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气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紧密围绕气象事业发展的中心任务,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突出审计重点,创新工作手段,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查错防弊,维护财经法纪,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为全省气象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审计机构
1986年8月,省气象局下发《关于成立山东省气象局审计室的通知》,审计室为省气象局直属科级职能机构。
1990年4月,根据国家气象局《关于加强监察、审计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气象局下发《关于设立省气象局监察审计室的通知》,明确监察审计室为正处级,与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撤销原省气象局审计室机构。
1996年7月,监察审计室更名为监察审计处。监察审计处的职责是:负责全省气象部门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省气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省气象局党组成员及党组管理干部实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监察;负责省气象局党组管理干部违纪案件和本省气象系统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等。
2005年8月,省气象局成立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处。
二、规章制度
1996年,省气象局印发《山东省气象局关于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暂行规定》,并转发中国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中国气象局审计室《关于在全国气象部门实行统一审计文书格式的通知》。
1997年,省气象局印发《山东省气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并印发《山东省气象部门审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1998年4月,省气象局印发《山东省气象部门内部审计统计报表制度》。
2000年12月,省气象局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审计结果的暂行办法》。
2002年4月,省气象局印发《山东省气象部门基本建设审计暂行办法》。
2003年5月,省气象局印发《山东省气象局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三、内部审计
山东省气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内部审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内部审计职能,全面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建项目审计、专项审计等工作。
1986—1995年,审计重点为预算外资金特别是气象部门专业有偿服务的财务收支审计,审计覆盖面在60%以上。同时拓宽审计领域,开展综合经营项目审计,占审计项目的40%。探索开展基建项目审计,共审减45万元。根据部门深化改革新形势的要求,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审计调查、探索固定资产效益评价审计。在履行审计监督检查中,共查出违纪金额80余万元(其中非气象部门违纪金额40余万元),10名违反财经法纪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国家法律的制裁。
1993—1995年,监察审计处共开展52个审计项目。其中,财务收支审计项目29个,基本建设审计项目7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6个,专项审计2个,审计分析1个,审计调查7个。审计金额7880万元,审计查出违规违纪金额75.4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76条,其中3人因违规违纪受到处罚。
1996—2001年,监察审计处开展62个审计项目。其中,财务收支审计项目32个,基本建设项目审计项目11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9个,审计调查10个。审计金额17429.22万元,审计查出违规违纪金额319.6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88条。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共审计金额2471.6万元,经审计审减347.5万元,有效避免了经济损失。1997年,根据中国气象局审计局《关于对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往来账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监察审计处对滨州、枣庄市气象局开展了重点检查,各市气象局进行了自查,审计调查覆盖面达100%。1998年,开展审计结果落实情况检查并印发通报。2000年,根据中国气象局审计室关于开展产业投资专项审计调查的要求,全面调查全省气象部门自1985年以来成立的17个法人企业,调查金额4818万元,形成审计调查报告7份,提出审计建议或处理意见20余条。
2002—2005年,审计的重点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全省气象部门共开展审计项目142个,审计金额28130.39万元,纠正违纪金额255.94万元,提出整改意见367项。
四、外部审计
1997年3月,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对省气象局机关、7个直属事业单位和2个市(地)气象局1996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就地审计,审计金额6431.8万元,审计出问题金额156.7万元,其中,账表不符金额146.5万元,账外资产10.2万元。
2000年,受省财政厅委托开展同级预算审计,省气象局计划财务处列入审计计划,对其使用中央和地方资金的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审计金额1397万元,发现未计入固定资产2.14万元。
2001年,省审计厅及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受审计署委托对山东省气象系统2000年度和2001年1—3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全面审计,共审计136个单位,审计金额11112万元,查处违规违纪金额1495.84万元,其中,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建房、购车、弥补机关经费不足等316.37万元,虚列支出13.2万元,未入账固定资产477.71万元,漏缴或未代扣代缴税款88.61万元,未经批准用于基建50万元,未经批准收费10.4万元,其他违纪违规金额539.51万元。
五、评优获奖情况
省气象局监察审计处1991—2004年被中国气象局评为气象部门审计工作优秀(先进)单位,2005年被中国气象局评为通报表扬单位,2000—2005年被山东省内部审计协会评为先进单位。省气象局监察审计处1998年被中国气象局纪检组列为工作联系点,1999年被中纪委驻中国气象局纪检组评为全国气象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先进集体。
1993年,省气象局监察审计处审计员张玲被省审计厅评为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李惠南被评为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1995年,李惠南被评为全国气象部门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1999年,省气象局监察审计处纪检员张建光被评为全国气象部门内部审计先进个人和全国内部审计先进个人。2001年,张建光再次被评为全国气象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先进个人。
第六节 审 计
山东省气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紧密围绕气象事业发展的中心任务,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突出审计重点,创新工作手段,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查错防弊,维护财经法纪,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为全省气象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审计机构
1986年8月,省气象局下发《关于成立山东省气象局审计室的通知》,审计室为省气象局直属科级职能机构。
1990年4月,根据国家气象局《关于加强监察、审计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气象局下发《关于设立省气象局监察审计室的通知》,明确监察审计室为正处级,与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撤销原省气象局审计室机构。
1996年7月,监察审计室更名为监察审计处。监察审计处的职责是:负责全省气象部门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省气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省气象局党组成员及党组管理干部实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监察;负责省气象局党组管理干部违纪案件和本省气象系统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等。
2005年8月,省气象局成立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处。
二、规章制度
1996年,省气象局印发《山东省气象局关于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暂行规定》,并转发中国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中国气象局审计室《关于在全国气象部门实行统一审计文书格式的通知》。
1997年,省气象局印发《山东省气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并印发《山东省气象部门审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1998年4月,省气象局印发《山东省气象部门内部审计统计报表制度》。
2000年12月,省气象局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审计结果的暂行办法》。
2002年4月,省气象局印发《山东省气象部门基本建设审计暂行办法》。
2003年5月,省气象局印发《山东省气象局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三、内部审计
山东省气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内部审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内部审计职能,全面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建项目审计、专项审计等工作。
1986—1995年,审计重点为预算外资金特别是气象部门专业有偿服务的财务收支审计,审计覆盖面在60%以上。同时拓宽审计领域,开展综合经营项目审计,占审计项目的40%。探索开展基建项目审计,共审减45万元。根据部门深化改革新形势的要求,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审计调查、探索固定资产效益评价审计。在履行审计监督检查中,共查出违纪金额80余万元(其中非气象部门违纪金额40余万元),10名违反财经法纪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国家法律的制裁。
1993—1995年,监察审计处共开展52个审计项目。其中,财务收支审计项目29个,基本建设审计项目7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6个,专项审计2个,审计分析1个,审计调查7个。审计金额7880万元,审计查出违规违纪金额75.4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76条,其中3人因违规违纪受到处罚。
1996—2001年,监察审计处开展62个审计项目。其中,财务收支审计项目32个,基本建设项目审计项目11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9个,审计调查10个。审计金额17429.22万元,审计查出违规违纪金额319.6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88条。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共审计金额2471.6万元,经审计审减347.5万元,有效避免了经济损失。1997年,根据中国气象局审计局《关于对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往来账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监察审计处对滨州、枣庄市气象局开展了重点检查,各市气象局进行了自查,审计调查覆盖面达100%。1998年,开展审计结果落实情况检查并印发通报。2000年,根据中国气象局审计室关于开展产业投资专项审计调查的要求,全面调查全省气象部门自1985年以来成立的17个法人企业,调查金额4818万元,形成审计调查报告7份,提出审计建议或处理意见20余条。
2002—2005年,审计的重点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全省气象部门共开展审计项目142个,审计金额28130.39万元,纠正违纪金额255.94万元,提出整改意见367项。
四、外部审计
1997年3月,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对省气象局机关、7个直属事业单位和2个市(地)气象局1996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就地审计,审计金额6431.8万元,审计出问题金额156.7万元,其中,账表不符金额146.5万元,账外资产10.2万元。
2000年,受省财政厅委托开展同级预算审计,省气象局计划财务处列入审计计划,对其使用中央和地方资金的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审计金额1397万元,发现未计入固定资产2.14万元。
2001年,省审计厅及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受审计署委托对山东省气象系统2000年度和2001年1—3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全面审计,共审计136个单位,审计金额11112万元,查处违规违纪金额1495.84万元,其中,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建房、购车、弥补机关经费不足等316.37万元,虚列支出13.2万元,未入账固定资产477.71万元,漏缴或未代扣代缴税款88.61万元,未经批准用于基建50万元,未经批准收费10.4万元,其他违纪违规金额539.51万元。
五、评优获奖情况
省气象局监察审计处1991—2004年被中国气象局评为气象部门审计工作优秀(先进)单位,2005年被中国气象局评为通报表扬单位,2000—2005年被山东省内部审计协会评为先进单位。省气象局监察审计处1998年被中国气象局纪检组列为工作联系点,1999年被中纪委驻中国气象局纪检组评为全国气象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先进集体。
1993年,省气象局监察审计处审计员张玲被省审计厅评为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李惠南被评为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1995年,李惠南被评为全国气象部门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1999年,省气象局监察审计处纪检员张建光被评为全国气象部门内部审计先进个人和全国内部审计先进个人。2001年,张建光再次被评为全国气象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