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网三级调度机构由山东电力调度中心、市级电力调度所、县级电力调度所构成。
一、山东电力调度中心
1958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成立后,济南中心调度所更名为山东省电力工业局中心调度所,下设调度组、运行方式组、继电保护组、通信组。1981年,更名为山东省电力中心调度所。1992年10月,山东省电力中心调度所更名为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调度通信局(简称调通局)。1996年12月,通信科从调通局分离,另行组建山东鲁能信通公司,调通局更名为山东电力调度局。1997年12月,又更名为山东电力调度中心(简称省中调)。2000年2月,为适应电力市场的需要,省中调新增市场科。至2005年末,山东电力调度中心拥有6个科,即调度科、运行方式科、继电保护科、自动化科、市场科和综合科,职工65人。
随着电网的发展和调度机构的变化,省、市、县各级调度的管辖范围、设备划分和管理职能及时调整。省中调是山东电网安全经济运行的统一调度指挥和协调机构,既是生产运行单位,又是省电力局负责电网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省电力局行使电网运行统一调度权。省中调对调度管辖的全部发供电设备实行统一调度管理,组织、指挥山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负责控制电网潮流,实行经济调度,保证电能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参与编制电力分配计划,监视用电计划的执行情况,控制按计划用电,最大限度地发挥全网发供电设备潜力,适应社会用电需要;负责管辖继电保护、自动装置、通信设施和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参加电网远景发展规划、工程设计的审核、通信和调度自动化规划大纲编制等。
至2005年底,省中调调度管辖范围为:统调发电厂的主要设备、500千伏变电站的主要设备;500千伏线路、220千伏主干线、枢纽变电站220千伏母线、部分跨地区线路;500千伏及220千伏主变中性点接地装置、所管辖一次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
二、市级电力调度机构
1980年,烟台电网并入山东电网后,全省13个市全部并入电网形成覆盖全省地域的山东电网,省中调管辖的市调增加到13个。1990—1993年,东营、威海、日照、莱芜分别从惠民、烟台、临沂、泰安地区分离出来成立市调度所,山东电网市调增至17个,与全省行政区划相一致并长期固定,有助于统一调度原则的落实。随着地区电网的发展壮大,各市电业局不断加强调度所建设,在省中调的统一组织下,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做好本地区电网的调度管理工作,确保各地区电网和山东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
三、县级电力调度机构
1990年末,全省101个县均建立调度机构。随着全省行政区划的变化,县(市、区)级行政单位不断增加。1991年,全省县(市、区)级电力调度机构有123个。1999年底,增加到128个。至2005年底,全省县(市、区)级电网调度所增加到137个。县(市、区)级电网调度机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理顺了电力行业关系,促进县级电网调度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第二节 调度机构
山东电网三级调度机构由山东电力调度中心、市级电力调度所、县级电力调度所构成。
一、山东电力调度中心
1958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成立后,济南中心调度所更名为山东省电力工业局中心调度所,下设调度组、运行方式组、继电保护组、通信组。1981年,更名为山东省电力中心调度所。1992年10月,山东省电力中心调度所更名为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调度通信局(简称调通局)。1996年12月,通信科从调通局分离,另行组建山东鲁能信通公司,调通局更名为山东电力调度局。1997年12月,又更名为山东电力调度中心(简称省中调)。2000年2月,为适应电力市场的需要,省中调新增市场科。至2005年末,山东电力调度中心拥有6个科,即调度科、运行方式科、继电保护科、自动化科、市场科和综合科,职工65人。
随着电网的发展和调度机构的变化,省、市、县各级调度的管辖范围、设备划分和管理职能及时调整。省中调是山东电网安全经济运行的统一调度指挥和协调机构,既是生产运行单位,又是省电力局负责电网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省电力局行使电网运行统一调度权。省中调对调度管辖的全部发供电设备实行统一调度管理,组织、指挥山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负责控制电网潮流,实行经济调度,保证电能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参与编制电力分配计划,监视用电计划的执行情况,控制按计划用电,最大限度地发挥全网发供电设备潜力,适应社会用电需要;负责管辖继电保护、自动装置、通信设施和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参加电网远景发展规划、工程设计的审核、通信和调度自动化规划大纲编制等。
至2005年底,省中调调度管辖范围为:统调发电厂的主要设备、500千伏变电站的主要设备;500千伏线路、220千伏主干线、枢纽变电站220千伏母线、部分跨地区线路;500千伏及220千伏主变中性点接地装置、所管辖一次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
二、市级电力调度机构
1980年,烟台电网并入山东电网后,全省13个市全部并入电网形成覆盖全省地域的山东电网,省中调管辖的市调增加到13个。1990—1993年,东营、威海、日照、莱芜分别从惠民、烟台、临沂、泰安地区分离出来成立市调度所,山东电网市调增至17个,与全省行政区划相一致并长期固定,有助于统一调度原则的落实。随着地区电网的发展壮大,各市电业局不断加强调度所建设,在省中调的统一组织下,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做好本地区电网的调度管理工作,确保各地区电网和山东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
三、县级电力调度机构
1990年末,全省101个县均建立调度机构。随着全省行政区划的变化,县(市、区)级行政单位不断增加。1991年,全省县(市、区)级电力调度机构有123个。1999年底,增加到128个。至2005年底,全省县(市、区)级电网调度所增加到137个。县(市、区)级电网调度机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理顺了电力行业关系,促进县级电网调度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