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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应用气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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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气候资源开发利用
气候资源包括风能、太阳能、热量、降水等,是一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
(一)风能资源开发利用
从20世纪80年代起,省气象局先后与省电力局、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了风能资源调查、区划和预测评估、风力发电规划、风电站选址、风力发电可行性论证和技术咨询,以及风电场选址模式化研究、风能资源开发利用和发展布局评估研究等工作。
1986年,省气候资料室完成省计划委员会和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下达的建设风电场选址工作。经过比较,选定在荣成县马兰建设风电场。风电场由3台丹麦维斯塔斯公司生产的55千瓦风力发电机组成,并实现国内第一个风电场与电网并网运行。1988—1992年,省气候资料室完成威海、莱州、长岛风力田的选址工作,并在长岛半月湾建起2座55千瓦风力发电机。1994年,受长岛县人民政府和省电力局委托,省气候资料室对长岛进行第二次风电场的选址工作,建成30米测风塔1座、40米测风塔2座。经对3年实测风资料的分析,完成《长岛县东山、长条山、大坝风电场技术评估报告》,建议在东山建设风电场,并完成9台600千瓦风机的选址工作。该工程于1999年9月建成投产。
1997年,受省电力投资公司委托,省气候中心完成《山东省风力资源调查报告》。2000年,省气象中心与长岛县电业局合作,完成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课题《长岛县渤海海峡诸岛风能开发利用和发展布局评估研究》。2001年,受胜利石油管理局委托,省气象中心完成《胜利油田风能资源评价报告》。2003年,受华能集团公司委托,省气象中心完成青岛市黄岛区风能资源评价工作。2005年,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全国风能资源评价技术规定》,省气象中心编制完成《山东省风能资源评价报告》。
(二)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
太阳能采光器的倾角是影响太阳能利用热效率的重要因素。各地年最佳倾角一般取当地纬度值。1997年,省气候中心研究了各月的最佳倾角。最佳倾角从1月开始逐月减小,到6月、7月为0度,然后又逐月增大,12月达全年最大值。各月最佳倾角斜面上接收的总辐射量与水平面相比在1~2倍之间。10月到次年2月最佳倾斜面上获得的总辐射量比水平面获得的明显增多,12月要多出1倍左右。对于全年使用的太阳能集热器,为保证冬季更好地使用,将倾角调整为当地纬度值加20度左右,在冬季可多接收总辐射量6%~10%;4—10月间使用的集热器,将倾角调整为当地纬度值减20度左右,可多接收总辐射量2%~6%。
二、气候影响评价
气候影响评价又称气候评价,是在综合分析气候系统和人类活动等因子的基础上,评价气候对社会、经济、生态系统和自然环境等各方面的影响。1983年,根据国家气象局要求,省气候资料室建立省级气候影响评价业务。1985年起,全省各市(地)、县(市、区)气象部门建立起本级的气候影响评价业务,气候影响评价成为气象部门的基本业务。2004年10月,中国气象局印发《气候影响评价业务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各级气象部门的气候影响评价业务职责分工、产品内容、评价指标和业务流程。
气候影响评价时段分为月、季、上半年和年度。其中,上半年为上年12月至当年5月;年度评价时段为上年12月至当年11月,2004年起改为当年1月至12月。
(一)气候影响评价内容
气候影响评价的内容包括气候概况、主要天气气候事件(气候灾害)及其影响、气候对各行业的专题影响评价。专题影响评价,开始主要采取定性评价的方式。2004年,开展气象要素异常指标、大气干旱指数等客观方法评价气候状况。2005年,增加专项影响评价的客观定量评价内容,如冬小麦气候产量模式评价、全省降水资源丰枯指标评价、冬季采暖耗能指标及统计相关模型评价;在对基本气候特征分析和主要气候事件影响描述的基础上,增加展望性气候影响评价(对未来预评价)和对策建议内容;在专题评价领域,增加气候对环境(空气质量)、旅游等方面的影响评价。
(二)气候影响评价产品
1986—2004年,省级气候影响评价业务产品有《年度气候影响评价》《季气候影响评价》《半年/全年气候简评》《年度气候诊断分析》和《异常气象年表》。2004年11月开始,省级开展月、季、年气候评价和年气候公报业务,市、县级开展季、年气候评价业务。业务产品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产品两种:定期产品有《年度气候影响评价》《季气候影响评价》《月气候影响评价》和《年气候公报》;不定期产品有《旱涝监测公报》等。气候评价业务产品主要为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服务,产品主要通过邮局寄发。2004年11月后,增添通过电子邮件和网络发布方式。不定期产品的有关内容也通过《大众日报》及当地主要报纸和网络发布。

图3-5 2005年1月省气象台发布的《山东省气候影响评价(2004)》

(三)业务系统建设
1997年前,气候评价的信息资料采集整理主要通过手工方式进行,人工绘制各种气象要素分布图。随着气候评价业务发展,省气候中心开始建设气候影响评价的业务系统。1998—2003年,先后完成山东省气候影响评价业务系统、山东省气候监测预警系统、山东省异常年表制作系统、山东省气候诊断分析系统研究,并应用在气候影响评价业务中。随着各业务系统的陆续建成,气候影响评价业务的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到2004年全部实现自动化。业务系统包括基本气象资料、气候事件及社会经济情报采集与存储,以及各类气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或评价模式及各类气候影响评价产品制作模板、产品发布流程等。
三、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980年起,省气象局开展大气环境影响服务工作。当年省气候资料室在齐鲁炼油厂开展边界层温度测试,为厂方提供相应的逆温层观测分析资料。此后,省气候资料室购置一批仪器设备,引进和开发环境影响评价业务软件,培养一批业务骨干,使该项业务不断发展。1987年,经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取得乙级环境评价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02424号)。到1992年,省气候资料室先后为全省20多个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有莱芜、石横、龙口、十里泉、邹县、新汶等电厂新建和扩建工程,齐鲁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年产30万吨乙烯工程,鲁南水泥厂、滕南矿区、薛城焦化厂、龙口矿区开发工程,及其他多项工程项目(兖州、临沂、聊城电厂,德州化肥厂等)。
1993—1999年,开展10多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有章丘、周村、龙口、阳谷、菏泽等电厂新建和扩建工程,淄川建筑陶瓷厂、临淄水泥厂、东明炼油厂、鲁北化工总厂和青岛大宇汽车零部件一厂等。
2000年初,省气象局组建山东省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至2005年,该中心先后完成近百个建设项目的气象资料鉴证,50多个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和10多个专项评价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主要有潍坊电厂、临沂垃圾发电厂、山东水泥厂、单县造纸厂、济南锅炉集团公司、邹平电解铝厂等新建和扩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