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发布,省邮电管理局要求各单位依法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督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全员质量管理保证制度,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实施中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及时查处,不留任何质量隐患。
2000年9月,信息产业部公布实施《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在中国境内进行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信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按照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发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及以上。(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及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除提供贷款或资金方有合法的特殊要求外,也应当按本规定进行招标。
2001年9月,省通信管理局对全省8个设计单位、14个施工单位和3446个固定网、移动网、数据网、传输网及互联网等工程项目进行自查自纠活动,规范通信建设市场。10月,省通信管理局召开全省通信建设市场管理工作会议,贯彻信息产业部《关于整顿和规范通信建设市场秩序的通知》,对通信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换证就位工作进行部署,清理整顿通信设计、施工队伍,查处无证、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的行为;规范通信建设市场,依法检查通信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的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严查各单位所承揽的工程是否有“三边工程”(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和弄虚作假行为。
2002年4月,省通信管理局制定《山东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贯彻执行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电信建设管理办法》《关于清理违规光缆建设项目整顿长途光缆建设秩序的通知》和信息产业部《通信管道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召开全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会议进行贯彻落实。针对通信管道建设和出租问题,省通信管理局下发《关于通信管道建设出租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具体实施意见。5月,为贯彻国务院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精神,抓好整顿规范通信建设市场秩序工作,省通信管理局转发信息产业部《2002年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通信建设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成立整顿和规范通信建设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和传真。
2002年10月,省通信管理局对全省固定网、移动网、数据网、传输网和互联网等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进行检查。
2003年8月,省通信管理局开展全省通信建设工作大检查,严格执行通信建设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规范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落实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依法规范电信建设程序。
2004年,省通信管理局贯彻信息产业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部署,着力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至2005年,解决了全省38项涉及通信项目的拖欠工程款问题。
第一节 通信建设市场管理
2000年1月,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发布,省邮电管理局要求各单位依法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督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全员质量管理保证制度,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实施中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及时查处,不留任何质量隐患。
2000年9月,信息产业部公布实施《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在中国境内进行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信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按照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发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及以上。(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及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除提供贷款或资金方有合法的特殊要求外,也应当按本规定进行招标。
2001年9月,省通信管理局对全省8个设计单位、14个施工单位和3446个固定网、移动网、数据网、传输网及互联网等工程项目进行自查自纠活动,规范通信建设市场。10月,省通信管理局召开全省通信建设市场管理工作会议,贯彻信息产业部《关于整顿和规范通信建设市场秩序的通知》,对通信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换证就位工作进行部署,清理整顿通信设计、施工队伍,查处无证、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的行为;规范通信建设市场,依法检查通信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的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严查各单位所承揽的工程是否有“三边工程”(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和弄虚作假行为。
2002年4月,省通信管理局制定《山东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贯彻执行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电信建设管理办法》《关于清理违规光缆建设项目整顿长途光缆建设秩序的通知》和信息产业部《通信管道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召开全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会议进行贯彻落实。针对通信管道建设和出租问题,省通信管理局下发《关于通信管道建设出租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具体实施意见。5月,为贯彻国务院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精神,抓好整顿规范通信建设市场秩序工作,省通信管理局转发信息产业部《2002年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通信建设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成立整顿和规范通信建设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和传真。
2002年10月,省通信管理局对全省固定网、移动网、数据网、传输网和互联网等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进行检查。
2003年8月,省通信管理局开展全省通信建设工作大检查,严格执行通信建设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规范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落实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依法规范电信建设程序。
2004年,省通信管理局贯彻信息产业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部署,着力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至2005年,解决了全省38项涉及通信项目的拖欠工程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