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业务管理的任务主要是对短期气候预测、气候影响评价业务的管理。
一、短期气候预测管理
1988年前,山东省、市(地)、县(市、区)气象台站均独立制作长期天气预报,主要以书面形式向本级党政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提供服务。1989年起,山东省气象部门进行业务体制改革,长期天气预报由省气象台制作发布,市(地)、县(市、区)气象台站根据省气象台的预报订正后进行服务。
短期气候预测质量评定,1988年起执行中国气象局制定的《重要天气预报质量评定办法(试行)》;1991年起,执行中国气象局制定的《重要天气预报质量评定办法(试行)》第一次修订本;1999年7月起,执行中国气象局制定的《短期气候预测质量评定暂行办法》。气温的趋势预测按照6级评分制,预测用语为:特低、偏低、略低、略高、偏高、特高。降水的趋势预测,按月平均降水量的多少分为3类,降水量大于50.0毫米的月份,按照6级评分制,预测用语为特少、偏少、略少、略多、偏多、特多;降水量在10.0毫米至49.9毫米之间的月份,按4级评分制,预测用语为偏少、略少、略多、偏多;降水量小于9.9毫米的月份,不评定。
二、气候影响评价管理
气候影响评价是各级气象部门的基本业务。1986年,山东省、市(地)、县(市、区)气象部门均建立本级的气候影响评价业务。
2004年11月起,执行中国气象局印发的《气候影响评价业务规定》。根据该《规定》,山东省各级气象部门进一步规范气候影响评价业务的职责分工、产品内容、评价指标和业务流程。气候影响评价业务产品按照统一的产品命名、时段划分、编写格式和主要内容要求进行编制,并按规定报送和分发到党政领导及有关的部门、单位。省级气候影响评价业务产品分为定期产品和不定期产品两类,包括月、季、年度的气候影响评价和旱涝气候公报等;市、县级气候影响评价业务产品主要有季、年气候影响评价。
省级气候影响评价业务由中国气象局负责考核;市、县(市、区)气候影响评价业务由省气象局业务管理部门负责考核。考评项目包括系统建设与运行、资料数据、评价内容和结论、评价方法、产品时效、服务效益、改进创新和不定期产品等。
第五节 气候业务管理
气候业务管理的任务主要是对短期气候预测、气候影响评价业务的管理。
一、短期气候预测管理
1988年前,山东省、市(地)、县(市、区)气象台站均独立制作长期天气预报,主要以书面形式向本级党政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提供服务。1989年起,山东省气象部门进行业务体制改革,长期天气预报由省气象台制作发布,市(地)、县(市、区)气象台站根据省气象台的预报订正后进行服务。
短期气候预测质量评定,1988年起执行中国气象局制定的《重要天气预报质量评定办法(试行)》;1991年起,执行中国气象局制定的《重要天气预报质量评定办法(试行)》第一次修订本;1999年7月起,执行中国气象局制定的《短期气候预测质量评定暂行办法》。气温的趋势预测按照6级评分制,预测用语为:特低、偏低、略低、略高、偏高、特高。降水的趋势预测,按月平均降水量的多少分为3类,降水量大于50.0毫米的月份,按照6级评分制,预测用语为特少、偏少、略少、略多、偏多、特多;降水量在10.0毫米至49.9毫米之间的月份,按4级评分制,预测用语为偏少、略少、略多、偏多;降水量小于9.9毫米的月份,不评定。
二、气候影响评价管理
气候影响评价是各级气象部门的基本业务。1986年,山东省、市(地)、县(市、区)气象部门均建立本级的气候影响评价业务。
2004年11月起,执行中国气象局印发的《气候影响评价业务规定》。根据该《规定》,山东省各级气象部门进一步规范气候影响评价业务的职责分工、产品内容、评价指标和业务流程。气候影响评价业务产品按照统一的产品命名、时段划分、编写格式和主要内容要求进行编制,并按规定报送和分发到党政领导及有关的部门、单位。省级气候影响评价业务产品分为定期产品和不定期产品两类,包括月、季、年度的气候影响评价和旱涝气候公报等;市、县级气候影响评价业务产品主要有季、年气候影响评价。
省级气候影响评价业务由中国气象局负责考核;市、县(市、区)气候影响评价业务由省气象局业务管理部门负责考核。考评项目包括系统建设与运行、资料数据、评价内容和结论、评价方法、产品时效、服务效益、改进创新和不定期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