愿等因素,并充分听取拟留在省邮电管理局工作的负责人意见;政企分开后,为满足省邮电管理局用房要求,购买或新建5000平方米~7000平方米办公楼,资金概算4000万元;政企分开后为山东省邮电管理局保留1000万元货币资金。将山东邮政电信局更名为中国电信集团山东省电信公司,作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山东省内经营固定通信业务(含增值业务)和国家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电信集团山东省电信公司比照正局级单位管理,实行党组制,党组织关系在地方。各市设立省公司的分公司,名称为山东省电信公司××市分公司,并办理工商营业变更登记。市分公司承担辖区内电信网络的建设、维护、市场营销及服务工作。市分公司比照正处级单位管理(济南、青岛比照副局级单位管理)。市分公司在各县(市、区)电信运营机构的名称仍为××县(市、区)电信局,具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县(市、区)电信局比照正科级单位管理。中国电信集团山东省电信公司按照国家法律和集团公司的规定对所属电信运营机构实施管理。
2000年7月19日,中国电信集团山东省电信公司挂牌成立,山东省的通(电)信行业政企分开完成。
第四节 政企分开
2000年3月,信息产业部下发《关于邮电管理局实施政企分开问题的通知》,4月, 下发《关于邮电管理局政企分开的补充通知》。省邮电管理局按照两个《通知》要求,组织实施政企分开工作。
2000年4月,省邮电管理局向信息产业部上报《山东省邮电管理局政企分开实施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是:将山东省邮电管理局(山东邮政电信局)承担的经营固定电话网络与业务的企业职能分离出去,保留邮电管理局的名称,根据有关通信法规和信息产业部授权,行使省内通信行业监管职能;剥离企业职能后的山东省邮电管理局为正局级建制,实行以信息产业部为主的部、省双重领导体制。实行党组制,党组织关系在地方;在青岛市设立山东省邮电管理局驻青岛市场监管处,作为派出机构,为正处级建制,在青岛地区行使通信行业监管职能;人员划分坚持服从工作需要和人随事走的原则,参考个人工作经历和个人志愿等因素,并充分听取拟留在省邮电管理局工作的负责人意见;政企分开后,为满足省邮电管理局用房要求,购买或新建5000平方米~7000平方米办公楼,资金概算4000万元;政企分开后为山东省邮电管理局保留1000万元货币资金。将山东邮政电信局更名为中国电信集团山东省电信公司,作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山东省内经营固定通信业务(含增值业务)和国家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电信集团山东省电信公司比照正局级单位管理,实行党组制,党组织关系在地方。各市设立省公司的分公司,名称为山东省电信公司××市分公司,并办理工商营业变更登记。市分公司承担辖区内电信网络的建设、维护、市场营销及服务工作。市分公司比照正处级单位管理(济南、青岛比照副局级单位管理)。市分公司在各县(市、区)电信运营机构的名称仍为××县(市、区)电信局,具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县(市、区)电信局比照正科级单位管理。中国电信集团山东省电信公司按照国家法律和集团公司的规定对所属电信运营机构实施管理。
2000年7月19日,中国电信集团山东省电信公司挂牌成立,山东省的通(电)信行业政企分开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