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章 市场准入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电信志(199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4/article/3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54/article/3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6年,省邮电管理局依据1993年8月国务院批转邮电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业务市场管理意见》和邮电部1993年9月发布的《从事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电信业务市场准入管理。1999年,省邮电管理局进一步完善电信业务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各种电信业务的报批文件项目要求,明确办事程序及处理时限。根据电信市场变化制定《山东省无线寻呼服务收费和改频入网管理办法》《山东省经营无线寻呼机改频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续办电信经营许可证工作程序及要求的通知》等。2000年,《电信条例》颁布实施后,对电信业务实行许可管理,由省通信管理局对许可证进行审批、年检和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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