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前,电信服务质量管理以企业内部考核管理为主,2000年11月省通信管理局成立后,开始加大对电信服务质量的行政监管。
2000年2月,省邮电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对电话信息服务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电信行业管理部门整顿电话信息服务业务市场经营秩序,严格经营审批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内容管理,加强收费管理,加强对话务和咨询人员的管理。各电话信息服务业务经营单位必须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用户监督。
2000年,省通信管理局重点加强对电话信息服务情况的检查,特别对信息内容和收费准确性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经营者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加强管理。
2001年1月,省通信管理局发布施行信息产业部《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3·15”期间,省通信管理局通过《生活日报》以发布问答题的形式,让用户对电信企业服务的满意度进行评价。
2002年3月15日,省通信管理局参加由省消费者协会组织的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制作申诉热线“12300”宣传牌、印制2000份宣传单,现场接待电信用户有关话费纠纷、手机维修、服务质量及相关政策等咨询、投诉63人次。10月,开展GSM移动电话通信质量指标检查活动,实地测试了济南、威海两地联通、移动GSM移动电话通信质量,实际验证了数字蜂窝移动通信质量测试方案的可行性,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工作提供了一定的技术手段。
2003年3月15日,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和信息产业部移动固定电话质量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以及各电信运营企业相关人员参加消协举办的泉城广场“3·15”现场大型咨询服务活动,同台受理用户咨询、投诉192人次。3月24日,省通信管理局转发信息产业部《电信服务质量监督抽查规定》。5月29日,省通信管理局监制“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牌”,公布了全省统一的服务质量监督电话,摆放或悬挂于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并向用户发放《电信用户服务指南》,告知用户使用电信服务的权利、义务,以及在使用电信服务过程中所遇到问题的解决途径和办法。7月11日,信息产业部正式启动农村通信普遍服务——村村通电话工程。行政村通电话最低标准:至少2部以上;自然村通电话最低标准:至少有1部电话在该自然村区域内可以长期使用。省通信管理局根据山东实际,积极组织省内电信运营企业,按信息产业部相关要求,制订全省的村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方案。7月18日,省通信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电信服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8月11日,省通信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的通知》,规范通信短信息业务经营和使用行为,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9月,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开展山东省首次农村通信发展情况普查。调查结果显示:全省属农村通信的行政村有74275个,已通电话的行政村有74269个,未通电话的行政村有6个。具体是:青岛市胶南张家楼镇的小崮村、大村镇的庙子山村,潍坊市青州王坟镇的井峪村、石涧村、西股村和李家园村,多为偏远山区或岛屿。根据6个未通电话行政村的地理特点,省通信管理局要求相关企业首先采用扩大网络覆盖的方式加以解决,固网延伸能够服务到的,由山东网通承担;固网延伸较困难的,采用无线通信方式,由山东移动和山东联通承担。10月10日,省通信管理局按照信息产业部统一部署,开展2003年度电信服务“评优帮差”活动。10月20日,省通信管理局开展了2003年度GSM网络通信质量抽查,结果良好。
2003年,省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实行电信市场经营和服务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企业参会人员为电信运营企业省公司相应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会议内容主要包括:(1)召开市场或客服工作专题会,并进行现场观摩。各企业按照有关服务质量、通信质量、服务承诺、格式合同等规定,对各营业网点、计费中心、客服中心、网管中心、业务代办点等场所的服务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电信服务质量规章制度,切实提高电信服务质量。(2)宣传贯彻有关市场规范、电信服务与短信息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3)各企业市场经营部主任参加的规范移动市场经营行为会议,并于会后下发会议纪要。(4)部署电信服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监督落实取消选号费后尽快建立公平、公开的选号机制;自查自纠电信服务格式合同内容;规范手机短信和电话信息台收费;加快推进固话市话清单计费详单查询等工作。至2005年,共召开电信市场经营和服务工作例会10余次,通过例会形式,对电信运营企业在市场经营和服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和规范,避免了恶性侵权事件的发生。
2004年3月,省通信管理局下发《关于严格规范电信业务宣传事宜的通知》,要求电信企业在进行电信业务宣传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有意诋毁、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业务声誉或夸大自身业务的违规宣传;所发布的业务宣传不应涉及或隐含涉及其他电信运营企业,不得在公开媒体上对不同运营企业的同类别或类似业务进行比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用户进行误导性的虚假宣传。加强对宣传渠道的管理,层层把关,杜绝在各新闻媒体上违规宣传,加强对代理经销商的约束管理,严禁其擅自以电信运营企业的名义开展违规电信业务宣传。同月,省通信管理局下发《关于对收取拆机费用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通信公司对向用户收取拆机费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并整改。4月,省通信管理局转发信息产业部《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用户反映强烈的短信资费不透明、未订制短信息却被收费、退订难和投诉难等问题,从短信业务市场准入、订制申请、服务提供、方便退订、收费透明、处理投诉、违规处罚等多方面进行具体规范,并通过《齐鲁晚报》进行宣传。5月,省通信管理局下发《关于规范代理电信业务行为的通知》。6月,省通信管理局召开济南市5家运营企业会议,进一步规范火车站等城市窗口的公话服务和收费行为,展示省会城市良好形象,迎接第十三届亚洲杯足球赛在济南举办。10月,省通信管理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强人工声讯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月,省通信管理局转发信息产业部《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电信业务推广和服务宣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公司加强对基层组织和代经销商的教育、管理,有效保护广大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按规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在两个月内完成对电信服务协议签订情况的全面清理,规范电信服务提供流程,注意保存所签订的服务协议,避免发生侵害电信用户合法权益的事件。11月,制定《山东省声讯台管理规定》。
图2-1 2004年3月15日,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各电信企业在济南泉城广场参加省消费者协会组织的“3·15”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2004年,省通信管理局按照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114号码代查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三家固网公司号码代查工作在全省展开。
2005年2月,省通信管理局贯彻信息产业部《关于治理当前电信服务热点问题的指导意见》,针对用户反映强烈的“短信陷阱”“格式条款”以及“电话卡余额”等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3月,信息产业部公布《电信服务规范》,自2005年4月20日起施行。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各电信运营企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并通过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关注质量》栏目,向社会进行详细解读。8月,省通信管理局根据信息产业部统一要求,开展电信服务“评优帮差”之“电信服务明星班组”和“电信服务明星”的评选、推荐工作。11月,按照信息产业部统一要求,省通信管理局正式启动全省电信行业“畅通网络,诚信服务”活动。
2003—2005年,省通信管理局委托信息产业部北京电话交换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全省固网在用交换机计费性能和全省移动话音业务计费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至2005年1月,山东网通完成4个行政村(青岛市胶南大村镇的庙子山村,潍坊市青州王坟镇的井峪村、西股村、李家园村)通电话工程,山东移动完成2个行政村(潍坊市青州王坟镇的石涧村,青岛市胶南张家楼镇的小崮村)通电话工程,山东省行政村通电话工程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