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组织管理

档案浏览器

一、法规规章
2000年1月1日施行的《气象法》第三十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并根据实际情况,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人工影响天气的有关工作。
2002年3月,国务院第348号令发布《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2004年1月,省政府发布《山东省气象管理办法》。2005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对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协调、作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科学技术研究、效果评估等作出规定。
二、组织机构

图3-7 2004年3月30日,省政府在淄博召开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会议

1989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省人民政府人工降雨办公室(简称省人工降雨办公室),与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合署办公。1990年3月,省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省人工降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省长王乐泉兼任。1992年1月,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将省人工降雨办公室列编为处级事业单位,办公地点设在省气象局,受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气象局双重领导。1998年1月,省政府批准成立新的山东省人工降雨领导小组,副省长邵桂芳兼任组长。2004年2月,省人工降雨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副省长陈延明兼任组长。2004年5月,经省编委批准,山东省人民政府人工降雨办公室更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简称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全省飞机人工增雨作业,以及全省高炮、火箭增雨防雹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省政府还多次召开有济南军区空军、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领导参加的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会议,加强对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
各市(地)也先后成立由政府(行署)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形成由各级政府(行署)领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参与保障、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实施和管理指导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管理体系。

1987—2005年山东省各市(地)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成立时间一览表
表3-4
┏━━━━━━━┯━━━━━━━━━━━━━━━━━━━━━┯━━━━━━━━━━━━━━━━━━━━━━┓
┃ 市(地) │ 领导小组 │ 工作机构 ┃
┃ ├──────────────┬──────┼──────────────┬───────┨
┃ │ 名称 │ 成立时间 │ 名称 │ 成立时间 ┃
┠───────┼──────────────┼──────┼──────────────┼───────┨
┃ 济南 │ │ │ 济南市人工降雨办公室 │ 1993年 ┃
┃ │ │ │ │ 7月 ┃
┃ │ │ ├──────────────┼───────┨
┃ │ │ │济南市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 2004年12月 ┃
┃ │ │ │公室 │ ┃
┠───────┼──────────────┼──────┼──────────────┼───────┨
┃ 青岛 │青岛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 1997年 │青岛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 1997年 ┃
┃ │组 │ 9月5日 │组办公室 │ 9月5日 ┃
┠───────┼──────────────┼──────┼──────────────┼───────┨
┃ 淄博 │淄博市人民政府人工防雹降雨工│ 1996年 │淄博市人民政府人工防雹降雨工│ 1996年 ┃
┃ │作领导小组 │ 9月27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9月27日 ┃
┠───────┼──────────────┼──────┼──────────────┼───────┨
┃ 枣庄 │ 枣庄市人工增雨工作领导小组 │ 1999年 │枣庄市人工增雨工作领导小组办│ 1999年 ┃
┃ │ │ 8月24日 │公室 │ 8月24日 ┃
┠───────┼──────────────┼──────┼──────────────┼───────┨
┃ 东营 │东营市人工防雹降雨工作领导小│1995年12月7 │东营市人工防雹降雨工作领导小│1995年12月7日 ┃
┃ │组 │日 │组办公室 │ ┃
┠───────┼──────────────┼──────┼──────────────┼───────┨
┃ 烟台 │ 烟台市人工降雨领导小组 │ 1990年 │烟台市人工降雨领导小组办公室│ 1990年 ┃
┃ │ │ 6月9日 │ │ 6月9日 ┃
┃ ├──────────────┼──────┼──────────────┼───────┨
┃ │ 烟台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 │1997年10月6 │烟台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1997年10月6日 ┃
┃ │ │日 │公室 │ ┃
┠───────┼──────────────┼──────┼──────────────┼───────┨
┃ 潍坊 │ 潍坊市人工降雨防雹领导小组 │1992年1月4日│ 潍坊市人工降雨防雹办公室 │ 1996年 ┃
┃ │ │ │ │ 12月3日 ┃
┠───────┼──────────────┼──────┼──────────────┼───────┨
┃ 济宁 │济宁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2003年4月10 │济宁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2003年4月10日 ┃
┃ │组 │日 │组办公室 │ ┃
┠───────┼──────────────┼──────┼──────────────┼───────┨
┃ 泰安 │ 泰安市人工增雨防雹领导小组 │ 1996年 │泰安市人民政府人工增雨防雹办│1997年12月15日┃
┃ │ │ 5月24日 │公室 │ ┃
┠───────┼──────────────┼──────┼──────────────┼───────┨
┃ 威海 │威海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1996年8月1日│威海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 1996年8月1日 ┃
┃ │组 │ │组办公室 │ ┃
┠───────┼──────────────┼──────┼──────────────┼───────┨
┃ 日照 │日照市人工增雨防雹工作领导小│2003年3月26 │日照市人工增雨防雹工作领导小│2003年3月26日 ┃
┃ │组 │日 │组办公室 │ ┃
┠───────┼──────────────┼──────┼──────────────┼───────┨
┃ 莱芜 │ │ │ 莱芜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00年4月10日 ┃
┠───────┼──────────────┼──────┼──────────────┼───────┨
┃ 临沂 │临沂市人工增雨防雹工作领导小│2004年5月10 │临沂市人工增雨防雹工作领导小│2004年5月10日 ┃
┃ │组 │日 │组办公室 │ ┃
┠───────┼──────────────┼──────┼──────────────┼───────┨
┃ 德州 │德州地区人工防雹降雨领导小组│1987年5月25 │德州地区人工防雹降雨领导小组│1987年5月25日 ┃
┃ │ │日 │办公室 │ ┃
┠───────┼──────────────┼──────┼──────────────┼───────┨
┃ 聊城 │聊城地区人工消雹增雨领导小组│ 1996年 │聊城地区人工消雹增雨领导小组│ 1996年 ┃
┃ │ │ 8月28日 │办公室 │ 8月28日 ┃
┠───────┼──────────────┼──────┼──────────────┼───────┨
┃ 滨州 │滨州地区人工降雨防雹工作领导│1994年5月20 │滨州地区人工降雨防雹工作领导│1994年5月20日 ┃
┃ │小组 │日 │小组办公室 │ ┃
┠───────┼──────────────┼──────┼──────────────┼───────┨
┃ 菏泽 │ 菏泽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 │ 2001年 │菏泽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 2001年 ┃
┃ │ │ 3月27日 │公室 │ 3月27日 ┃
┗━━━━━━━┷━━━━━━━━━━━━━━┷━━━━━━┷━━━━━━━━━━━━━━┷━━━━━━━┛
说明:至2005年,济南、莱芜两个市未成立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

三、业务分工
2005年,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已建成省、市、县三级决策指挥和业务技术系统,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同作战的飞机、高炮、火箭立体作业体系。
省气象局和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指导协调,其主要业务工作有:(1)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作业资质审批、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年检和供应,指导省级地面作业技术示范基地和作业点规范化建设。(2)建设省级飞机增雨作业基地,组织开展飞机增雨作业。(3)组织建立省、市、县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系统,发布省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指导产品和作业预警指令,协调地面作业。(4)收集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信息、灾情信息,评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果,完成作业信息统计上报。(5)组织人工影响天气外场科学试验,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新技术的引进和研发,制定完善业务技术规范。(6)建立人工影响天气联防协作机制,开展应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和保障。
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的主要业务工作有:(1)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管理、作业、装备保障和对县级人工影响天气的技术指导。(2)制订高炮、火箭地面作业技术方案。(3)申请、协调作业空域,指挥高炮、火箭实施增雨防雹作业。(4)收集本市作业信息和灾情信息,开展效果评估,并按时上报。(5)承担上级委托的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督促作业规范的落实。(6)负责全市作业装备存储、维护和故障排除,配合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做好装备年检工作。(7)对市级作业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服务。
县(市、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的主要业务工作有:(1)负责本县(市、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管理、炮站规范化建设。(2)按照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部门的作业预警指令,发布作业公告,组织高炮、火箭作业。(3)收集、整理、上报作业信息和作业点冰雹灾情信息。(4)负责作业装备的维护保养和弹药的存储管理。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需的气象探测资料、情报、预报,由全省各级气象台站提供。1989年3月,省气象局下发《关于组织为人工降雨提供气象情报的通知》,要求各级气象台站积极配合人工降雨工作,及时提供所需要的气象信息资料。1996年3月,省气象局印发《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气象保障实施办法(暂行)》,明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天气雷达、探空、雨量加密观测指标,并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全省业务目标管理考核。1997年8月,省人工降雨办公室下发《关于实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市(地)必须翔实记录当地各高炮(火箭)点的作业情况,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作业报表报省人工降雨办公室。2000年4月,省气象局下发《关于向山东省人工降雨办公室拍发航危报的通知》,对人工增雨作业中航危报的拍发作出规定。
四、作业流程
(一)高炮、火箭人工增雨防雹
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按照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发布的作业指导产品和作业预警指令,结合当地天气雷达、自动气象站等观测资料,利用短时天气预报信息,根据可作业条件判别指标体系,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综合分析预报,制订地面作业实施方案并申请作业空域。航管部门批复空域后,立即将作业指令下达到县(市、区)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和所辖的作业点。每次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对高炮进行维护保养,填写作业登记表,将作业的起止时间、射击方位、仰角、用弹型号、用弹量、天气实况等情况登记备案,并收集有关技术数据和资料。作业资料实行逐级上报制度,作业的炮站将作业情况上报到县(市、区)指挥中心;县(市、区)指挥中心将数据汇总后上报到市指挥中心;市级指挥中心将数据汇总后报省指挥中心,并由其将作业情况上报有关管理部门。
(二)飞机人工增雨

图3-8 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流程图

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分析天气条件,并综合利用短期、短时天气预报和国家级人工影响天气指导产品、华东区域中尺度数值模式产品,以及雷达、卫星等资料作出飞机增雨作业条件分析和预报。如天气条件适合实施催化作业,制订飞机增雨作业方案和作业航线,并至少于作业前两个半小时将飞行作业航线传真至外场作业科。外场作业科接到通知后,按规定将飞行作业计划上报各飞行保障部门,同时做好飞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根据最新的天气演变和各协调环节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作业方案,开展飞机人工增雨作业。作业结束后,外场作业科将有关情况整理并上报指挥中心,由其负责增雨作业过程技术总结及作业资料汇总,并将作业情况上报有关管理部门。
五、安全管理
根据山东省人口密度大、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要求高的特点,全省各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部门始终把安全管理作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重中之重。
1989—2005年,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济南军区空军等有关单位每年均召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协调会,就飞机作业的计划申报、场站保障、后勤保障等问题进行协调。
1994年10月,省人工降雨办公室与济南军区空军司令部航管处联合印发《关于申请人工降雨防雹炮射点的有关规定》。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用的高炮均为从部队退役的双管“三七”高炮,存在设备老化、故障率高、维修配件缺乏等问题,这些问题给作业带来许多安全隐患。1999年前,全省的高炮和火箭无统一的检修机制,部分市(地)委托当地的军分区器械所对高炮检修,火箭发射装置主要依靠生产厂家进行检修。2000年2月,省人工降雨办公室下发《关于对人工防雹增雨高炮实行年检制度的通知》,要求所有的高炮和火箭发射装置必须经年检后方可用于作业。此后,省人工降雨办公室每年春秋两季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全省所有的高炮、火箭发射装置进行年检,年检合格后颁发合格证;对存在故障的高炮和火箭发射装置进行全面维修,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作业安全。2000年后,每年6月结合全省气象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省人工降雨办公室派出技术人员对部分炮点开展安全抽查,重点检查作业装备、炮弹存放和使用等涉及作业安全问题,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人工影响天气炮点建设初期,因缺乏足够的经费支持和统一的建设标准,基础设施十分简陋。随着乡镇、村庄的快速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炮点安全作业的制约因素越来越多,许多炮点需要改造或搬迁。2000年6月,省人工降雨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市(地)级人工增雨防雹指挥中心建设标准和山东省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点建设标准的通知》,对指挥中心和作业炮点的建设标准作出规定,并建立炮点合格证发放制度。
2003年2月,中国气象局印发《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3月,省人工降雨办公室印发《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资格证管理办法》《山东省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上岗证管理办法》《山东省人工增雨防雹高炮、火箭发射装置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人工增雨防雹炮弹、火箭弹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5个管理制度规定,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的资格条件及审批程序,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作业和装备的安全管理,增雨防雹炮弹、火箭弹的购置和调配发放、使用、运输保管,人工影响天气的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等都作出具体规定。2005年起,全省淘汰了使用多年的83型人工增雨防雹炮弹,全部更换为安全性能更高的92型炮弹。
严格执行作业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资格考试制度。每年春季作业前,各市均组织炮长、炮手岗位培训。2004年,全省所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均参加上岗资格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同年,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印制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维修维护的技术资料,在年检时作为参考教材发放到作业人员手中。至2005年底,全省具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资质的单位121个,具有从业资格的作业指挥人员546人、高炮和火箭操作人员2656人。

图3-9 2002年4月,省人工降雨办公室在广饶县组织炮手培训六、技术交流与学术研讨

六、技术交流与学术研讨
自1987年恢复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以后,全省各级人工影响天气部门十分重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学术讲座、岗位培训、参加学术会议、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人员综合素质培养,着力提高业务技能。
1990年2月8日,全省人工降雨工作专家研讨会在济南召开,与会专家围绕山东省人工降雨工作展开研讨。1990—1991年,省人工降雨办公室先后举办人工影响天气发展、现代化建设及各种气象资料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的应用等讲座。1998年6月,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等省(区、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经过磋商,决定联合组成人工影响天气华北协作组,每年定期召开技术交流会,就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和科研开展交流研讨。2001年10月,省人工降雨办公室与增雨防雹火箭生产厂家在利津县联合举办BL-1型增雨防雹火箭现场演示会,全省10个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降雨防雹办公室主任,以及部分县(市、区)气象局局长共40余人参加。2005年初,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聘请北京气象应用研究所研究员许焕斌担任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技术顾问。
1991—2005年,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先后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世界气象组织举办的有关学术交流活动,主要有第三届国际云数值模拟和国际云物理学学术讨论会暨第十一届国际云和降水学术讨论会、第七届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讨论会、人工影响天气第八次研讨会和第十四届云和降水国际会议。还参加了全国第十一届云雾、降水和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讨论会,全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技术经验交流会,全国人工影响天气综合技术系统软件演示交流会,全国云、降水物理学术交流会,中国云物理人工影响天气40年进展和展望学术研讨会、华北八省(区、市)人工影响天气协作交流会等多个国内学术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